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五环(湖南)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株洲金山科技工业园管理委员会的委托,对株洲金山污水处理厂环评报告编制项目(政府采购编号:株荷财采计【2018】000116 ,委托代理编号:2018(WHCG-097))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现采用发布公告方式,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
一、采购项目基本概况
1、项目名称:株洲金山污水处理厂环评报告编制项目;
2、政府采购编号:株荷财采计【2018】000116 ;
3、委托代理编号: 2018(WHCG-097);
4、项目概况:拟新建的株洲金山污水处理厂远期处理总规模为 6 万 m3/d,近期处理规模为 3 万 m3/d;污水处理厂出水后设置人工湿地(厂区内),以进一步净化水质;近期建设污水自流管管径为 DN500~d1200,管道全长 17.7km。本服务项目主要为编制新建的株洲金山污水处理厂的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
5、编制周期及要求:合同签订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提交成果。并根据项目进度配合办理有关申报手续,填报有关技术表格和文件,促成环评通过审批。
6、采购项目内容与数量:
包名 |
品目分类 |
品目名称 |
数量 |
单位 |
预算金额(元) |
1 |
C1001 |
设计前咨询服务 |
1 |
项 |
220000.00 |
二、供应商资格条件:
1、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条件,并提供以下资格证明文件:
1.1投标人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1.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人持授权委托书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1.3投标人税务登记证(国税或地税)复印件;
1.4投标人社会保险登记证或近3个月缴纳社会保险的凭证复印件。
1.5投标人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2、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
2.1、投标人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乙级及以上资质证书,资质证书的评价范围应包括“社会服务” (提供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资格证;如果是湖南省外环评机构,须在湖南省环保厅备案登记,并提供通过相应文件证明材料)且资质证书处于有效期内。
2.2、拟任项目编制主持人须具备社会服务专业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执业资格并提供近6个月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为其缴纳社会养老保险的证明材料;
2.3、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将被拒绝其参与本政府采购活动。信用信息查询的查询渠道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信息查询的截止时点为至项目投标截止时间止;提供查询记录的网上打印件。
注:投标供应商具有实行了“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符合相对应的条款。供应商如是“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请自行说明。
三、获取磋商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及磋商文件售价
1、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时间:2018年 11月9日至2018年11月15日(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每天8:30~12:00,13:30~17:30。
2、发售竞争性磋商文件地点:中五环(湖南)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株洲市天元区庐山路庐山恋综合楼24楼)。
3、竞争性磋商文件售价:每份400元,售后不退。不办理邮购。
4、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时应提交的资料:
a)个人身份证;
b)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人持授权委托书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c) 磋商邀请公告中投标人所有的资格条件证明文件;
(以上资料提供原件核查,提交三份加盖公章复印件资料至代理公司)
四、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开启时间及地点
1、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为2018年 11月 19 日 9 时 30 分(北京时间),地点为 株洲市天元区庐山路庐山恋综合楼24楼开标室 。在截止时间后送达的响应文件为无效文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磋商小组应当拒收。
2、首次响应文件的开启时间及地点与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及地点为同一时间及地点。
六、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贰仟元整(¥2000.00元)由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
2、交纳方式:银行转账、银行电汇或网银转账,从投标人基本账户一次性足额转入到投标保证金托管专户管理,以现金方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无效。
3、投标保证金账户情况:
银行帐号: 9550880047237900322
户 名: 中五环(湖南)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保证金专户
开户银行: 广发银行株洲支行
(进账时须进账单“款项来源”注明“XX项目投标保证金”)
4、投标保证金的交纳截止时间:2018年11月16 日 17时 00 分(北京时间)前到账,以银行到账为准,开标时现场查验。
5、对于未按规定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招标人将视为不响应招标而予以拒绝。
七、质疑和投诉
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存在歧视性条款的,应在购买采购文件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提出。如对质疑答复有异议,可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八、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采 购 人:株洲金山科技工业园管理委员会
联 系 人:周主任
电 话:13975399363
地 址:株洲市荷塘区金科大厦16楼
代理机构:中五环(湖南)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陈巧玲、刘宇成
电 话: 18007412211、18273299525
地 址:株洲市天元区庐山路庐山恋综合楼24楼
九、监督单位:株洲市荷塘区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2018年11月8日
此竞争性磋商公告的公告期限为3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