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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项目名称 |
四川省成都市大邑县大邑县水务局大邑县工业污水及再生水处理厂建设项目特许经营权出让 |
采购项目编号 |
5101292018000224 |
采购方式 |
公开招标 |
行政区划 |
四川省成都市大邑县 |
公告发布时间 |
2018-09-26 17:36 |
采购人 |
四川省成都市大邑县大邑县水务局 |
代理机构名称 |
四川中鼎远发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项目包个数 |
1 |
各包供应商资格条件 |
1、独立投资人或联合体各成员方均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企业资质要求:独立投资人或联合体成员具有工程勘察(岩土工程、工程测量)乙级及以上资质,具有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给水工程、排水工程、环境卫生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省外注册企业(勘察、设计、施工单位)须具备有效期内的《四川省省外企业入川从事建筑活动备案证》或《四川省省外建筑企业入川承揽业务验证登记证》或《四川省省外企业入川承揽业务信息录入证》。 3、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当天经查询(查询网站: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gsxt.scaic.gov.cn)),投标人未被四川省及其他区域建设主管部门禁止参加投标,否则投标将被否决。 4、独立投资人或联合体所有成员方不得有以下情况之一:无力清偿债务者、没有处于受监管状态、没有破产或停业清理,其业务没有处于被法院采取强制措施或管制的状态,其经营活动没有被中止。 5、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联合体各方的主要权利和义务,联合体协议应明确本项目牵头方(本项目需以投资或运营主体方为联合体牵头方)。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参加本项目,同时,联合体各方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参加本项目采购程序。联合体成员不超过4家。联合体牵头人负责公开招标活动和合同的全面实施。 |
标书发售方式 |
现场购买 |
标书发售起止时间 |
2018-09-27 09:00到2018-10-08 17:00 |
标书售价(元) |
300 |
标书发售地点 |
地址:成都市锦江区静沙南路18号3栋402-404 |
投标截止时间 |
2018-10-17 10:30 |
开标时间 |
2018-10-17 10:30 |
投标地点 |
大邑县晋原镇桃源大道276号成都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大邑分中心 |
开标地点 |
大邑县晋原镇桃源大道276号成都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大邑分中心 |
采购人地址和联系方式 |
成都市大邑县桃源大道66号,028-88282082 |
代理机构地址和联系方式 |
成都市锦江区静沙南路18号3栋402-404,028-65013189 |
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
李先生,028-65013189 |
预算金额(元) |
392141100 |
招标文件 |
附件 |
采购品目名称 |
其他水利管理服务 |
行业划分 |
N769 |
招标项目的名称、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或招标项目的性质 |
项目拟新建处理能力为3万吨/天的工业污水处理厂1座,处理能力为2.4万吨/天的再生水处理厂1座及配套相关设施 |
资格预审公告链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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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 |
PPP项目标识 |
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