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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苏州太湖旅游度假区丽波路DN300给水管道工程标段施工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8-11-12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将此项目信息发送到邮箱 将此项目信息保存为WORD文档 项目信息纠错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太湖旅游度假区丽波路DN300给水管道工程已由(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苏太经投[2018]64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苏州太湖国家旅游度假区自来水厂,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政府投资:100.00%,私有资金:0.00%,外国政府及组织投资:0.00%,境外私人投资:0.00%,其他国有:0.00%,招标人为苏州太湖国家旅游度假区自来水厂,招标代理机构为苏州新天平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提出投标。

  特别提醒: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化招标,并使用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交易平台”)开展招标投标活动,招标文件(含补充、答疑文件)、投标文件均为使用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提供的“招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制作生成的指定电子格式文件。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丽波路

  规模:全长约为1900米

  标段划分:

标段编号 标段名称 招标范围 工期(天)
E3205010304004810001001 太湖旅游度假区丽波路DN300给水管道工程 太湖旅游度假区丽波路DN300给水管道工程 60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三级](含)以上资质,无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小型项目管理师]或者[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含)以上资质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提出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个标段。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11月12日至2018年11月19日上午:9:00--11:00下午:13:00--17:00止,可以在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下载招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撤回与修改(在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内评审时)

  5.1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11月21日 14时00分前可以在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递交投标文件;

  5.2 超过递交截止时间后上传成功的投标文件,招件人不予受理; 5.3 投标投标人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撤回投标文件的,应当通过交易平台向招标人提交撤回投标文件的申请。 5.4 投标人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对已经成功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修改、补充的,投标人应当使用“招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制作成完整的投标文件,并上传交易平台。投标文件以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最后上传成功的投标文件为准。 6.其它明确事项

  (一)、投标申请人资格合格条件:(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2)投标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详见3.1; (3)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4)拟选派注册建造师(项目经理)资质类别等级:详见3.1; (5)注册建造师(项目经理)取得安全B类证书; (6)预选承包商类别和组别:市政公用-Ⅰ组、市政公用-Ⅱ组、市政公用-Ⅲ组。(7)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 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3)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 5年的。 (二) 资格审查合格可选条件:无。 (三) 投标申请人有以下情形的,为资格审查不合格:(1)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2)企业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四)备注: 1、本项目图纸资料及预算价等附件上传于附属文件中,请在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下载;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开标时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携带授权委托书原件、身份证原件及CA锁、项目经理证书及B类证书参加开标,否则按废标处理。项目经理无须参加开标; 4、投标文件的组成中,技术标标书无须编制,商务标中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无须编制;5、本项目项目负责人需提供无在建工程承诺书(格式见招标文件附件),且在规定端口上传扫描件,未按规定提供的资格审查不合格。 6、 本项目的评标办法采用的是合理价随机确定中标人法。本工程预算价170.070028万元,设定发包下浮率为15%,中标后此下浮率在竣工结算时不再调整,发包价145.409524万元,请各投标人按发包价报价,不按此报价,按无效报价处理,不进入评审; 7、本工程采用2018年度政府投资建筑工程预选承包商名录,按苏预选委(2017)5号文件规定执行; 8、本项目执行《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苏信用办(2018)23号)。9、特别提醒:请各投标人投标前在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施工合同备案中自查拟选派项目经理部关键岗位人员是否在其它工程中担任现场管理人员,避免中标后项目经理部关键岗位人员因在其它工程中担任现场管理人员处于锁定状态,无法办理施工合同网上备案。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苏州太湖国家旅游度假区自来水厂招标代理机构:苏州新天平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苏州太湖国家旅游度假区孙武路2993号地 址:苏州市吴中区南蠡墅街蠡墅大楼二楼

  邮 编:邮 编:

  联 系 人:顾工联 系 人:姚丽霞

  电 话:15806138882电 话:0512-65239192

  传 真:传 真:

  电 子 邮 件:电 子 邮 件:694449478@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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