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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广州市增城区中新镇广汕公路与新墩路路口排涝改造工程、中福路排水改造工程设计(重新)招标

发布时间:2018-11-9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将此项目信息发送到邮箱 将此项目信息保存为WORD文档 项目信息纠错

  1.1 项目概况

  1.1.1 工程名称:增城区中新镇广汕公路与新墩路路口排涝改造工程、中福路排水改造工程设计(重新招标)。

  1.1.2 工程位置:广州市增城区。

  1.1.3 设计范围:增城区中新镇广汕公路与新墩路路口排涝改造工程项目修建15m×5m×2.5m集水井一座;新建渠箱约426m,其中双孔渠箱B×H=3.0m×2m、长度322m,单渠箱B×H=4.0m×2m、长度104m。增城区中新镇中福路排水改造工程项目废弃拆除原有中福路现状B×H箱涵,新建沿广汕路南侧的集水井,桩号K0-030-K0+210新建渠箱B×H=4.0m×2.5m,长度为240m;桩号K0+210-K0+592.58新建2孔渠箱B×H=3.5m×2.5m,长度为382.58m。

  1.1.4 专业内容: □道路工程、£桥梁工程、□城市隧道工程、□排水工程、

  □给水工程、□照明工程、£公共交通工程、

  □城镇燃气工程、□热力工程、■水利工程。

  1.1.5 项目批准文件:增发改投[2018]360号、增发改投[2018]361号。

  1.1.6 资金来源:区财政资金。

  1.1.7 建设规模:增城区中新镇广汕公路与新墩路路口排涝改造工程总投资1999.3万元;中福路排水改造工程总投资约2892.2万元。

  1.1.8 设计合理使用年限:50年。

  1.1.9 招标范围:□工程勘察(□岩土工程勘察(含初勘、详勘)、£工程测量、£工程物探(含管线探测)、■方案修改、■初步设计及概算、■施工图设计、□编制施工图预算、■现场服务、指导与监督、■配合编制竣工图及相关报建等工作。

  1.1.10前期服务机构名称(含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规划等编制单位):广州市市政集团设计院有限公司。

  [注释] 如果前期服务机构参加本次投标,应将本公告发布前最终完成的工作成果(含电子文件)在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的同时提供给所有投标人参考,否则前期参与的服务机构中标无效。

  1.2 资格审查合格条件

  1.2.1 申请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1.2.2 申请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

  1.2.3 申请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资质: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水利工程设计行业丙级资质或以上资质;

  1.2.4 申请人已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企业信息登记,投标人拟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须是本企业(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企业信息登记)中的在册人员。

  1.2.5 申请人委派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类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

  1.2.6 申请人委派的建筑、结构专业负责人必须具备注册执业资格。其他专业负责人需具备注册执业资格,或者本专业(含相近专业)高级技术职称,或者中级技术职称从事本专业工作10年以上。

  1.2.7 申请人没有处于被本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的处罚期内;

  1.2.8 投标申请人业绩要求(£需要/■不需要):

  1.2.9 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需要/■不需要):

  1.2.10 关于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1.3 投标报名

  1.3.1 从发布招标公告之日起的第一个工作日接受报名并发售招标文件,招标公告发布时间不得少于5日,并从发售招标文件结束之日起开始计算备标时间。发布招标公告、发售招标文件及网上报名时间为2018年11月9日至2018年11月15日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名,本项目实行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报名,不接受现场报名(操作流程详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最新版操作指引)。招标文件费500元,售后不退,由招标代理单位收取并开具凭证。报名单位转账至以下账户:

  账户名:广州市市政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账户号:4400 14912010 5047 7825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广州市东环支行

  注:转账时请备注本项目编号或项目名称,项目编号:JG2018-7007

  1.3.2 在规定的报名期间,报名的申请单位不足3名时,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有权:

  (1)发布公告延长接受报名时间。在延期报名时间内,已报名申请单位的资料仍有效并可自行补充资料,未报名的申请单位可根据公告的约定参与报名。

  (2)依法重新招标。

  1.3.3 申请人报名时,如遇到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阻挠,可以径直向招标管理机构投诉。

  1.4 费用

  1.4.1 工程设计费最高投标限价为98.49万元。投标报价不得高于最高投标限价,否则由评标委员作废标处理。最终结算价按财政评审结果为准。

  工程设计费参照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建设部2002年颁布的《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计算。设计费下浮率为0%~20%,在合同实施期间设计费按建设规模和设计工作量调整,但费率浮动幅度不变。投标人在附录6中报价不得超过此限额。

  1.4.2 市财政投资项目应实行限额设计,初步设计的建设内容和建设标准不得超过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的范围,编制初步设计概算不得超过经批准的可行性研究报告总投资。

  政府固定资产投资应当坚持估算控制概算,概算控制预算,预算控制决算的原则。

  1.4.3 未中标单位经济补偿及补偿金额

  ■本工程不设未中标单位经济补偿,投标费用由投标人自理。

  1.5 工期

  1.5.1 设计工期:中标人应在设计合同签订后10工作日内完成方案修改,方案确定后20工作日内完成初步设计,初步设计审查批准后15工作日内完成施工图设计,施工图设计文件经审查发现问题后10工作日内完成补充、修改。如果延误工期,承包人向发包人支付的误期损害赔偿费每天为最终合同价格的0.3%;误期损害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为最终合同价格的30%。

  1.6 其他事项

  1.6.1 投标时是否需要提交设计模型:否。

  1.6.2 招标项目的电子地形图及其他相关资料由投标人自行收集。投标人可通过http://maps.google.com选择satellite(卫星图象)观察本项目的周边环境。

  1.6.3 投标报名费人民币100元,交纳后不予退回,由交易服务机构开具发票。

  1.6.4 购买招标文件每套人民币500元,由收款机构开具凭证。

  1.6.5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1.6.6 正式投标人的确定方式: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人不足3名或经评审有效的投标人不足3名时为招标失败。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报有关管理部门核准后,重新组织招标。

  1.6.7 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内容异议的,可向招标人书面提出。

  异议受理部门:广州市增城区中新镇人民政府

  异议受理电话:020-82866169

  异议受理人:莫工

  地 址:广州市增城中新镇中福路30号

  1.7 招标人

  1.7.1 名称:广州市增城区中新镇人民政府

  1.7.2邮政编码、地址:广州市增城中新镇中福路30号

  1.7.3 联系人:莫工

  1.7.4 电话(手机)号码:020-82866169

  1.7.5 传真号码:/

  1.7.6 电子邮箱:/

  1.8 招标代理机构

  1.8.1 名称:广州市市政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1.8.2 邮政编码、地址:广州市东风中路437号越秀城市广场南塔38楼

  1.8.3 联系人:陈工

  1.8.4 电话(手机)号码:020-83313605

  1.8.5 传真号码:020-83310934

  1.8.6 电子邮箱:gzszzb02@126.com

  1.9 交易服务机构

  1.9.1 名称: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增城交易部

  1.9.2 邮政编码、地址: 510635/增城区荔城街增城大道2号金河湾3栋108

  1.10 招标管理机构

  1.10.1 名称:广州市增城区水务局

  1.10.2 邮政编码、地址:511300/ 广州市增城区园圃路4号

  1.10.3 电话(手机)号码:020-82639502

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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