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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盐城市城南污水处理厂尾水管道改扩建工程勘察设计总承包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8-10-25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将此项目信息发送到邮箱 将此项目信息保存为WORD文档 项目信息纠错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盐城市城南污水处理厂尾水管道改扩建工程已由 盐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 关于盐城市城南污水处理厂尾水管道改扩建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盐发改审[2018] 71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盐城市市政公用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 国有自筹,出资比例为 100%,招标人为 盐城市市政公用投资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总承包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名称:盐城市城南污水处理厂尾水管道改扩建工程勘察设计总承包服务项目。

  2.2 工程地点:盐城市市区境内。

  2.3 工程规模:盐城市城南污水处理厂尾水管道改扩建工程,全长约12000m,包含钢管修复约2000m,本项目估算总投资额为1.53亿元,其中工程建设费用约1.17亿元。

  2.4 质量标准:国家有关设计、勘察质量等级评定标准合格等级,并保证设计成果通过初步设计评审及施工图通过图审中心等审查(中标人负责图纸送审、对接和修改),勘察取得符合国家现行规范要求的《勘察成果审查报告》及加盖审查机构证章的勘察成果报告。

  2.5 质量目标:勘察报告、设计成果文件所涉及的各专业工程造价指标须科学、合理,严禁超标设计造成不必要浪费,并能有效控制工程造价(中标设计单位编制的概算须满足盐城当地管理部门审查的要求),且不得超过批复的投资估算。

  2.6 设计周期:本次设计分一个阶段完成,中标单位必须在招标人确定中标单位后45日历天内完成本项目工程勘察、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和施工图审查,其中中标后15日历天内初步设计具备报审条件。

  2.7 招标内容:

  2.7.1本次招标项目为一个标段。

  2.7.2招标内容为盐城市城南污水处理厂尾水管道改扩建工程工程勘察、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设计概算及施工过程中的设计咨询、技术交底、验收等工作,最终设计范围以甲方书面通知为准,设计方案须征得甲方同意。工程勘察根据设计提出勘探要求及勘察布点图,对该工程进行初步、详细及施工勘察,查明有无影响工程稳定性的不良地质现象,查明场地的水文地质条件等工作;协助招标人完成岩土工程勘察报告的申报、审查等工作,最终取得符合国家现行规范要求的《勘察成果审查报告》及加盖审查机构证章的勘察成果报告;配合工程设计和竣工验收等相关后续服务工作,勘察过程中的地方矛盾协调(含青苗补偿等),租船,运输,移机,水电等相关费用全部考虑在报价之内,招标人不再另行支付费用。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3.1.1投标申请人须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设计甲级资质,或市政公用行业(排水工程)专业甲级资质的独立法人。

  3.1.2投标申请人须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勘察综合甲级或岩土工程专业甲级勘察资质的独立法人。

  3.1.3若同一单位不同时具备上述资质,允许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组成单位不得多于两家,否则均不能通过资格审查。

  3.1.4联合体投标应满足下列要求:

  ①以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设计甲级资质,或市政公用行业(排水工程)专业甲级资质单位为牵头人。

  ②联合体投标的申请人需提供联合体协议书。

  3.1.5其他要求:

  ①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②联合体各方在同一招标项目中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相关投标均无效。

  3.2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项目负责人必须是联合体牵头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须具有建设工程类高级及以上职称(职称证书须为人事部门颁发或认可的,否则不予认可)且具有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执业资格,项目负责人须亲自参与设计的全过程并承担各阶段汇报工作。

  3.3投标联合体牵头人须有2015年10月1日(含)以来的投资额在7000万元以上(含)给排水工程设计业绩。在道路等工程设计大合同中,如合同中明确表示包含了给排水分项工程设计任务的,且合同中明确了给排水建设投资额在7000万及以上标的的可作为有效设计业绩,若合同中未明确给排水投资额标的的将不予认可。

  注:1)业绩有效期为2015年10月1日至本工程投标截止之日,以设计合同签订的时间为准,有效期含2015年10月1日、但不含本工程投标截止之日;

  2)投标时须提供符合业绩要求的设计合同原件和证明其设计工作已完成的相关资料原件(可提供以下任一项资料:①工程竣工验收证明原件;②施工图设计获奖证明原件;③该项目建设单位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设计工作已完成的证明材料原件),且提供的设计合同须经招投标管理部门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如当地招投标管理部门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书面备案手续的,须提供业绩项目所在地招投标管理部门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书面证明,书面证明必须明确业绩项目已经过备案并注明备案时间;如提供的业绩未加盖备案章又没有出具上述有关部门证明的,该业绩必须为已录入至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的项目,投标时需同时提供平台查询截图页面和网络平台查询链接网址,否则业绩不予认可);如提供的设计合同未能体现本招标公告要求的相关投资额指标的,须提供建设单位证明原件。

  3.4项目负责人从本工程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3.4.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特指以下三种情形:

  ①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②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③项目负责人担任其他公司法定代表人。

  3.8 投标申请人须保证设计负责人及代理人均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并确保从投标截止之日当月向前连续6个月均已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例:如开标日期为2015年7月的某一天,则投标单位需保证以上人员2015年1-6月养老保险均在本单位缴纳)。

  3.9 招标人坚决谢绝挂靠单位参与本工程的投标。如在招投标过程中发现以他人名义投标的,没收其全部投标保证金,如中标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按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

  3.10 财务要求:投标人应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11 信誉要求:

  3.11.1投标人没有被国家、江苏省省级有关部门及盐城市级有关部门暂停招投标或市场准入资格且在公示处罚期内。

  3.11.2 招投标相关单位及个人在招投标活动中存在招标文件通用条款10.1.1以及10.1.2条失信行为的,在“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公示期间,本项目的招标人拒绝其投标。

  3.12 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

  3.13 本项目招标人不接受企业退休人员担任设计负责人。

  四.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投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 不给予 经济补偿。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5.1、请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登录盐城市招投标会员网上交易系统领取招标文件,领取开始及截止时间2018年10月25日至2018年10月30日(投标人必须在招标文件领取截止时间前下载招标文件,逾期未下载造成无法投标的,责任自负)。

  5.2、盐城市招投标会员网上交易系统网址:

  http://221.231.4.242:81/yanchenghuiyuan/login.aspx。

  5.3、招标文件价格: 每套售价¥305.00元/标段,在线网银支付,售后不退。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电子档上传网址:http://221.231.4.242:81/yanchenghuiyuan/login.aspx

  6.2 除电子投标文件外投标时须提供的其它资料(投标备份文件、其他文件及CA锁)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二室(府西路一号国投商务楼C楼 四楼)。

  七、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全数入围的方法确定合格的投标人。

  八、评标办法:本工程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盐城市市政公用投资有限公司

  地 址:盐城市青年中路12号

  联 系 人:张先生

  电 话:0515-88880021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大洲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盐城市青年路51号钱江财富广场东区B座9楼

  联 系 人:张澍、王俊

  电 话:19952905060、17352330333

  电子邮件:52219897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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