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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厦门水务集团有限公司集美新城片区五座污水处理站在线监测系统公开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8-9-30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将此项目信息发送到邮箱 将此项目信息保存为WORD文档 项目信息纠错

  厦门兴海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厦门水务集团有限公司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集美新城片区五座污水处理站在线监测系统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集美新城片区五座污水处理站在线监测系统

  项目编号:XHWCG2018-035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黄女士

  项目联系电话:0592-6023110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厦门水务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厦门市思明区莲前西路157号水务大厦18楼

  联系方式:陈工:1379975820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厦门兴海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黄女士:0592-6023110

  代理机构地址: 福建省厦门市莲岳路189号武夷工贸7号楼4层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集美新城片区五座污水处理站在线监测系统;其他要求详见采购文件。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 凡有能力提供本采购文件所述货物、服务及工程的,符合本采购文件规定资格要求的报价人均可能成为合格的报价人。 报价人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应提供以下材料: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报价人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提供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报价人是自然人的应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 (2)最近一期(季度或年度)财务状况报告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若报价人因新注册成立等原因无法提供上述证明材料的,应在报价文件中提交如实的情况说明; 财务状况报告指“四表一注”,即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其附注,或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需提供开户许可证)。 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主要是报价人税务登记证、缴纳增值税或营业税或企业所得税的凭据,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报价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小企业会计准则>的通知》(财会〔2011〕17号)的规定,小企业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及其附注,可以不含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其附注。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6)报价人已提供加载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的,视为已提供税务登记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 投标人不满足上述规定的特定条件或提供证明文件不全的,将不被邀请为继续参加采购的供应商,以上证明文件为复印件的,须加盖供应商公章,且原件备查。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采购,取消本文件有关对联合体的所有要求。 3、投标人代表若不是法定代表人,则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对投标人代表的授权书原件及投标人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均需复印)。 以上资格证明文件均应加盖投标人公章。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360.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8年09月30日 15:18 至 2018年10月19日 17: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在厦门市莲岳路189号武夷工贸7号楼四层招标部查阅及购买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售价:¥2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本项目仅限网下购买招标文件,投标人必须按招标文件要求递交纸质投标文件。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10月22日 15:00

  五、开标时间:2018年10月22日 15:00

  六、开标地点:

  厦门市莲岳路189号武夷工贸7号楼四层会议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详见采购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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