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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宁乡市朝阳溪上游污水主管网建设工程监理竞争性谈判邀请公告

发布时间:2018-9-27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将此项目信息发送到邮箱 将此项目信息保存为WORD文档 项目信息纠错

  宁乡市朝阳溪上游污水主管网建设工程监理采购(政府采购编号:NXCG-JZ-201809250537,委托代理编号:HNDS(NX)-2018ZF015)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 现采用发布公告方式,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提交证明材料参与资格审查,并参与竞争性谈判采购活动。

  一、项目概况

  1、采购项目名称:宁乡市朝阳溪上游污水主管网建设工程监理。

  2、采购编号:NXCG-JZ-201809250537。

  3、采购项目标的、数量及预算:

包﹨品目号

标的名称

数量(单位:项 )

预算(元)

宁乡市朝阳溪上游污水主管网建设工程监理

1

156846.86

  4、采购项目的主要需求及谈判可能实质性变动内容:

包﹨品目号

标的物名称

标的主要需求

技术

服务

合同条款

宁乡市朝阳溪上游污水主管网建设工程监理

详见附件1

详见附件1

详见附件1

竞争性谈判项目可能实质性变动内容

  二、供应商资质要求:

  1、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条件。

  2、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

  (1)投标人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2)拟任总监理工程师应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证书注册单位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且在湖南省内最多有1个作为总监的在监项目(如在湖南省长沙市区域内有在监项目,则在投标人投标文件监理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时增设一名总监代表,总监代表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或湖南省总监理工程师代表培训合格证书,且无在监项目);(3)拟任专业监理工程师应具有国家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或湖南省监理工程师证书或湖南省专业监理工程师培训合格证书,且无在监项目;拟任监理员应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或湖南省总监理工程师代表培训合格证书或湖南省监理工程师证书或湖南省监理员证书,且无在监项目;(4)按照湘建建【2015】57号文规定配备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最低配备共3人(即总监1人、专业监理工程师1人、监理员1人),各关键岗位人员持有相应岗位资格证书,岗位资格证书单位名称应与本人执业单位一致。如现场管理需要,监理单位应根据现场监理工作或采购人要求增加相应专监及监理员数量以满足工程建设需要)。(5)湖南省外企业按照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结果为准)或具有有效的入湘中介服务备案登记证明;(6)省外企业关键岗位人员如持有外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岗位资格证书,其证书应能通过互联网查询真伪,或提供由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出具的证书真实性证明,并由企业所在地地(市)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供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无在监工程证明(或官方查询网址);(7)拟任本项目的关键岗位人员和本项目授权委托人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提供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投标人为其缴纳的2018最近连续三个月的社保证明)。

  三、供应商应提交的证明材料及说明

  1、提交《资格证明材料承诺函》原件,(格式见附件2-1);

  2、法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格式见附件2-2)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格式见附件2-3)及提供被授权人在投标单位近三个月的社保证明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自然人提交身份证明复印件;

  3、法人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者法人登记证书)以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

  4、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材料,各提供下列材料之一:

  (1)缴纳税收证明资料:《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或者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纳税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税收的证明原件。

  (2)缴纳社会保险证明资料: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缴费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保险费的证明原件。

  5、供应商具有实行了“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

  6、《谈判文件规定的特定资格条件证明文件》,本邀请公告规定的特定资格条件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7、其他说明:⑴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需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⑵非法人组织需提供的资格证明材料及其他说明。

  注意:以上要求中所提到的近三个月具体是指2018年6月、7月8月。

  四、资格审查证明材料的递交

  1、邀请通知第三条规定提交的证明材料及说明应胶装装订成册(所有材料需加盖公章),一式肆份。

  2、资格审查证明材料的递交截止时间为2018年 9 月 29 日 17 时 00 分(北京时间,节假日休息),供应商应将资格审查证明材料递交至湖南地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逾期送达的,不予受理。

  五、确定邀请供应商

  谈判组从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名单中确定不少于三家的供应商参与竞争性谈判采购活动。

  六、公告期限:2018年 9 月 27 日 9 时至2018年 9 月 29 日 17时止(3个工作日)。

  七、联系方式

  采购人:宁乡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宁乡大道168号

  联 系 人:廖先生 电话: 87899817

  采购代理机构:湖南地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宁乡市花明北路中源凝香华都26栋2单元1404

  联 系 人:周女士 电话:0731-870575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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