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 ZDF06/2-FZ1810011. 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侯马市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已由侯马市发展改革和经济信息化局以侯发改经信行审发 [2018]51 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侯马市住房保障和城乡建设管理局,建设资金由政府筹措解决,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侯马市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
2.2 项目地点:侯马市浍河北岸,侯西线以南约 300 米,望桥街以东,新田乡南堡村西南约 150 米。
2.3 项目概况:侯马市污水处理厂设计规模为 40000m3/d. 本次提标改造工程在原 A2O+JSBC 工艺的基础上,在二沉池和现有纤维束滤池之间设置反硝化滤池 + 硝化滤池 + 高效沉淀池工艺,改造细格栅,同时新增 N 池、 DN 池、高效沉淀池处理工段;对现有污泥脱水系统进行改造,使污泥含水率达到环保要求;对生化系统等进行保温处理。
2.4 工程总投资: 5486.8 万元
2.5 勘察服务期限: 15 日历天
2.6 招标范围:工程勘察 ( 岩土工程勘察 ) 及后续服务。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4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5 参加此次招标项目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7 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勘察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有注册岩土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8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招标。
4. 投标报名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8 年 10 月 17 日至 2018 年 10 月 23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9 :00 时至 12:00 时,下午 14:30 时至 17:00 时(北京时间,下同),在临汾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临汾市政务服务中心大楼三层,地址:锣鼓桥东侧滨河东路北延约 500 米)报名。投标人须现场报名,报名时必须携带的资料:(通过有效年检的)
4.1 企业法人委托书及受托人(必须是派往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身份证原件;
4.2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4.3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企业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4.4 企业资质证书原件或复印件;
4.5 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
4.6 拟派往本工程项目负责人须提供注册岩土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原件;
4.7 信用中国网站的信用查询记录网页打印件(本项目公告发布日期内);
4.8 本公告第三条所需的其他证件。注:以上资质的符合性审定以评标委员会评标结论最终认定为准。以上所有资料必须提供原件(原件验后归还)并加盖投标人公章的清晰复印件叁套(胶装成册)留存,且属于合法有效的。如不能提供,我公司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有关条例规定,有权拒绝任何报价人购买招标文件。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请于 2018 年 10 月 17 日至 2018 年 10 月 23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时至时,下午时至时(北京时间,下同),在临汾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临汾市政务服务中心大楼三层,地址:锣鼓桥东侧滨河东路北延约 500 米)持单位介绍信购买招标文件。
5.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500 元,售后不退。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2018 年 11 月 7 日递交地点:临汾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临汾市政务服务中心大楼三层,地址:锣鼓桥东侧滨河东路北延约 500 米)。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联系方式招标人:侯马市住房保障和城乡建设管理局地址:侯马市府路 28 号联系人:杨女士电话: 15935706341 招标代理机构:山西正大方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太原市小店区太榆路 39 号君怡大厦 313 室联系人:张女士电话: 183357732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