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启东创新型经济园开发有限公司 的启东市南苑西路(首固光电南侧)污水管道新建工程已经立项批准建设。工程所需资金来源是 自筹 ,已落实。现决定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2.南通东洲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3.工程概况:
(1) 工程地点:启东市
(2) 工程规模:估算投资约25万元。
(3) 计划开、竣工时间: 2018年11月1日至2018年12月 1日(具体开工时间以总监签发的开工令为准)
(4) 施工工期:约30日历天。
(5) 工程质量标准:合格。
4.本招标工程共分壹个标段,相应招标内容如下:
启东市南苑西路(首固光电南侧)污水管道新建工程施工图所示范围内的本次实施范围内的管道铺设及施工区域内的非机动车道路面破除、修复等。(详见工程量清单)。
5.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1)投标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三级及以上;
(2)拟派项目负责人资质等级: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或小型项目管理师,同时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6.以下条件属于资格审查的必要合格条件: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且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4)投标文件内容必须真实,如有提供虚假材料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记不良行为一次并网上公示。
(5)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的资格等级满足招标公告要求;
(6)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7)拟派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在建工程的认定见招标文件资格审查标准);
(8)拟派项目负责人为企业正式人员;
(9)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各投标申请人须于2018年 10 月 24 日14 时 30分以前将网上投标电子标书(已加密文件)上传至网上招投标系统,同时将备用投标文件(电子光盘)提交至启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2(市牡丹江中路1458号银洲国际金融中心5号楼二楼),并在2018年 10 月24 日 14 时30分开标,迟到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招标文件的费用为人民币250元/标段,售后不退。
8.本工程采取资格后审的方式,投标申请人如有任何疑问需要答疑的,在2018年 10月 18 日17时前投标人通过企业CA证书登录南通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以不署名形式网上提问,网上提问具体操作详见《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交易平台建设工程项目响应方业务操作手册》。
9.评标办法:(确定发包价随机抽取中标候选人)
1、开标现场要求:
①、本工程采用网上招投标,投标人必须将能正确解密投标文件的“CA锁”随身携带至开标现场解密,否则,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②、每个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必须由授权代理人当场出具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本人身份证(法人代表亲自投标的应出具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否则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受。
③、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携带项目负责人证书(原件)、身份证(原件)及建造师养老保险证明原件准时出席开标会议,否则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受。
④、各个投标单位进入开标现场的人员必须服从招标人及招标监督人员的管理,在规定的地点时间全程参与开标。如在规定的地点时间,投标人未能到场,则视为自动放弃投标资格。
⑤、开标现场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单位必须按照招标人要求填写法人代表或授权委托人联系电话,并确保通讯畅通。
本工程采用确定发包价随机抽取中标候选人的评标办法,且采用资格后审,具体资格审查及评标细则如下:
评标办法中所需投标人提供的可在诚信库备案的证明材料(资审条件等),一律从经南通市备案的企业诚信库导入投标文件中的相应模块作为评审依据,否则在评标时评委会有权不予认可,部分无法在诚信库备案的证明材料,投标人可将其清晰扫描并直接上传于投标文件中,投标人自行承担因扫描件模糊所产生的一切后果。尚未在南通市办理企业诚信库备案的投标人应在编制投标文件之前尽快办理。
2、开标程序
①、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凭公司法人代表的授权委托书,进行登记。当投标人数量大于十家的,现场随机抽取十家(登记顺序号为代表公司的号码球)。没有被抽到的投标人,不进入开标程序。抽到的投标人,递交投标的相关材料,如上交材料不全的,作废标处理。
②、被抽到的十家投标人进入电子开标流程,CA锁导入对投标文件进行解密。投标人不能解密投标文件的,作废标处理;
3、评标程序
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递交的资格证明文件进行评审,确定有效投标人;
4、抽签程序
①、招标人采用系统随机分配的方式确定有效投标人的抽签号
②、招标人从分配抽签号中随机公开抽取第一中标候选人。
5、其他
①、投标人不足三家或经评审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的,开标(评标)程序继续进行;如只有一个合格投标人,该投标人即为中标候选人。
②、本工程第一中标候选人原则上为中标人。当中标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将重新招标。
(六)评审标准
本次资格审查采用合格制,各投标人只有满足资格审查必要合格条件后,方可参与下阶段的开标及评标。
评标委员会按下表所列的资格审查必要合格条件,对各投标人递交的资格审查资料进行评审,并公布资格审查合格者名单。
资格审查标准
序号 |
项目内容 |
合格条件 |
投标人具备的条件或说明 |
1 |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
具有有效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法人营业执照 |
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
2 |
企业资质类别等级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三级及以上 |
有效的企业资质证书(副本) |
3 |
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
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
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 |
4 |
企业财务状况 |
财务状况良好 |
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企业 2017 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开户银行资信证明 |
5 |
拟派项目负责人资格等级 |
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或小型项目管理师,同时具备 B 类安全考核证 |
① 提供建造师注册证书或小型项目管理师证书 ② B 类安全考核证 |
6 |
拟派项目负责人为投标企业正式人员 |
投标企业所在地社保机构出具的由企业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的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前一年内连续三个月(含)以上的养老保险缴费证明;注册不到四个月的新公司以注册日之后至今(开标日)的养老保险缴费证明,不少于二个月。 |
养老保险缴费证明(必须体现该人姓名)。 备注:由当地社保机构出具,并加盖印章。如已实行网上直接打印的地区,可提供网上彩打材料,但必须注明查询网址及查询方式。 |
7 |
拟派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 |
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 无在建工程合格条件 -- 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 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 指: ① 不得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② 不得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 。 2. 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 6 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
1 、企业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的承诺书(格式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附件 2 )。 2 、如有第 2 种情形,提供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 6 个月的证明,且经建设单位同意并已经办理项目负责人变更手续的证明。否则按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处理,并记不良行为;如系中标候选人,取消中标资格。 |
9 |
无行贿犯罪记录的承诺函 |
投标企业提供: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近五年来无行贿犯罪记录的承诺函 |
格式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 |
备注 |
( 1 )若投标人参加本工程投标活动提供虚假材料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记不良行为一次并网上公示。 ( 2 )上述材料可在诚信库备案的证明材料(资审条件),一律从经南通市备案的企业诚信库导入投标文件中的相应模块作为评审依据,否则在评标时评委会有权不予认可,部分无法在诚信库备案的证明材料,投标人可将其清晰扫描并直接上传于投标文件中,投标人自行承担因扫描件模糊所产生的一切后果。尚未在南通市办理企业诚信库备案的投标人应在编制投标文件之前尽快办理。中标后在提交纸质投标文件时,上述材料的复印件均须加盖单位公章。 ( 3 )上述( 1 )~( 9 )中任何一条不符合要求,则资格审查不通过。 ( 4 )除项目经理证书原件及养老保险原件外其余均不提供原件审查,以企业诚信库材料为准。 注意:开标后,被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的单位,将拟派项目负责人养老保险缴费证明原件留启东市政务服务中心存档。 |
10.特别提示:
①对拖欠农民工工资的建筑施工企业,给予记不良行为,予以网上公示,并列入建筑领域诚信体系建设“黑名单”,暂停其在本市一定时期投标准入资格的处罚。
②所有投标单位在提交书面标书时必须同时提交CA加密锁(单独密封在信封内),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并记不良信誉。
③招标公告系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1. 招标人地址:启东创新型经济园开发有限公司
联系人:杜庆玲 联系电话:0513-68522197
12.招标代理机构地址:启东市和平中路808号(景都大厦五楼)
联系人:张娟娟 联系电话/传真:0513-833028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