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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贺州市富川县白沙镇等六个乡镇污水处理工程项目施工图设计服务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8-11-6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将此项目信息发送到邮箱 将此项目信息保存为WORD文档 项目信息纠错

  广西建宇工程招标有限公司受富川瑶族自治县市容市政管理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富川县白沙镇等六个乡镇污水处理工程项目施工图设计服务招标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富川县白沙镇等六个乡镇污水处理工程项目施工图设计服务招标

  项目编号:FCZJZB2018服字31号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邓微微、莫诗香

  项目联系电话:0774-5137829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富川瑶族自治县市容市政管理局

  地址:富川瑶族自治县富阳镇新建路

  联系方式:唐景令07747895995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广西建宇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邓微微、莫诗香0774-5137829

  代理机构地址: 贺州市新风街26号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招标项目名称:富川县白沙镇等六个乡镇污水处理工程项目施工图设计服务招标

  项目招标编号:FCZJZB2018服字31号

  建设地点:富川瑶族自治县福利镇镇域内、富川瑶族自治县城北镇镇域内、富川瑶族自治县白沙镇镇域内、富川瑶族自治县葛坡镇镇域内、富川瑶族自治县麦岭镇镇域内、富川瑶族自治县古城镇镇域内。

  建设规模:本招标项目共含6个子项。

  合同估算价:约(人民币:大写)贰佰零玖万柒仟肆佰捌拾肆元捌角整(¥2097484.80)。

  设计服务(常规设计阶段)期限:48日历日。

  具体要求时间为:

  ①设计合同载明的计划开始设计之日起20日历天内完成初步设计(含工程概算);

  ②初步设计审查批准后15日历天内完成所有施工图设计;

  ③施工图设计经审查后10日历天内完成补充、修改;

  ④配合:从工程项目施工阶段开始至工程竣工验收。

  ⑤项目整体配合:从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工程竣工验收之日止,期间每收到发包人发出异议函之日起3个日历日内提交相应答疑(澄清)意见或修订意见稿送其审核。

  计划开始日期:2018年12月01日。

  招标范围:建设规模描述范围内的市政公用工程及其附属设施配套工程的设计服务(初步(基础)设计(含工程概算)、施工图设计、施工过程有可能发生的补充或变更设计)(项目开展进程如确需进行非标准设备设计的,从发生的设计阶段同时增加《非标准设备设计成果文件》)。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1个标段。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以下资质(①、②项均须具备),并在人员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①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给水工程)专业设计丙级及以上资质;②工程设计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设计丙级及以上资质;备注:投标人如为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甲级资质的,则已满足资格要求。3.2 业绩要求:无要求。3.3 财务要求:无要求。3.4 信誉要求:近三年(2015年11月01日起至本项目投标截止之日止)无诉讼及仲裁情况(限于败诉或被判定不合理的仲裁), 投标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以评标阶段通过“信用中国”网( 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的结果为准)。 3.5 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拟任本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执业资格。3.6 其他主要人员要求:无。3.7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8 其他要求:无。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209.74848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8年11月06日 16:22 至 2018年11月13日 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贺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综合部

  招标文件售价:¥3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实地报名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11月27日 15:00

  五、开标时间:2018年11月27日 15:00

  六、开标地点:

  贺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大厅,具体号数以开标日当天贺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显示屏公布大厅号数为准

  七、其它补充事宜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分别所属的富川瑶族自治县福利镇污水处理工程已由富川瑶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关于富川瑶族自治县福利镇污水处理工程项目立项的批复》(富发改投资【2017】67号)、《关于同意变更富川瑶族自治县福利镇污水处理工程项目立项的批复》(富发改投资【2017】72号)文批准建设;富川瑶族自治县城北镇污水处理工程已由富川瑶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关于富川瑶族自治县城北镇污水处理工程项目立项的批复》(富发改投资【2017】68号)、《关于同意变更富川瑶族自治县城北镇污水处理工程项目立项的批复》(富发改投资【2018】73号)文批准建设;富川瑶族自治县白沙镇污水处理工程已由富川瑶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关于富川瑶族自治县白沙镇污水处理工程项目立项的批复》(富发改投资【2017】69号)、《关于同意变更富川瑶族自治县白沙镇污水处理工程项目立项的批复》 (富发改投资【2018】76号)文批准建设;富川瑶族自治县葛坡镇污水处理工程已由富川瑶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关于富川瑶族自治县葛坡镇污水处理工程项目立项的批复》(富发改投资【2017】70号)、《关于同意变更富川瑶族自治县葛坡镇污水处理工程项目立项的批复》 (富发改投资【2018】74号)文批准建设;富川瑶族自治县麦岭镇污水处理工程已由富川瑶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关于富川瑶族自治县城北麦岭镇污水处理工程项目立项的批复》(富发改投资【2017】71号)、《关于同意变更富川瑶族自治县麦岭镇污水处理工程项目立项的批复》(富发改投资【2018】71号)文批准建设;富川瑶族自治县古城镇污水处理工程已由富川瑶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关于富川瑶族自治县古城镇污水处理工程项目立项的批复》(富发改投资【2017】72号)、《关于同意变更富川瑶族自治县古城镇污水处理工程项目立项的批复》 (富发改投资【2018】75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富川瑶族自治县市容市政管理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设计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名称:富川县白沙镇等六个乡镇污水处理工程项目施工图设计服务招标

