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经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批准,将对北流市新丰镇等北部 8 个乡镇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工程 PPP 项目进行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潜在供应商前来报名参加。
项目名称:北流市新丰镇等北部 8 个乡镇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工程 PPP 项目
项目编号:YLZC2018-G2-82202-HCDZ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玉积
项目联系电话:0771-5384792/18407711672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北流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地址:玉林市北流市新圩镇西宁街115号新圩镇人民政府
联系方式:陈宇辉 0771-6223661?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广西华诚达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玉积 0771-5384792/18407711672
代理机构地址: 南宁市青秀区长湖路20号绿城国际1004室
一、采购项目内容及预算金额
预算金额:13260.6 万元(人民币)
获取资格预审文件的时间:2018年10月16日 08:30 至 2018年10月22日 17: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获取资格预审文件的地点:北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北流市城南客运站三楼)
获取资格预审文件的方式:申请人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提供营业执照即可)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报名代表的授权委托书(原件)、身份证、联合体协议书(如为联合体的提供,且联合体各方均应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金融机构出具的在有效期内不低于1.35亿元银行授信合同;(以银行出具的证明或授信合同为准)上述资料按顺序装订成册,注明提供原件的收原件,未注明提供原件的核验原件收复印件。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除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所规定的条件,且承诺履行资格预审文件的各项规定外,还应具备以下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5、2016、2017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有效财务报告;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半年的依法缴税证明文件及近三个月的社保证明;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5)具有不低于项目投资估(概)算的投融资能力;取得金融机构出具的在有效期内不低于1.35亿元银行授信;(以授信合同为准,若申请人为联合体,联合体的牵头方应满足本条要求);6)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其中具有关联关系的资格预审申请人(含成员公司),只能作为同一联合体的成员参与本项目的资格预审。(关联关系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管理关系的公司,存在直接控股的母子公司,为同一集团公司控股或参股的公司。关联关系的资格预审申请人只能单独或参与同一联合体参加本项目资格预审,不得同时单独或参与不同联合体(包括联合体牵头方和联合体成员)参加本项目资格预审。7)投标人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和环保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企业资质,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若申请人为联合体,允许联合体成员之一(注:含牵头方)具备上述资质,但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社会资本按照资质较低的供应商确认资质等级; 8)提供投标人及法定代表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ww.court.gov.cn)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中的网页查询结果截图(应显示投标人名称、组织机构代码;法定代表人姓名、身份证号码、查询结果,出具日期要求在本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发布之日起为有效);9)其他要求:本级政府所属融资平台公司及其他控股国有企业不得单独或与其他申请人组成联合体参加本次招标采购,但对于已经与政府脱钩,建立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和现代企业制度,实现市场化运营的融资平台公司,在其承担的地方政府债务已纳入政府财政预算、得到妥善处置并明确公告今后不再承担地方政府举债融资职能的前提下,可以参加本次招标采购。
三、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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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审查标准、方法:
资格预审由采购人组织专家根据报名人提交的申请文件审核,满足以上资格要求的社会投资人,原则上通过资格预审。合格投资人达到三家或三家以上,方可进入本次采购活动下一环节;合格投资人不足三家的,由项目实施机构调整实施方案后重新组织资格预审。
五、资格审查日期:2018-11-07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8年11月07日 09:30 (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资格审查地点:北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北流市城南客运站三楼)
六、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1、项目名称:北流市新丰镇等北部 8 个乡镇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工程 PPP 项目
2、项目编号:YLZC2018-G2-82202-HCDZ
3、项目建设地点:北流市新荣镇、民安镇、清水口镇、六麻镇、塘岸镇、山围镇、大坡外镇、新丰镇。
4、项目规模及主要内容:
本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北流市新丰镇等北部 8 个乡镇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工程的污水处理厂工程、附属工程、污水管网工程、设备的购置及安装及配套建设的进场道路、绿化等工程内容。
投资估算及资金来源:本项目估算总投资为 13260.60 万元
资金来源:一是申请银行贷款;二是由社会资本投入;三是当地政府财政投入。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六、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获取与递交:
1、公告时间:2018年10 月 16 日至2018年 10 月 22 日;
2、凡有意参加投标的申请人,于2018年 10 月 16 日8:30起至2018年 10月 22 日17:30(正常上班时间,且节假日除外),在北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北流市城南客运站三楼)进行现场报名。报名申请通过后,方可递交资格预审文件。
3、报名需提交的资料:申请人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提供营业执照即可)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报名代表的授权委托书(原件)、身份证、联合体协议书(如为联合体的提供,且联合体各方均应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金融机构出具的在有效期内不低于1.35亿元银行授信合同;(以银行出具的证明或授信合同为准)上述资料按顺序装订成册,注明提供原件的收原件,未注明提供原件的核验原件收复印件。
4、资格预审文件售价:人民币250元/份,售后不退。
5、递交资格预审申请书截止时间: 2018 年11 月 7日上午 09时 30分。递交资格预审申请书地点:北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北流市城南客运站三楼)。
6、资格预审申请书制作数量要求:正本份数:1份 副本份数:4份
(注:以上资料复印件均需加盖单位公章,且报名时必须提供原件核查,复印件须与原件相一致,任何代替证明材料无效,证书若已过期或正在办理延期手续的不予承认,视为不符合要求,招标人不予受理报名。以上所有证件的公司名称必须一致,如果不一致的,视为不符合要求,招标人不予受理。投标人需将以上材料的复印件按上述顺序装订成册(加盖单位公章),否则不予受理报名。)
七、其他说明:
1、采购人可能对本资格预审公告进行修改,若有修改,项目实施机构将重新发布公告,与本项目相关的一切信息将以重新发布的公告为准。
八、联系方式
1、采购人:北流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地址:玉林市北流市新圩镇西宁街115号新圩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陈宇辉
电 话:0771-6223661
2、采购代理机构:广西华诚达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南宁市青秀区长湖路20号绿城国际1004室
联系人:玉积
电话/传真:0771-5384792/184077116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