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18年海安市水务集团工程有限公司给排水工程(项目名称)已批准建设,批文号海水务【2018】32号。项目业主为海安市水务集团工程有限公司,招标人为海安市水务集团工程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南通海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垫付(资金来源)。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DN20至DN600PE管及配件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工程地点:海安市境内;
(2)招标范围: DN20至DN600PE管及配件采购。
(3)交货日期及方式:签订正式供货合同后按发包人下达的定货清7日内供货。
(4)质量要求: 合格 ;奖项要求: 无 。
(5)标段划分及招标内容:
标段 |
招标内容 |
合同 |
申请人资质类别及等级 |
B3206210336000155004001 |
DN20至DN600PE管及配件采购 |
850 |
详见招标文件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承接能力。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PE管材专业生产厂家或授权代理商;
(2)投标人所投产品,同一品牌只能由一家合格的投标人进行投标;
(3)投标人所投产品的生成厂家须拥有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具备提供质量可靠的产品的能力。在最近三年内的国家及省级产品质量监督抽查中,该品牌的产品应抽查合格以及无重大人身伤亡事故;
(4)投标人所投产品的生成厂家必须通过ISO9001国际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该体系认证必须包含PE管材的生产);通过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该体系认证必须包含PE管材的生产);具有水利部节水产品认证证书;
(5)投标人所投产品的生成厂家具有有关行政部门颁发的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卫生许可批件(或具有2015年度以来省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颁发的检测报告);
(6)投标人所投产品的生成厂家具有2015年度以来省级及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的产品质量检测报告(报告须在有效期之内);
(7)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良好的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8)具备良好的售后服务保障体系,以保证PE管安装后的售后服务。
3.2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个标段。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18年11月05日到2018年11月26日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江苏CA数字证书”登录“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ggzyjy.ntzw.gov.cn/)”获取;
4.2 招标文件售价 250 元(网上支付),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截止时间为:2018年11月26日09时00分,文本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为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上招投标系统,电子投标文件递交的信息系统为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招投标系统(本工程采用全程电子化投标) 。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
网上发布。
7.其他事项
7.1、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 16万元整。
7.2、评标办法
本工程采用多单因素评估法,投标文件应对招标文件提出的所有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实质性响应。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将从价格、企业实力、售后服务、业绩等4个方面按照本章确定的评分标准进行综合计分,评分采用百分制,分项得分保留两位小数,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根据招标人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综合评分相等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也相等的,由招标人抽签确定。
7.3评分标准
7.3.1初步评审标准
评标委员会审查每一个投标文件,根据初步评审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如出现招标文件中列出的重大偏差,作无效标处理。
7.3.1.1形式评审标准: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投标人名称 |
与营业执照一致 |
投标函签字盖章 |
有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加盖单位章 |
投标文件格式 |
符合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 |
联合体投标人 |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报价唯一 |
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 |
7.3.1.2 资格评审标准:
评审标准见本招标文件《投标须知》中的投标人资格要求。
7.3.2详细评审标准
本项目招标人设定招标控制价为862.20万元,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招标控制价,否则,其投标文件将按无效投标文件处理。
7.3.2.1投标报价(80分)
在以下两种方法中,开标时由招标人代表现场用随机抽取的方法确定一种方法作为投标报价的评审标准。
方法一:以有效投标文件的次低评标价为评标基准价,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偏离评标基准价的,相应扣减得分。
方法三: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为 A(若7≤有效投标文件<10 家时,去掉其中的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 A;若有效投标文件≥10 家时,去掉其中的二个最高价和二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 A)。
评标基准价 C=A×K,K值在开标前由投标人推选的代表随机抽取确定,
K值的取值范围为95%,96%,97%,98%。评标价等于基准价的得满分;偏离基准价的相应扣减得分。
说明:
1. 评标价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
2.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报告上签字后,上述方法三的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但评标过程中的计算错误可作调整;
3. 评标价相对评标基准价每正偏离 1%,扣减1.5分,每负偏离1%,扣减1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4.有效投标文件是指未被评标委员会判定为无效标的投标文件。
7.3.2.1技术标部分(20分)(投标人的该项总分为评委评分中分别去掉一个最高和最低评分后的平均值)
一、技术响应(12分)
1、投标人提供货物的技术标准、技术规格和参数等是否符合或高于招标文件标准和要求,须提供相关证明资料,最高得分6分:货物的原材料的质量(原材料报关货物与原材料采购合同货物须一致)得3分;生产能力、生产工艺、质量控制等方面得1分;参与起草GB/T13663.1-2017、GB/T13663.2-2018、GB/T13663.3-2018的产品标准的单位得2分。
2、从技术精度、材质、工艺等方面对投标人提供的样品进行评分(3.6-6分),如不提供样品或提供样品不全的该项评分为0分;投标时须提供样品(DN315PE管 1米和DN630法兰1套。)供评委评审。
二、质保期及售后服务(4 分)
售后服务内容:保证服务质量的措施及承诺、售后服务的能力高低、质保期内容(0.6~1);
售后服务响应时间及方式得0-1分;
质保期高于招标文件要求,质保期1年以上(不含1年)3年以内(含3年)的得1分,质保期3年以上(不含3年)的得2分。
三、投标人业绩 (4分)
投标人自2015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来,在国内供水行业有类似规模(单项销售合同销售金额在450万元以上(含450万元))的销售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和销售合同(提供原件);提供销售金额在450万元(含450万元)至800万的业绩证明,每个业绩得0.5分,销售金额在800万元(含800万元)以上的业绩证明,每个业绩得1分。以上累计最高得分为4分。
8.联系方式
招标人:海安市水务集团工程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南通海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
公司
地 址:长江中路146号 地 址:海安市高新区镇南路399号二楼
邮 编:226600 邮 编:226600
联系人:易金 张礼正 联系人:万弘 钱
电 话:0513-88869035 电 话:0513-81813576、818195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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