各潜在供应商、单位、个人:
运城市生活废弃物处置中心因工作需要,拟对渗滤液应急处理服务采购进行招标。根据山西省财政厅《加强政府采购需求确定和履约验收管理办法》文件要求,我单位委托代理机构于2018年9月14日组织专家对该项目需求进行了论证,并根据专家意见修改完善了相关内容,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采 购 人:运城市生活废弃物处置中心
项目名称:渗滤液应急处理服务采购
采购预算:约 1080 万元,单价:180元/吨(包含所有费用)
一、项目基本情况:
运城市生活废弃物处置中心主要承担运城中心市区的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任务。现有的渗滤液处理设施不能满足工作实际需求,导致渗滤液大量积存,面临着外溢风险。2018年经政府批准,我中心渗滤液处理站扩容提质改造项目正在稳步推进,预期十个月左右能建成投产。在此期间,场内积存的渗滤液急需处理。
二、采购内容及需求
现决定租赁一台临时应急处理设备,预计运行十个月,采购需求如下:
该项目设备为移动式渗滤液处理设备,处理量约为200吨/日,出水率达到60%—70%。
2、采购预算为180元/吨(包含所有费用)。
3、乙方负责提供渗滤液处理过程中设备、人员及配套附属设施建设等一切费用,包括(不限于): 设备费用、人员费、公用工程费、药剂费、设备维修保养费、管理费、利润、风险承揽费、税金等。按相关部门要求配合水质检测,设备的所有权归乙方。
相关费用说明如下:
(1)设备费用:包含系统运输、安装及相关配套设施建设费用;
(2)人工费:包含人员工资、保险、食宿、劳保用品、医疗风险费用等;
(3)公用工程费:系统运行需要的水、电等费用;
(4)药剂费:系统运行达标排放工艺需要投加药剂的费用;
(5)设备维修保养费:保证系统日常稳定运行需要的设备保养、维修、配件更换等费用;
(6)管理费:系统正常运行日常管理费用;
(7)利润:系统运行商合理利润;
(8)风险承揽费:系统运行过程中各种检查产生的罚款费用等;
(9)税金:系统运行费用对应的的税收。
4、处理出水要求达到《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GB16889-2008表Ⅱ出水标准。
5、在运营过程中,如设备出现故障,由乙方全权负责。
三、验收方法
1、设备安装完成、调试结束正常运行后由甲、乙双方及环保部门对出水水质进行检测、验收,其费用由乙方承担。
2、正常运行过程中,乙方对该项目渗滤液出水进行检测,保证达到《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GB16889-2008表Ⅱ出水标准,如需第三方检测,费用由甲乙方双方协商解决。
四、论证事项包括以下内容:
1、是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
2、是否执行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等标准规范;
3、是否落实政府采购支持节能环保、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政策要求;
4、采购项目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满足项目需要的技术、服务、安全等要求,采购项目的数量、交付或者实施的时间和地点;
5、政府采购项目履约时间和方式、验收方法和标准及其他合同实质性条款;
6、其他需要论证的事项。
专家论证意见详见附件。
各潜在供应商、单位、个人对公示内容及论证意见有异议的,应于公示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内(2018年9月17日)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
采购人:运城市生活废弃物处置中心
地 址:运城市红旗东街251号
邮 编:044000
联系人:许女士
电 话:0359-2222010
采购代理机构:运城市精诚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运城市河东东街财富大厦1单元1102室(市中级法院对面)
邮 编:044000
联 系 人:张先生
电 话:0359-2020980 13610694010
电子邮件:yunchengjingcheng@163.com
专家论证意见表
渗滤液应急处理服务采购需求论证意见 | |||||
项目名称 |
渗滤液应急处理服务采购 | ||||
采购人 |
运城市生活废弃物处置中心 | ||||
预算金额 |
1080 万元,单价:180 元/ 吨(包含所有费用) | ||||
论证依据 |
山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强政府采购需求确定和履约验收管理办法》的通知 | ||||
论证事项 |
1 、是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 2 、是否执行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等标准规范; 3 、是否落实政府采购支持节能环保、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政策要求; 4 、采购项目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满足项目需要的技术、服务、安全等要求,采购项目的数量、交付或者实施的时间和地点; 5 、政府采购项目履约时间和方式、验收方法和标准及其他合同实质性条款; 6 、其他需要论证的事项。 | ||||
论证专家 |
姓 名 |
工作单位 |
身份证号 |
职称或资格 |
专业 |
薛晓光 |
运城市环保所 |
142701196208090610 |
教高 |
环保 | |
杨芬婵 |
运城市天宇监理 |
142701196509061522 |
工程师 |
设备 | |
卢文兵 |
运城市盐湖区环卫处 |
14270119741035434 |
经济师 |
经济 | |
专家论证 意见 |
本项目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能够执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等标准规范,能够落实政府采购支持节能环保、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政策要求。采购项目完成后,可以有效处理运城市生活废弃物处置中心产生的垃圾渗滤液,满足项目需要的技术、服务、安全等要求明确,采购项目的数量、交付或实施的时间、地点明确。政府采购项目履约时间和方式、验收方法和标准等合同实质性条款明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