  项目招标编号:FCZJZB2018服字31号

  建设地点:富川瑶族自治县福利镇镇域内、富川瑶族自治县城北镇镇域内、富川瑶族自治县白沙镇镇域内、富川瑶族自治县葛坡镇镇域内、富川瑶族自治县麦岭镇镇域内、富川瑶族自治县古城镇镇域内。

  建设规模:本招标项目共含6个子项,各子项建设规模如下:

子项号

子项名称

污水处理厂

一体化污水提升泵站

日处理量

管径

长度(m)

建筑安装工程费(人民币:万元)

1

富川瑶族自治县福利镇污水处理工程项目

1座

1座

500吨

DN100-DN400

9392

1580.76

2

富川瑶族自治县城北镇污水处理工程项目

/

1座

500吨

DN100-DN400

10110

1003.94

3

富川瑶族自治县白沙镇污水处理工程项目

/

1座

500吨

DN100-DN300

17174

1441.92

4

富川瑶族自治县葛坡镇污水处理工程项目

1座

/

1300吨

DN100-DN500

6839

1866.69

5

富川瑶族自治县麦岭镇污水处理工程项目

1座

1座

1000吨

DN100-DN500

7210

1832.85

6

富川瑶族自治县古城镇污水处理工程项目

/

2座

500吨

DN100-DN400

10270

1013.36

合计

8739.52

  合同估算价:约(人民币:大写)贰佰零玖万柒仟肆佰捌拾肆元捌角整(¥2097484.80)。

  设计服务(常规设计阶段)期限:48日历日。

  具体要求时间为:

  ①设计合同载明的计划开始设计之日起20日历天内完成初步设计(含工程概算);

  ②初步设计审查批准后15日历天内完成所有施工图设计;

  ③施工图设计经审查后10日历天内完成补充、修改;

  ④配合:从工程项目施工阶段开始至工程竣工验收。

  ⑤项目整体配合:从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工程竣工验收之日止,期间每收到发包人发出异议函之日起3个日历日内提交相应答疑(澄清)意见或修订意见稿送其审核。

  计划开始日期:2018年12月01日。

  招标范围:建设规模描述范围内的市政公用工程及其附属设施配套工程的设计服务(初步(基础)设计(含工程概算)、施工图设计、施工过程有可能发生的补充或变更设计)(项目开展进程如确需进行非标准设备设计的,从发生的设计阶段同时增加《非标准设备设计成果文件》)。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1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以下资质(①、②项均须具备),并在人员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

  ①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给水工程)专业设计丙级及以上资质;

  ②工程设计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设计丙级及以上资质;

  备注:投标人如为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甲级资质的,则已满足资格要求。

  3.2 业绩要求:无要求。

  3.3 财务要求:无要求。

  3.4 信誉要求:近三年(2015年11月01日起至本项目投标截止之日止)无诉讼及仲裁情况(限于败诉或被判定不合理的仲裁), 投标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以评标阶段通过“信用中国”网( 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的结果为准)。

  3.5 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拟任本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执业资格。

  3.6 其他主要人员要求:无。

  3.7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 其他要求:无。

  4.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报名方式:实地报名。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11月06日至2018年11月13日,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5时0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由潜在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持有效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其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其复印件)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持有效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其复印件)在贺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综合部实地现场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5.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11月27日15时00分,地点为贺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大厅,具体号数以开标日当天贺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显示屏公布大厅号数为准。

  6.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3 投标文件必须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递交,否则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7. 评标方式

  综合评估法

  8. 设计费用支付方式

  预付款支付比例或金额:20%;

  进度款支付方式:本合同生效后7天内,发包人向设计人支付设计费总额的20%作为预付款,设计人向发包人提交初步设计文件及概算文件并通过审查后10天内,发包人向设计人支付设计费总额的20%,设计人向发包人提交施工图设计文件并通过审查后10天内,发包人向设计人支付设计费总额的50%,工程竣工验收且通过试运行考核完成后10天内, 发包人向设计人支付全部剩余设计费。

  9. 本项目要求采用新型技术

  无

  10.交易服务单位

  服务单位:贺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贺州市鞍山西路83-1号4楼

  联系电话:07745268001、07745267896

  12. 监督部门及电话

  监督部门:富川瑶族自治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站

  地址:富川瑶族自治县富阳镇凤凰路85号2楼

  联系电话:07747893153

  13. 联系方式

  招标人:富川瑶族自治县市容市政管理局

  地址:富川瑶族自治县富阳镇新建路

  邮编:542700

  联系人:唐景令

  电话/传真:07747895995

  电子邮箱:fcszj5991@163.com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建宇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贺州市新风街26号

  邮编:542899

  联系人:邓微微、莫诗香

  电话/传真:07745137829、19977478577

  电子邮箱:gxjianyu@163.com

  2018年11月06日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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