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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卢氏县淇河、灌河流域乡村污水管网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及施工图等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8-10-29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将此项目信息发送到邮箱 将此项目信息保存为WORD文档 项目信息纠错

  一、招标条件

  卢氏县淇河、灌河流域乡村污水管网建设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及施工图、环评、地形图测绘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达华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受卢氏县自来水公司的委托,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1、工程名称:卢氏县淇河、灌河流域乡村污水管网建设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及施工图、环评、地形图测绘项目

  2、项目编号:卢采购(2018)第1185号

  3、工程规模及内容:卢氏县淇河、灌河流域乡村污水管网建设工程

  4、招标范围:

  (1)卢氏县淇河、灌河流域乡村污水管网建设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及施工阶段的配合等全部工作,向招标人提供成果文件,且配合发包人通过有关部门审批;

  (2)编制卢氏县淇河、灌河流域乡村污水管网建设工程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向招标人提供成果文件,通过有关部门审批;

  (3)卢氏县淇河、灌河流域乡村污水管网建设工程地形图测绘,并满足国家行业标准及设计要求;

  5、资金来源及落实情况:财政资金,已落实。

  6、标段划分:本项目共3个标段

  一标段:卢氏县淇河、灌河流域乡村污水管网建设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及施工阶段的配合等全部工作;

  二标段:编制卢氏县淇河、灌河流域乡村污水管网建设工程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

  三标段:卢氏县淇河、灌河流域乡村污水管网建设工程项目地形图测绘,长度约23公里;

  7、工期:

  一标段:按招标人的要求的设计内容及开始时间在20日历天内完成

  二标段:按招标人的要求的开始时间在20日历天内完成

  三标段:合同签订后15日历天完成

  8、质量要求:一标段、二标段为符合国家及行业有关质量、安全及技术规范、规程、标准要求,达到国家及行业有关设计文件编制深度的规定;三标段为满足国家行业标准及设计要求。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标段:

  1、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

  2、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的仅提供营业执照);

  3、投标人须同时具备工程咨询甲级资质和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4、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高级职称和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执业资格;

  5、财务状况良好、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保;

  6、授权委托人、项目负责人应为本企业员工,并具有劳动合同和近一年缴纳养老保险证明(以劳动合同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书面证明或查询清单为准)

  7、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商业贿赂、不正当竞争行为、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等问题;投标企业出具无行贿记录在中国裁判文书网自行查询或自行承诺(查询对象:企业、法定代表人)及工商部门出具的无商业贿赂和不正当竞争证明,若当地工商部门不出具此证明,企业自行承诺无商业贿赂和不正当竞争行为;(查询时间需在本项目公告发布之后)

  8、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和豫财购【2016】1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时间需在本项目公告发布之后);查询结果将打印留存;

  9、本次招标实施资格后审;

  10、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投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标段:

  1、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

  2、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的仅提供营业执照);

  3、投标人须具备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乙级及以上和环保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证书;

  4、拟派项目负责人需具备中级以上职称;

  5、财务状况良好、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保;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商业贿赂、不正当竞争行为、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等问题;投标企业出具无行贿记录在中国裁判文书网自行查询或自行承诺(查询对象:企业、法定代表人)及工商部门出具的无商业贿赂和不正当竞争证明,若当地工商部门不出具此证明,企业自行承诺无商业贿赂和不正当竞争行为;(查询时间需在本项目公告发布之后)

  7、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和豫财购【2016】1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时间需在本项目公告发布之后);查询结果将打印留存;

  8、本次招标实施资格后审;

  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投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标段:

  1、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

  2、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的仅提供营业执照);

  3、具有丁级及以上测绘资质证书(专业范围含工程测量),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4、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测绘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5、财务状况良好、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商业贿赂、不正当竞争行为、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等问题;投标企业出具无行贿记录在中国裁判文书网自行查询或自行承诺(查询对象:企业、法定代表人)及工商部门出具的无商业贿赂和不正当竞争证明,若当地工商部门不出具此证明,企业自行承诺无商业贿赂和不正当竞争行为;(查询时间需在本项目公告发布之后)

  7、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和豫财购【2016】1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时间需在本项目公告发布之后);查询结果将打印留存;

  8、本次招标实施资格后审;

  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投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1、报名时间:2018年10月29日至2018年11月02日;

  2、报名方法:本项目只接受网上报名,不接受其他形式报名;

  3、招标文件的获取:投标人报名成功后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陆《三门峡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http://218.29.156.230:8000/ggzy/WebUserLoginIndex,caForm.sdirect)自行下载招标文件;

  4、招标文件售价500元/套,于项目开标前现场缴纳给招标代理机构,售后不退。

  注:此项目为电子化试点项目,潜在投标人须在三门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www.smxgzjy.org)上进行注册报名。注册操作手册和网上报名操作手册,请查看此公告附件。五、投标保证金

  1、保证金数额:

  一标段投标保证金:壹万贰仟元整(¥12000.00元)

  二标段投标保证金:壹仟元整(¥1000.00元)

  三标段投标保证金:叁仟元整(¥3000.00元)

  2、投标保证金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从投标单位基本帐户通过《三门峡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http://218.29.156.230:8000/ggzy/WebUserLoginIndex,caForm.sdirect)系统将保证金成功绑定至所投标项目和标段,并在系统中打印回执单图片,回执单应当制作在投标文件中。《保证金绑定手册http://www.smxgzjy.org/bwstb/9170.jhtml》。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下同)为2018年11月20日10时30分,地点为卢氏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开标二室,评标地点为卢氏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评标三室。

  2、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需递交投标保证金系统绑定成功回执单,未递交回执单或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接收。

  七、其他事项:

  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操作手册,在本公告中要求的截止时间前完成网上报名、投标保证金的缴纳和绑定等工作。并充分考虑人为操作和银行异地跨行转账到账的时间等因素,因投标人操作不当或银行到账时间等问题造成的无法报名、无法下载招标文件、无法投标等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不论中标与否均不予退还。

  温馨提示:本项目为电子化试点项目,开标时需递交纸质版投标文件,为保证您能投标成功,请需仔细阅读招标文件和三门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官网业务办理指南。

  八、 联系方式

  监督单位:卢氏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联系人:李根深

  电话:13629827286

  地址:卢氏县翰林路中段

  招标人:卢氏县自来水公司

  联系人:贾伟

  电话:0398-7181238

  地址:卢氏县城翰林路中段

  招标代理机构:达华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温小燕

  电话:18639800511

  地址:卢氏县柳林路中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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