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古溪镇污水处理厂及配套工程已由泰兴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关于古溪镇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泰兴市旺溪污水处理厂,现委托江苏海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负责招标事宜。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污水处理厂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及付款方式
2.1项目概况
(1)建设地点:古溪镇东方寺路西延北侧、335省道南侧。
(2)规模:工程造价约1500万元。处理规模为2000m3/d。
(3)计划开工日期:2018年10月15日 招标工期:180日历天。
(4)招标参考价:15168069.24元。
2.2招标范围
图纸及清单中注明的土建、市政、安装等工程的施工。
2.3付款方式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支付合同价的40%,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一年后付审计价的30%,余款除留3%的质保金外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二年后支付。每次付款时须经监理方和建设方代表签证。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三级](含)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市政公用工程建造师二级](含)以上或者[市政公用工程建造师临时二级](含)以上,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
(2)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必须是原合同工期已满且自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者是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且经建设单位同意已经办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的。
注:以上在建工程是指在其他项目担任项目负责人职务。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其他要求:
(1)业绩:投标人承担过类似工程(类似工程指2013年1月1日(以竣工验收合格日期为准)后由投标人完成的处理规模不小于2000m3/d的污水处理厂工程。)
(2)投标人及项目负责人不得有不良行为记录公示在公示期内。
(3)投标人不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具体详见:苏信用办[2018]23号文。
(4)投标人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结果为准。
(5)其他: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①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②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使用“江苏CA数字证书”登录“泰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zwfw.taizhou.gov.cn/ggzy/tx/)”,点击本招标公告中的“招标文件下载”按钮,完成招标文件网上支付后,在下列时间内下载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下载时间: 2018年9月21日 0:00时起,至2018年9月29日 0:00时止。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00元,售后不退。
5. 评标办法
5.1本工程采用 资格后审 的方式确定投标人,具体审查条件见附件一。
5.2本工程采用 抽签定标法 确定中标单位,中标价为参考价下浮25%,即:中标价为11376051.93元。具体定标办法详见附件二。
6. 联系方式
招标人:泰兴市旺溪污水处理厂 联系人:季新如
招标人地址:泰兴市古溪镇东方寺路西延北侧 电话:13952650358
招标代理:江苏海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钱钱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泰兴市政务服务中心515室 电话:0523877665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