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自来水有限公司采用公开询价方式委托实施北区水厂排泥水处理工程环保验收项目,现邀请有资质的单位参与报价。
一、询价邀请:
1、询价编号:FZ2018GCGLB-11
2、询价文件领取时间:报价人可派代表携身份证与单位介绍信(或委托书)于发布之日起第2个工作日---发布之日起第4个工作日的上午8点30分---11点30分,下午3点00分---5点00分至福州自来水有限公司九楼工程管理部领取询价文件。
3、报价文件送达时间:发布之日起第5个工作日早上8点30分---10点00分。以实际送达接收人时间为准。未按此要求的,将被视为无效报价文件。
4、报价文件应用密封的形式、并在密封面上标明询价项目名称、编号、报价时间、委托报价人姓名、委托函、电话及加盖公章送到我司。
5、联系人:李先生
地址:福州市东街104号九楼工程管理部
联系电话:0591-87533793转0907 0591-87539140(传真)
二、技术要求:
1、报价人根据环保竣工验收监测要求,负责组织竣工验收环境监测、编制环保竣工验收报告、组织专家评审、验收公示、完成信息平台竣工验收备案等所有手续和事项,询价人予以配合提供相关材料。
2、报价人所提供的报价应包含根据国家相关标准进行的环保监测、验收、评审等所有费用。
3、中选人在签订合同之后应立即开展工作,并于40个工作日内完成备案(含公示期20个工作日)。
4、报价人应当在收到中选通知后3日内,与询价人签订合同。
5、本项目最高限价5万元。
三、报价要求:
1.报价人需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三证合一副本)复印件。(需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2.报价人应具有环境监测资质并提供复印件。(需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3.无论报价过程中的做法和结果如何,报价人自行承担所有参与报价的全部有关费用。
4、未领取询价文件的,不得参与报价。
四、询价结果确认及公告:
确定中选单位后中选结果信息以电话形式通知所有参与询价的单位。
福州市自来水有限公司
2018年1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