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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广州市从化区江埔街锦洞桃花小镇人居环境整治工程(第二标段)施工监理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8-9-29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将此项目信息发送到邮箱 将此项目信息保存为WORD文档 项目信息纠错

  根据从发改投【2017】380号批准,并且本工程具有资金证明,广州市从化区江埔街道办事处现对江埔街锦洞桃花小镇人居环境整治工程(第二标段)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工程名称:江埔街锦洞桃花小镇人居环境整治工程(第二标段)施工监理

  一、 招标单位:广州市从化区江埔街道办事处

  联系人:邝工 联系电话:020-87985183

  联系地址:广州市从化区河东七星路16号

  招标代理机构:广州名都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黎工 联系电话:13724078680

  联系地址:广州市花都区新华街龙珠路13号A1栋A1-6号商铺

  招标监督机构:广州市从化区水务工程建设招标投标管理工作小组

  投诉电话:020-87978726

  招标投标监察部门:广州市从化区监察局

  投诉电话:020-87922314 地址:广州市从化区街口街新城东路99号

  二、 建设地点:广州市从化区江埔街

  三、 工程概算投资额:300万元

  四、 资金来源:由市、区两级财政解决。

  五、 标段划分及各标段招标内容、监理范围:

  1、标段划分:本项目共设1个标段。

  2、招标内容:对江埔街锦洞桃花小镇人居环境整治工程(第二标段)设计施工总承包施工准备期、施工期、工程收尾期、保修期等全过程监理服务工作。建设内容包括沿线生活生产用水及生活污水排放生态处理,水质净化。

  3、监理范围:包括沿线生活生产用水及生活污水排放生态处理,水质净化。

  4、招标控制价:7.56万元。施工监理服务收费最终结算价以广州市从化区财政局评审中心审定价为准。

  六、 公告发布、投标人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时间:

  公告发布日期(含本日):2018 年9月29日至2018 年 10 月 7 日

  注:招标公告发布时间不得少于5日

  报名开始日期(含本日):2018年10月8日

  报名截止日期(含本日):2018年10月12日(注:节假日除外)

  报名时间:上午: 10:00-11:30 ,下午: 14:30-16:00 。

  注:1、报名时间自招标公告截止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日。

  2、投标人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时,投标人代表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提供加盖公章的以下资料:(1)填妥的《广州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申请表》(从交易中心下载)原件,一式两份;(2)参加报名的投标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各一份;(3)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各一份。

  3、招标文件费500元/套,由招标代理单位收取。

  如报名参加投标的申请人数量过少不足以形成充分竞争时,招标人在确认正式投标人之前,可以发出补充公告,适当延长报名时间。

  七、 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地点:

  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从化交易部报名窗口2(广州市从化区江埔街从城大道南海塱横街53号5幢9楼(欣荣宏国际商贸城五号楼9楼))。

  八、 投标人合格条件:

  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2、投标人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

  3、投标人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工程监理综合甲级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监理丙级或以上资质。

  4、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必须具有建设部2006年4月1日后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且其注册证书专业为市政公用工程,注册执业单位为本公司。

  5、投标人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企业库建立了企业诚信档案(提供网页截图纸质资料)。

  6、投标人已按照附件一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申请人声明。

  7、关于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九、 1、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人不足3名或经评审有效的投标单位不足3名时为招标失败。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报有关管理部门核准后,重新组织招标。

  2、评标时只对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进行下一阶段的评审。

  十、 招标人因两次或多次招标失败,需申请改变招标方式或不招标的,应按《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省第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通过2003.4.2)的第四十条规定执行。

  十一、 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内容有异议的,向招标人书面提出。

  异议受理部门:广州市从化区江埔街道办事处

  异议受理电话:020-87985183

  地 址:广州市从化区河东七星路16号

  十二、 其他:

  1、招标人须将招标文件(招标公告)报招投标监管机构备案后,方可发布。

  2、投标人须保证其提供的报名资料及投标资料的真实性,招标人有权在招标的任何阶段进行调查和核实,一旦发现虚假,将上报建设管理部门及相关部门严肃查处。

  3、本项目禁止转包或违法分包,否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或单方面解除合同。

  4、有关企业诚信档案的办理事宜,详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企业库相关办事指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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