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安泽县住房保障和城乡建设管理局委托,就污水处理厂排污口设施设置论证、防洪评价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企业前来报名,现就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编号:安政采2018第103号
二、采购人:安泽县住房保障和城乡建设管理局
三、采购形式:竞争性谈判
四、项目名称:安泽县污水处理厂排污口设施设置论证、防洪评价项目
五、项目内容:详见谈判文件
六、服务期限要求:自签订合同之日起30个日历天
七、预算价:42.59万元
八、报名企业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报价人须具有水利行业工程设计专业丙级及以上资质;
(6)报价人拟派往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水利相关专业高级职称;
(7)入河排污口设施论证报告编制完成后负责通过县、市水行政按部门组织专家评审。
(8)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9)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九、报名须知:
参加报名企业必须携带以下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贰套(按以下顺序装订成):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如已完成三证合一只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原件);银行开户许可证原件;资质证书副本原件;项目负责人职称证书及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及复印件等相关证件。
十、报名时间:2018年11月12日-11月14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8:00,节假日除外)。
十一、报名地点:安泽县政府采购中心对面报名大厅。
十二、谈判文件领取时间:2018年11月12日-11月14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8:00,节假日除外)。
十三、保证金:捌仟伍佰元整(领取谈判文件时递交,报价人应当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其它形式的报价保证金无效)。
十四、谈判时间:2018年11月20日15:00分。
十五、谈判地点:安泽县政府采购中心七楼会议室。
十六、联系方式
集中采购单位:安泽县政府采购中心
联系电话:18903473833
采购人:安泽县住房保障和城乡建设管理局
联系电话:134537287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