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XZQ-CG-GK-2018-089
项目名称:宣城市宣州区乡镇污水治理工程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社会资本采购(二次)
项目实施机构(采购人):宣城市宣州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资格预审公告发布时间:2018年10月19日
澄清内容:
一、资格预审文件P6、P12、P18,关于业绩证明材料,统一表述为:“申请人自2012年1月1日至今承担过不少于 2 个污水处理PPP(包括 BOT、TOT、ROT 等)项目业绩,须附相关合同协议书或竣工验收备案表等证明材料(原件查验、复印件留存)。”
二、鉴于检察机关已不再提供无行贿犯罪档案库查询,资格预审文件中要求提供的“申请人、法定代表人无行贿犯罪档案库记录承诺函”,统一调整为“投标申请人提供投标申请人、法定代表人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函(格式自拟)”。
三、投标人资格条件中要求“独立申请人或联合体牵头方在银行的资信等级不低于AA级”,AA级包含AA-、AA和AA+。
四、资格预审文件P11,申请人须知4.1中,封套上应写明的内容中“宣城市宣州区乡镇污水治理工程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社会资本采购(二次)9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在 年 月 日 时 分前不得开启”存在笔误,应为“宣城市宣州区乡镇污水治理工程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社会资本采购(二次)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在 年 月 日 时 分前不得开启”。
五、其他内容不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