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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盐城市响水县城东新区饮用水安全工程(二期)二标段施工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8-11-21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将此项目信息发送到邮箱 将此项目信息保存为WORD文档 项目信息纠错

  一、招标条件

  响水县灌江水务有限责任公司实施的响水县城东新区饮用水安全工程(二期)已经上级部门批准建设,项目所需资金为自筹,并已落实。现邀请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本项目二标段施工的投标报名及投标。南京建淳造价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负责本项目具体招标事宜。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响水县城东新区饮用水安全工程(二期)

  2、项目地点:响水县城东新区境内

  3、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4、质量要求:国家“合格”标准

  5、计划工期: 18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18年12月20日前。

  6、工程规模: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对灌江路北侧(204国道-美鲈路)、黄海路东侧(迎宾大道-中央大道)、黄海路西侧(灌江路-迎宾大道路)、金海路西侧(珠江路-双园路)、芙蓉路(北海路-航海路)、东三路(黄河南路-迎宾大道)、伟业路(北海路-航海路)、秋实路(银海路-香江路)、淮河东路(双南于渠-清源路)、长江路(开发路-银海路)、浑水管线(一泵房-二泵房)、北海路(浦江路-迎宾大道)、航海路(天马路-迎宾大道)、紫荆路(清源路-航海路)、和谐路(灌江路-紫荆路)、东二路(灌江路-迎宾大道)、大宝路(灌江路-迎宾大道)、黄河北路(北海路-航海路)、黄河南路(北海路-航海路)、香江路(双园路-迎宾大道)、浦江路(响坎河-宣圩河)、迎宾大道(响坎河-宣圩河)、东海路(珠江路-迎宾大道)、天马路(东海路-航海路)共24条铺设DN800、DN600、DN500、DN300、DN200各类饮用水管道39225米,总投资额6713.78万元。具体详见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

  7、本工程共划分成两个标段,本公告为第二标段。

标段编号

标段名称

招标范围

工期

GXS201811207193145859

响水县城东新区饮用水安全工程(二期)二标段

包含对包括浑水管线(一泵房 - 二泵房)、秋实路(银海路 - 香江路)、航海路(天马路 - 迎宾大道)、紫荆路(清源路 - 航海路)、和谐路(灌江路 - 紫荆路)、东二路(灌江路 - 迎宾大道)、大宝路(灌江路 - 迎宾大道)、黄河北路(北海路 - 航海路)、黄河南路(北海路 - 航海路)、香江路(双园路 - 迎宾大道)、浦江路(响坎河 - 宣圩河)、迎宾大道(响坎河 - 宣圩河)、东海路(珠江路 - 迎宾大道)、天马路(东海路 - 航海路)共 14 条道路的饮用水安全管道铺设及附属设施施工标。

180 日历天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资质等级及范围: 投标人须具有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其以上资质,并具有省部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的独立法人。

  2.项目负责人资格类别和等级: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投标人本单位正式职工,投标时须提供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其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同时具有省部级建设或水利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证书。且项目负责人从本工程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无在建工程(如发生投诉或反映,被反映人需提供工程所在地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该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的书面证明原件)。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其他要求:

  4.1财务要求:投标人应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未处于全部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4.2业绩要求:投标人近3年内(2015年7月1日以后签订合同,下同)承担过 合同额达2000万元及以上类似供水管网工程施工业绩,(投标时必须提供类似工程合同原件、中标通知书原件提供的中标通知书或施工合同须经业绩项目所在地主管部门备案、加盖备案章,如业绩项目所在地已取消书面备案的、中标通知书或施工合同未加盖备案章印的,须提供业绩项目所在地主管部门出具书面证明,书面证明必须明确业绩工程已经过备案并注明备案时间;本招标文件要求的相关指标需在提供的中标通知书或施工合同中体现,如提供的中标通知书或施工合同均未能体现本招标文件要求的相关指标的,须提供业绩项目所在地主管部门出具的能反映相关指标的证明,否则业绩不予认可。)

  4.3信誉要求:

  4.3.1、投标人没有被国家、江苏省省级有关部门及盐城市级有关部门和响水县县级有关部门限制招投标或市场准入,或者受到限制但已过公示期的。

  4.3.2、企业、法人代表或项目经理未被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以全国征信系统平台信息为准)。投标人(含法定代表、项目经理)在投标截止日,已全部履行人民法院生效判决、裁定。

