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潜在供应商:
经采购人审核同意,对竞争性磋商文件中部分内容作出如下澄清:
原文件P46附:评分标准(综合评分法)4、评分标准:本次项目采购采用百分制综合评审。其中:投标报价30分、技术分50分,商务分20分。综合得分最高的为预成交供应商。如果出现分数相同,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
现澄清为:
附:评分标准(综合评分法)4、评分标准:本次项目采购采用百分制综合评审。其中:投标报价30分、技术分55分,商务分15分。综合得分最高的为预成交供应商。如果出现分数相同,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
此澄清公告为《竞争性磋商文件》不可分割的部分,采购其他事项按照原文件相应条款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