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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中部城市引松供水二期工程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8-11-6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将此项目信息发送到邮箱 将此项目信息保存为WORD文档 项目信息纠错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吉林省中部城市引松供水二期工程已由吉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吉林省中部城市引松供水二期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吉发改审批[2018]105 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吉林水投水业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项目单位多渠道自筹,招标代理机构为吉林省机械设备成套招标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总承包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吉林省中部城市引松供水工程(以下简称“中部引水工程”)从松花江丰满水库库区引水,供水范围为长春市、四平市、辽源市3个地级市和九台市、德惠市、农安县、公主岭市、梨树县、伊通县、东辽县、长春双阳区等8个市、县(区),设计水平年供水量8.98亿立方米。中部引水工程分两期建设,一期为干线工程,二期为支线工程。

  本次招标项目为二期工程,共包括10条输水支线,分别为长春支线、九德支线、双阳支线、奢岭支线、农科支线、公主岭支线、梨树支线、四平支线、伊通支线、辽东支线。工程建设内容为输水线路和配套的连接建筑物,输水线路全长274.465公里,其中:输水支线全长249.44公里(管线长246.51公里、隧洞长2.93公里),输水分支线管线全长25.025公里;共设提水泵站5座,总扬程为286.3米,装机容量1.47万千瓦。

  2.2 招标范围:本招标项目的勘察、设计、采购、施工和试运行等。

  2.3 建设地点:吉林省长春市、四平市、辽源市;

  2.4 计划工期:863日历天

  计划开始工作日期:2018年12月20日

  计划完工日期:2021年4月30日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须具备下列资质条件、能力及信誉:

  3.1 资质要求

  3.1.1 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注册成立,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营业执照的独立法人;

  3.1.2 具有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核发的水利行业设计甲级及以上资质和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

  3.1.3 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取得了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财务要求

  投标人应提供近3年(2015年、2016年、2017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国家有关部门认可的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及会计报表,近 3 年财务状况良好,不亏损。

  3.3 业绩要求

  近10年(2008年11月-2018年10月)具有大型水利水电工程(堤防工程除外,下同)的勘察设计业绩和施工业绩。

  3.4 信誉要求

  投标人应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等状态;近3年(2015年11月-2018年10月)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出现重大工程质量问题;近3年(2015年11月-2018年10月)没有被依法认定有商业贿赂行为;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5 人员资格要求

  投标人拟投入的主要人员应具有相应的设计、施工等能力(详见招标文件)。

  3.6 联合体投标要求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6.1 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

  3.6.2 如联合体投标,设计单位须为牵头人。须提供联合体协议书,并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及联合体成员,联合体牵头人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报名、缴纳保证金、出席开标会及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

  3.6.3 承包人项目经理应由联合体牵头人派出。联合体所有成员应授权牵头人组建项目管理机构和派出工程承包人项目经理,全权负责全面履行合同;

  3.7 其他要求

  3.7.1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可以组建联合体投标,但不得再单独或与其他单位组建联合体参加本项目的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7.2 拟任本项目的承包人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不得在其他在建项目中兼职,并提供无在建工程承诺函,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3.7.3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须取得水利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A类)。

  3.7.4项目管理机构人员不得兼任,且须提供本单位社保缴纳清单,清单内须包含项目管理机构人员社保信息。

  4. 资格审查方法

  本工程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11月16日至2018年11月22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持单位介绍信(如联合体投标,须同时提供联合体协议书)和身份证,以上资料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到吉林省政务大厅(长春市人民大街9999号)四楼吉林省机械设备成套招标公司窗口获取招标文件。

  5.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贰仟元整(¥2000.00),逾期不售,售后不退。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12月10日9时00分,地点为吉林省政务大厅(长春市人民大街9999号)四楼开标室;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招标人将不组织现场踏勘和投标预备会,请投标人自行调研,费用自理。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吉林水投水业发展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安达街508号旺座国际商务广场12楼

  邮 编:130000

  联 系 人:闫锡骥

  电 话:0431-81971406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机械设备成套招标公司

  地 址:长春市人民大街副54号省政府4号楼

  邮 编:130000

  联 系 人:王禹

  电 话:0431-88906877、18643194777

  开户银行:民生银行长春西安大路支行

  账 号:6000496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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