  4.3.3、投标人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在“信用中国”“信用江苏”网站上被公布的,自载明的发布之日开始,直至撤销或者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本项目的招标人拒绝其投标,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不得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在一次招投标活动中,资格预审申请人、投标人或者中标候选人因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导致其资格预审不通过或者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中标人资格的,不因其之后失信信息被撤销或更正而改变已经作出的决定。

  4.3.4、2017 年6 月1 日以来无欠缴履约保证金(银行保函、担保);投标人没有因违法违规、违约、失信等原因被响水县有关部门单位限制投标的。投标人有违反上述条件之一的,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投标人同一天参加多个项目投标的,只要有一个项目投标文件被评标委员会以招标文件无效标条款第21 条、第22 条废标的,本项目即取消其中标资格。

  4.4其他要求:

  4.4.1 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1)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2)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3)项目负责人担任其他公司法定代表人。

  4.5本工程招标人不接受投标人的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负责人担任项目负责人。

  4.6工程招标人不接受企业退休人员担任项目负责人。

  4.7本工程项目部主要组成人员包括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施工员、安全员、质量员(上述人员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投标时,仅需提供项目经理相关资料,其他现场人员在中标签订施工合同备案时按苏建建管〔2014〕701 号文要求配备到位。

  4.8、投标申请人的项目负责人及授权委托人均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本单位正式职工条件为:与投标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并由投标人单位为其缴纳养老保险,未在投标人之外单位受聘或任职,也没在其他单位缴纳养老保险),并确保从投标截止之日当月向前连续6个月均已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例:如开标日期为2018年11月的某一天,则投标单位需保证以上人员2018年5-10月或6-11月养老保险均在本单位缴纳),未提供养老保险证明、或提供不全、或期限不满足规定的,均不予承认。

  四、招标文件的领取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11月21日至11月27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3:00时至5:00时(北京时间,下同),携:单位介绍信到响水县招标投标服务中心(响水县城金海路177号,响水县政务服务中心大楼三楼)领取招标文件。联系人:王志东,电话:13851092607。

  2、招标文件售价800元/标段,售后不退。

  五、其他说明

  1、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投标保证金每标段25万元;履约保证金按中标价计算:履约保证金按中标价8%收取:以银行存款方式缴纳的,投标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不足部分以银行存款方式补足;以保函形式缴纳的,必须是企业所在地开户行出具,也可由有资质的国有平台公司出具的保函。履约保证金退还结算按照《关于进一步明确工程履约保证金退还程序的函》(响招管函[2018]2号)等有关文件执行,详见招标文件附件3。

  中标人不能按本章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担保的,视为放弃中标,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中标人除按规定提供履约保证金外,若中标价比有效投标报价平均值低5%以上,则中标人还应当在合同签订之前按照中标价与有效投标报价平均值之差向招标人另行提供中标差额保证金(一并汇至招标办指定帐户)。

  2、工程付款:①本工程支付工程预付款10%,第一次支付金额为该预付款总额的50%,第二次支付金额为该预付款总额的50%;②完工验收合格后付至合同价(扣除未实施的部分)的70%,③完工验收合格后承包人向招标人递交完整的结算资料后,审计部门竣工决算审计结束后一年时支付至结算价的97%;扣除结算总价的3%作为质量保证金。⑤以上付款均无任何利息。(以上付款合同价扣除招标人预留金)。

  4、质量保证金:为结算价的3%,缺陷责任期为贰年。

  六、评标办法

  1、本工程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具体评标方法详见招标文件)。

  2、多标段定标方法:同一投标人可以投二个标段,兼投不兼中。

  七、计划开标时间:2018年12月12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

  八、投标单位在诚信库中录入的所有信息均应真实有效,并应及时更新、完善,如未能及时更新和完善,其责任自行承担。投标单位录入虚假信息的,经查实作为失信(不良行为)行为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上公告一年,在公告期间,本省行政区内其它项目的招标人可以据此不接受其投标。

  九、本工程严禁挂靠、转包,一经核实挂靠、转包的,将被取消投标、中标资格,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直至建议有关部门吊销资质证书。

  十、招投标监管机构投诉电话:响水县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电话0515-86782004。

  十一、联系方式

  招标人:响水县灌江水务有限责任公司招标代理机构:南京建淳造价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地 址:响水县县自来水公司院内 地 址:盐城市华邦国际东厦A2002

  邮 编:224600 邮 编:224600

  联 系 人:牛红兵 联系人:王志东

  电 话:18912598548 电 话:138510926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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