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长沙天平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受溆浦县桥江镇人民政府的委托,对2018年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溆浦县桥江镇白田村饮水安全提升改造工程(政府采购编号: 溆财采计(2018)248号,委托代理编号: TPZB-2018—NCYS-002)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现采用发布公告方式,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
一、采购项目基本概况
1、采购项目名称:2018年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溆浦县桥江镇白田村饮水安全提升改造工程
2、采购计划编号:溆财采计(2018)248号
3、委托代理编号: TPZB-2018—NCYS-002
4、 采购项目基本概况介绍:详见磋商文件。
5、采购项目标的、数量及预算:
包 / 品目号 |
标的名称 |
数量(单位: ) |
预算 |
1 |
2018年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溆浦县桥江镇白田村饮水安全提升改造工程 |
/ |
154.23万元 |
二、供应商资格条件:
1、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条件,并提供以下资格证明文件:
(1)法人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者法人登记证书)以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
(2)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材料,各提供下列材料之一:
①缴纳税收证明资料:《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或者近三个月(2018年8月至2018年10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纳税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2018年8月至2018年10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税收的证明原件。
②缴纳社会保险证明资料:《社会保险登记证》复印件,或者近三个月(2018年8月至2018年10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缴费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2018年8月至2018年10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保险费的证明原件。
(3)法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复印件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自然人提交身份证明复印件;
(4)提供2017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复印件(至少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注册成立不足一年单位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原件。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投标人提供公告之日起通过信用信息查询的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湖南信用网(www.hncredit.gov.cn)和湖南省政府采购网(www.ccgp-hunan.gov.cn)查询的信用记录网上截图打印件。
(7)其他说明:
①、投标人具有实行了“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投标人具有实行了“五证合一”等级制度改革的新政,视同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社会保险登记证和统计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投标人如是“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请自行说明。
②、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需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
2、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
①、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及以上企业资质,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
②、投标人必须是在全国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和湖南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中建立了信用档案的单位;
③、拟任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注册在本投标单位的水利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建造师,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或核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为投标单位正式职工,无在建项目;拟任技术负责人具有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且为投标单位正式职工; 拟任专职安全员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或核发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为投标单位正式职工;
④、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磋商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及磋商文件售价
1、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时间:2018年11月14日至2018年11月20日(节假日除外)每天9:00~12:00,15:00~17:00。
2、发售竞争性磋商文件地点:湖南长沙天平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溆浦县警予西路银河港10栋(食客行动餐馆隔壁))。
3、竞争性磋商文件售价:招标文件售价每本400元,售后不退。不办理邮购。
4、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时应提交的资料:(提供原件留加盖公章复印件)
a)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b) 法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复印件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c) 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和特定资格条件资料,以上资料需提供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壹份。
四、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开启时间及地点
1、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为2018年11月28日 10时00分(北京时间),地点
为湖南长沙天平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溆浦县警予西路银河港10栋(食客行动餐馆隔壁))在截止时间后送达的响应文件为无效文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磋商小组应当拒收。
2、首次响应文件的开启时间及地点与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及地点为同一时间及地点。
五、质疑和投诉
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存在歧视性条款的,应在购买采购文件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提出。如对质疑答复有异议,可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六、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采 购 人:溆浦县桥江镇人民政府
联 系 人:奠先生 电 话:13874412827
代理机构:湖南长沙天平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联 系 人:武女士 电 话: 0745-3331390 17347459095
地 址:溆浦县警予西路银河港10栋(食客行动餐馆隔壁)
此竞争性磋商公告的公告期限为3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