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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廊坊市安次区医院污水设备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8-10-9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将此项目信息发送到邮箱 将此项目信息保存为WORD文档 项目信息纠错

  采购项目名称:廊坊市安次区医院污水设备采购项目公开招标

  采购项目文件编号:ZP2018-011

  采购人名称:廊坊市安次区医院

  采购人地址:光明西道街道光明西道100号

  采购人联系方式:汪书兵 0316-5178985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河北卓普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河北卓普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吴建强 18713018345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采购内容:污水设备采购

  预算金额: 135万元

  项目实施地点:安次区医院指定地点

  供货期:在有效工期30天内完成设备的土建及安装,安装调试合格后试运行30天,要求中标单位在此期间内完成现状环境评价验收及办理好排污许可证

  简要技术要求/采购项目的性质:符合现行国家、地方强制性、行业性等相关规范和要求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合法经营范围;

  2、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具有税收证明:近一年缴纳近3个月的国税或地税税收付款凭证复印件(新成立3个月之内的公司除外);社保经办机构颁发的社会保险登记证书原件或社保缴纳证明;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

  3、投标人须具有环保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报名时需携带:1、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三证合一证书副本);2、参加本次采购活动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3、社保经办机构颁发的社会保险登记证书原件或社保缴纳证明;4、税收证明:近期缴纳至少3个月的国税或地税税收付款凭证复印件;5、资质等级证书副本;6、法定代表人证明(附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法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投标人持以上资料的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及U盘一个(报名现场发售电子招标文件,不再单独发送)初步审查,经初审合格后领取招标文件。证件不齐或证件无效者恕不接待。所提交的复印件须加盖公章、并注明“与原件一致”及“供投标使用”等字样,原件核对后现场退还,不符合购标资格的将被拒绝,采购代理机构对购标资料的审验并不作为投标人资格条件的最终认定,投标人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开标后,仍将由评审小组对投标人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核,不符合项目资格条件的投标将被拒绝,投标人应自负其风险费用;提供虚假材料的将进一步追究其责任。

  采购文件发售时间:2018年10月9日—2018年10月15日9:00-11:00,14:00-16:00(公休日除外)

  采购文件发售地点:河北卓普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采购文件发售方式:现金直接购买

  采购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套,售后不退

  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11月2日9:30

  开标时间:2018年11月2日9:30

  开标、评标地点:河北卓普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项目联系人:吴建强

  项目联系方式:187130183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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