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概况
本招标项目响水县城主城区河道水体整治工程-三洪河截污工程已由政府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响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工程所需资金来源财政。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响水县城主城区河道水体整治工程-三洪河截污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选择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响水县城主城区。
2.承包方式:施工总承包
3.质量标准:合格
4.计划工期:9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18年10月28日。
5.工程规模:主要包括D600混凝土管33m、D800III级钢筋砼顶管412m、各种井94座等,投资额约645万元。
6.本公告共划分成1个标段
标段编 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3209211809300201-BD-001 |
响水县城主城区河道水体整治工程-三洪河截污工程 |
施工 |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资质等级及范围:[市政公用工程三级](含)以上
2.项目负责人资格类别和等级:[市政公用工程贰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其他要求:
4.1财务要求:投标人应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4.2业绩要求:无。
4.3信誉要求:
4.3.1投标人没有被国家、江苏省省级有关部门及盐城市级有关部门和响水县县级有关部门限制招投标或市场准入,或者受到限制但已过公示期的。
4.3.2企业、法人代表及项目经理未被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全国征信系统平台信息为准),投标人(含法人代表、项目经理)在投标截止日,已全部履行人民法院生效判决、裁定的。
4.3.3投标人自2017年6月1日以来无欠缴履约保证金的。
4.3.4投标人没有因违法违规、违约、失信等原因被响水县有关部门单位限制投标。
投标人有违反上述条件之一的,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投标人同一天参加多个项目投标的,只要有一个项目投标文件被评标委员会以招标文件无效标条款第21条、第22条废标的,本项目即取消其中标资格。
4.5项目负责人从本工程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4.5.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①、不得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②、不得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4.5.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在建工程指处于中标结果公告(直接发包的项目以网上合同备案为准)到合同约定的工程全部完成且验收合格期间的工程。验收合格证明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并签署相应的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者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等验收文件。
4.6养老保险缴纳证明:
4.6.1投标申请人必须保证项目负责人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并确保2018年4月-2018年9月或者2018年5月-2018年10月连续6个月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
4.6.2投标申请人必须保证授权委托人(如果有)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并确保2018年4月-2018年9月或者2018年5月-2018年10月连续6个月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项目负责人可以作为授权委托人)
4.7本工程施工项目经理部主要管理人员包括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施工员、安全员、质量员。投标时,仅需提供项目经理相关资料,其他现场人员在中标签订施工合同备案时按苏建建管〔2017〕236号文要求配备到位。
4.8本工程招标人不接受投标人的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负责人担任项目负责人。
4.9工程招标人不接受企业退休人员担任项目负责人。
4.10投标人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4.11项目负责人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
三、招标文件的领取
1、请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登录盐城市招投标会员网上交易系统领取招标文件,领取开始及截止时间2018年10月8日至2018年10月15日(投标人必须在招标文件领取截止时间前下载招标文件,逾期未下载造成无法投标的,责任自负)。
2.领取地点盐城市招投标会员网上交易系统(http://221.231.4.242:81/YanChenghuiyuan/login.aspx)
3.招标文件价格:每套售价¥305.00元每标段,在线网银支付,售后不退。
四、其他
1、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壹拾贰万元。
2、工程付款:无预付款。工程全部竣工验收合格后付合同价的60%,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一年时付至结算价的80%,余款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两年时结清。
3、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按中标金额8%收取,投标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不足部分可以用银行存款、银行保函或国有平台公司担保。履约保证金在本工程竣工验收后退还(无息)。
4、质量保证金:为结算价的3%,缺陷责任期为贰年。
5、计划开标时间:2018年10月19日09时30分。
五、评标办法
省合理低价法。
六、 投标单位在诚信库中录入的所有信息均应真实有效,并应及时更新、完善,如未能及时更新和完善,其责任自行承担。投标单位录入虚假信息的,经查实作为失信(不良行为)行为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上公告一年,在公告期间,本省行政区内其它项目的招标人可以据此不接受其投标。
七、本工程严禁挂靠、转包,一经核实挂靠、转包的,将被取消投标、中标资格,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直至建议有关部门吊销资质证书。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响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招标代理机构:盐城恒瑞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响水县双园中路北侧 地址:响水县灌河路与北海路交叉口
邮 编:224600 邮 编:224600
联 系 人:刘荣 联 系 人:宋雅君
电 话:15949130009 电 话:0515-86881229
传 真: 传 真:0515-86881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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