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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2018年益阳市保障性安居工程配套供水设施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8-9-20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将此项目信息发送到邮箱 将此项目信息保存为WORD文档 项目信息纠错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18年益阳市保障性安居工程配套供水设施建设项目已由益发改投[2018]213号、70号、215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单位自筹资金。招标人为益阳市自来水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南新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本公告已经招标投标监管部门备案,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2018年益阳市保障性安居工程配套供水设施建设项目

  2.2 建设地点:益阳市中心城区

  2.3 规 模:本项目管网总长度约为6050m,施工时涉及文昌路、五一路等六条市政道路。总投资约14426108.05元。

  2.4项目概况:本项目地下管线复杂,施工场地分布广,部份为老旧水管改造,沟槽开挖与旧管拆除必须同时进行,并要保证不对正常供水造成影响。

  2.5 工期要求:200日历天

  2.6 质量要求:合格工程

  2.7 保修要求:按国务院279号令、建设部80号令及相关工程保修承诺执行

  2.8 招标范围:详见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和施工图纸

  2.9 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壹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入湘施工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

  3.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3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具有市政工程专业 二 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注册单位与投标人一致,且无在建工程;

  3.4技术负责人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3.5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不能更换,否则招标人有权取消合同,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其他人员数量不得低于湘建建[2015]57号文规定的最低配备标准,即至项目负责人1人、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1人、安全员1人、质量员1人。对擅自更换或撤离的,按骗取中标处理,其中标结果无效,并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

  3.6省内企业关键岗位人员在建工程情况和省外企业关键岗位人员在湖南省内在建工程情况以湖南省建筑工程监管信息平台查询为准;关键岗位人员购买社保以社保主管部门依法出具证明且显示正常缴费为准。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0.14.1项要求;

  3.7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湘建建[2013]282号文件中 综合评估法Ⅱ 。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开标后资格审查。

  5.投标保证金

  5.1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壹拾伍万元(¥150000.00元),由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

  5.2交纳方式:银行转账、银行电汇、银行汇票或网银转账,从投标人基本账户一次性足额转入到投标保证金托管专户管理,以现金方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无效。

  5.3投标保证金账户获取方式:投标人应按照《公共资源交易保证金电子化管理操作指南》自行在益阳公共资源中心网站 (网址: http://www.yy-ggzy.com)对应招标公告中自动获取本项目(标段)投标保证金子账号。在提交投标保证金时,应按照所获取的信息正确填写保证金子账号,不得填写项目及标段名称。投标人递交投标保证金后可登陆益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点击“保证金查询”按钮查询保证金到账情况。

  5.4投标保证金的交纳截止时间:2018年 10月 12日09:30时(北京时间)前到账,以银行到账为准,开标时现场查验。

  5.5对于未按规定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招标人将视为不响应招标而予以拒绝。

  5.6项目出现招标失败(流标或废标)情况的,投标保证金将即时退还至原交纳账户。重新组织招标时,投标人应当重新获取投标保证金账号,并按新账号交纳投标保证金。

  6.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澄清答疑发布

  6.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从2018年 9 月 21 日起(北京时间,下同)在益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www.yy-ggzy.com/)自行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基础资料。

  6.2招标文件售价400元,售后不退。

  6.3请投标单位自行在以上网站下载或查阅招标相关文件、图纸和相关资料等,恕不另行通知,如有遗漏招标人概不负责。

  6.4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应于2018年 9 月 25日(含)17:00时(北京时间)前以不署名的形式采用 书面 方式提出 。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为2018年 10 月 12 日 09 时 30 分,地点为益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益阳高新区中南电子商务园3号楼二楼,迎宾东路355号)。

  7.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注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3 投标人授权委托人必须为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亲自到场参加投标;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

  8.发布公告

  2018年 9 月 20 日。

  9.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项目招标投标监督机构为益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投诉、质疑、异议监督电话:0737-6204983。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四条开标评标等招标活动必须接受驻本单位纪检组的监察。

  10.招标人补充的其它内容

  10.1 在招标过程中,针对投标人围标串标、资质挂靠及其它不符合受理条件、恶意投诉的,依法由招标人、评标委员会、行政监督部门、公安经侦、法院认定,并追究相应法律责任。建立招投标负责人约谈调查、行为认定、案件移交、信息交换等联合执法机制。恶意投诉情形:①对于异议问题,经招标人组织法律、技术、经济专家论证并公告的。②同一投标人对同一问题反复提出异议,并无法律依据的。

  10.2 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对评标结果异议的处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投标人(指法定代表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对评标结果的异议,招标人应当组织原评标委员会复查,异议结果成立的应当由原评标委员会予以纠正。招标人(代理机构)在处理异议时,应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对异议答复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负责,并报行政监督部门备案后发出。

  10.3 评标委员会违规受贿责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实施条例》第七十一条,第七十二条,应当回避而不回避;擅离职守;不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评标;对依法应当否决的投标不提出否决意见;其他不客观、不公正履行职务的行为。由有关行政监督部门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禁止其在一定期限内参加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情节特别严重的,取消其担任评标委员会成员的资格。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0.4招标人的定标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实施条例》第五十五条,国有资金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的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招标人应当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可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招标。

  10.5 依据湘建督【2017】238号,实行项目主要管理人员变更信息公告,被变换的项目主要管理人员,在投标文件中裁明且其工程业绩和获奖情况不得纳入评审计分

  11.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益阳市自来水有限公司

  地 址: 益阳市海棠西路

  联 系 人: 何毅然

  电 话: 13973769776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新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益阳市金源大厦C座2511室

  联 系 人:张镇汉

  电 话:18073711599

  邮 箱:101458430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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