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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本溪市南芬污水处理厂提标升级改造工程化验室需增加设备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8-10-9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将此项目信息发送到邮箱 将此项目信息保存为WORD文档 项目信息纠错

  辽宁金标工程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受本溪市南芬城区污水处理厂委托,就南芬污水处理厂提标升级改造工程化验室需增加的设备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具体招标内容)进行竞争性谈判,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1. 项目名称:南芬污水处理厂提标升级改造工程化验室需增加的设备

  2. 项目编号:BXNZJ20180904BXNZJ20180904

  3. 资金来源:预算资金

  4. 项目总投资:约23.7万元

  5. 项目内容:采购化验仪器和设备12件,包括:红外测油仪(带萃取)、色度仪、紫外分光光度计、不锈钢抽滤装置、立式压力蒸汽灭菌器、超净工作台、水浴锅、卤素水分测定仪、显微镜、纯水机、冷藏柜、天平各一套(台)。

  6. 交货时间:签订合同时确定。

  7. 交货地址:本溪市南芬城区污水处理厂指定地点

  8. 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相关法律、规范标准。达到甲方要求。

  二、合格供应商的资格条件

  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应自觉抵制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行为;

  3.国内工商登记注册,具有本次采购化验设备的生产或经营范围;

  4. 合格供应商还应满足的其它资格条件:

  1)供应商不是所投产品的制造厂商(或国内总代理),须提本次招标量单中“紫外分光光度计”“红外测油仪(带萃取)”的产品制造厂商出具的授权书;(正本为原件);

  2)供应商需提“紫外分光光度计”“红外测油仪(带萃取)”产品的彩页样本。

  3)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的良好记录,需提供近6个月内的任意一个月的缴纳税收凭证或社保缴费凭证

  4)授权委托人的劳动合同或社会保险证明

  注:1、投标单位在报名时必须携带以上相关证书原件或证明材料。

  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报名时间及方式

  报名时间及地点: 2018年10月10日至2018年10月12日上午9:00时-下午15:30止 (节假日休息)地点:辽宁金标工程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本溪市明山区成德嘉园A区崔家巷2号)电话:13942456865 15641415966

  四、领取招标文件时间及方式

  领取招标文件时间:北京时间2018年10月12日9:00时~2018年10月16日15:30时整(节假日不休息)。

  领取方式及地点:在辽宁金标工程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本溪市明山区成德嘉园A区崔家巷2号)电话:13942456865 15641415966 招标文件售价:300元/套。售后不退。

  五、报名时须携带的资料

  1.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

  2.营业执照

  3.需提供近6个月内的任意一个月的缴纳税收凭证或社保缴费凭证

  4.授权委托人的劳动合同或社会保险证明

  5.所投产品的制造厂商(或国内总代理),须提本次招标量单中“紫外分光光度计”“红外测油仪(带萃取)”的产品制造厂商出具的授权书;(正本为原件); 产品的彩页样本

  报名时需提供上述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进行报名资格审查(报名资格审查并非合格供应商资格审查)。

  六、报价保证金

  本项目报价保证金为(不分品目)0.47万元整

  缴纳方式及缴纳期限:详见招标文件。

  七、投标截止时间、接收投标文件时间与地点

  1.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及开标时间:北京时间2018年10月24日下午13:00时整

  2. 递交投标文件及开标地点:本溪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届时请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按时参加开标会议。

  八、凡与本次采购项目有关的事宜请按下述地址联系

  采购单位:本溪市南芬城区污水处理厂

  联系地址:本溪市南芬区

  联 系 人:王俊峰

  联系电话:15941407377

  采购代理机构:辽宁金标工程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本溪市明山区成德嘉园A区崔家巷2号

  邮政编码:117000

  招标文件咨询:王晓丹 谢晶

  联系电话:13898203336 15641415966

  电子邮箱: lnjb2226@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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