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标时间:2018年11月23日09时30分
项目名称:辛集市水务局市区东部排水工程水泵及配套设备采购项目
机构项目编码:HB2018103320020112
项目联系人:崔银鹏
项目联系电话:0311-80791977
采购人:辛集市水务局
采购人地址:辛集市
采购人联系方式:0311-83383177
代理机构:河北华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石家庄市槐安东路金源商务广场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311-80791977
预算金额:547.75万元
投标截至时间:2018年11月23日09时30分
获取招标文件开始时间:2018-10-31
获取招标文件结束时间:2018-11-06
获取招标文件地点:辛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获取招标文件方式或事项:现金发售
招标文件售价:500元
开标地点:辛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四开标室
供应商的资格要求: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及《中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且具有完成本项目货物供应及安装能力提供完善售后服务能力的生产厂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后未被列入国家信息中心“信用中国”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查询地址为 “信用中国”及“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截图打印并加盖公章。)3、投标单位需具有: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管理体系及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4、供应商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在本项目中同时投标(以报名时间先后顺序为准);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6、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时,须持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身份证原件)有意参加的投标单位,投标人报名时须携带①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②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时,须持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身份证原件③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管理体系及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④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后未被列入国家信息中心“信用中国”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查询地址为 “信用中国”及“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截图打印并加盖公章)。⑤近半年的纳税票据(或税务部门的证明)和社保基金缴纳票据(或社保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上年度财务报表(须经税务部门盖章)或审计报告,以上资格要求中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和的证件复印件一套(装订成册),在规定时间内到辛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报名,经初步审查合格后,方可领取招标文件。 以上所有资料报名时查看原件并携带一套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复印件,复印件留存。初审合格领取文件,资料不全不予受理。
采购数量:1批
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备注:注: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 供应商需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www.hebpr.cn/)通过资格确认(注册登记),未通过资格确认(注册登记)的供应商报名前需办理相关手续,具体事宜可联系0311-6663 5531。未通过资格确认(注册登记)的供应商,不接受报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