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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泰兴市两泰官河东侧、如泰运河北侧污水截流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8-9-27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将此项目信息发送到邮箱 将此项目信息保存为WORD文档 项目信息纠错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两泰官河东侧、如泰运河北侧污水截流工程已由泰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以关于明确两泰官河东侧、如泰运河北侧污水截流工程实施主体的通知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泰兴市市政公用事业管理处,现委托江苏众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负责招标事宜。建设资金来自财政。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及付款方式

  2.1项目概况

  (1)建设地点:两泰官河东侧、如泰运河北侧

  (2)规模:工程造价约379万元,主要工程内容为铺设污水管道,砌筑检查井、消能井,新建提升泵站等。

  (3)招标参考价:3793968.38元

  (4)计划开工日期:2018年10月20日 计划工期:150日历天

  2.2招标范围

  图纸及清单中注明的的污水截流工程施工。

  2.3付款方式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价的40%,第二次付款按决算资料报送时间(以甲方受理时间为准)一年后支付合同价的30%,经审计局审计后余款在第二次付款一年后支付。每次付款时须经监理方和建设方代表签证。

  因甲方原因(拆迁、交地等)在合同工期内不能完成合同内承包内容的,具备阶段性验收条件的路段,可参照竣工验收项目付款;不具备阶段验收条件的,在合同竣工时间的当年年底可支付已完工作量的28%,第二年12 月底按已完工作量付至49%;第三年付至已完工作量的63%,余款在经审计局审计后一个月内付清。已完工作量由甲方按中标价核定,每次付款时须经监理方和建设方代表签证。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含)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建造师一级]或者[市政公用工程建造师临时一级],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

  (2)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必须是原合同工期已满且自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者是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且经建设单位同意已经办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的。

  注:以上在建工程是指在其他项目担任项目负责人职务。

  3.3 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其他要求:

  (1)业绩:无要求

  (2)投标人及项目负责人不得有不良行为记录公示在公示期内。

  (3)投标人不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具体详见:苏信用办[2018]23号文。

  (4)投标人不得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结果为准。

  (5)其他: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①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②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3.4本次招标是否接受标联合体投标。

  □接受 ?不接受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使用“江苏CA数字证书”登录“泰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zwfw.taizhou.gov.cn/ggzy/tx/)”,点击本招标公告中的“我要投标”按钮,完成招标文件网上支付后,在下列时间内下载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下载时间:2018年9月28日 0:00时起,至2018年10月10日 0:00时止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00元,售后不退。

  5. 评标办法

  5.1本工程采用 资格后审 的方式确定投标人,具体审查条件见附件一。本工程采用 抽签定标法 确定中标单位,中标价为参考价下浮7%-18%,级差为一个百分点,由第一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事务负责人抽签确定中标下浮率。具体定标办法详见附件二。

  6、联系方式

  招标人:泰兴市市政公用事业管理处

  地址:泰兴市曾涛路162号

  联系人:

  电话:谢安娜

  0523-87771911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众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泰兴市星火路356号

  联系人:马梦微

  电话:15961038410

  资格审查条件:

  1、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2、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或授权的一般投标事务负责人授权委托书;

  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

  4、拟派施工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证;

  5、拟派施工项目负责人由投标人为其缴纳的社会保险证明材料。关于社会保险证明材料的格式、查询方式等事项,请登陆http://zwfw.taizhou.gov.cn/ggzy/tx/查询泰住建【2017】64号《关于明确投标人提交社会保险证明材料要求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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