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偃师市2018年农村饮水安全集中供水厂巩固提升工程已由相关部门以偃政采【2018】210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偃师市国有资产经营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北京恒乐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土建、设备采购及安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偃师市2018年农村饮水安全集中供水厂巩固提升工程,主要建设内容为:对顾县水厂、高龙水厂、大口水厂3个集中供水厂进行巩固提升改造,包括水源工程、调节构筑物工程、输配水管网工程、配电及动力设备工程、其它附属工程(具体内容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2项目地点:偃师市境内。
2.3审批编号:偃政采【2018】210号
2.4招标编号:偃公建【2018】098号
2.5最高预算限价金额:244万元。
2.6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本项目工程量清单、图纸等所有内容;共划分4个标段,如下:
标段 |
招标内容 |
招标控制价(万元) |
一标段 |
土建 |
118 |
二标段 |
土建 |
73 |
三标段 |
PE 管材采购 |
26 |
四标段 |
电器设备采购及安装 |
27 |
合 计 |
244 |
2.7工期:50日历天。
2.8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规范和技术标准,工程质量达到合格。
2.9安全目标:杜绝死亡、重伤事故。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标段及二标段: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记录;
(3)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二级(含)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且在有效期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项目经理不得在其它在建项目中担任职务,并出具无在建项目承诺书;
(4)项目经理及技术负责人须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5)被委托代理人和项目经理须为本单位员工(提供劳动合同原件),及2017年7月至2018年6月由社保部门出具的社保证明(加盖社保单位公章);
(6)须提供本单位2018年1月份以来连续3个月的完税证明原件。
三标段: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须是所采购货物的生产商或代理商,若为代理商的,须提供主要产品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出具的授权书及售后服务承诺书(提供原件加盖公章);
(3)须提供管材及管件需具备卫生部门颁发的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的产品卫生许可证批件,具备省级及以上产品质量监督部门颁发的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或产品检验报告;(生产厂家须提供原件,代理商须提供复印件加盖厂家公章);
(4)被委托代理人须为本单位员工(提供劳动合同原件),并提供2017年7月至2018年6月由社保部门出具的社保证明(加盖社保单位公章);
(5)须提供本单位2018年1月份以来连续3个月的完税证明原件。
四标段: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含)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记录;
(3)须是所采购货物的生产商或代理商,若为代理商的,须提供主要产品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出具的授权书及售后服务承诺书(提供原件加盖公章);
(4)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不含临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项目经理不得在其它在建项目中担任职务,并出具无在建项目承诺书;
(5)项目经理及技术负责人须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6)被委托代理人和项目经理须为本单位员工(提供劳动合同原件),及2017年7月至2018年6月由社保部门出具的社保证明(加盖社保单位公章);
(7)须提供本单位2018年1月份以来连续3个月的完税证明原件。
3.2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须提供2015-2017年度经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公司成立不足三年的需提供自公司成立以来至2017年(含2017年)的审计报告)。
3.3招标人拒绝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失信被执行人单位和个人参与本项目;【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提供以上网站的查询记录截图。
3.4本工程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和分包。
3.5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4. 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招标文件及报名时间:2018年9月26日至2018年9月30日(北京时间下同,法定节假日除外)。
4.2本次招标通过偃师市公共资源网上交易系统进行,请投标人登录偃师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yssggzyjy.cn),点击“投标单位登录”,选择“证书Key”方式,进入后选择“投标人登录”。进入“偃师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系统后,在“建设工程”内下载招标(采购)文件。点击“网上报名”进行报名。(用户注册及证书Key办理、使用,咨询电话0379-69921072,63922311)。招标文件工本费500元/套,售后不退。(注:投标人应严格按照以上程序进行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由于操作不当引起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注:投标人可对本项目多个标段进行投标,但只能中一个标段(按所报标段先后顺序)。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18年10月17日上午10时00分;
5.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偃师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开标室;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联系方式
招标人:偃师市国有资产经营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偃师市华夏路26号
联系人:侯珂伟
电 话:0379-67778785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恒乐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市黄河路与姚寨路交叉口金成时代广场6号楼808室
联系人:王郑
电 话:0371-53676667
2018年0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