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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益阳长春经开区新材料产业园污水处理厂(二期)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和委托运营招标

发布时间:2018-11-23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将此项目信息发送到邮箱 将此项目信息保存为WORD文档 项目信息纠错

  益阳长春经开区新材料产业园污水处理厂(二期)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和委托运营项目已由益阳市资阳区财政局以益资财采计核【2018】1121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益阳市创鑫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智埔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和委托运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一、项目概况及采购要求

  1.1 项目名称:益阳长春经开区新材料产业园污水处理厂(二期)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和委托运营项目;

  1.2采购计划编号:益资财采计【2018】1121

  委托代理编号:HNZPYY-2018-126

  1.3建设地点: 益阳市长春经济开发区新材料产业园内

  1.4资金来源:单位自筹

  1.5 项目规模:益阳长春经开区新材料产业园污水处理厂(二期)规模为日处理污水15000吨。项目总投资为12291.2万元,其中项目设计费98.8万元,施工部分为3054.95万元,设备采购、安装与联动调试部分为9137.45万元(不含试运营调试)

  1.6招标范围:包括(包括但不限于)本项目的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工业设计,建筑安装工程及建安材料设备采购、安装、调试,直至项目竣工验收、运营(运营期8年)等工作内容(工程施工范围最终以招标人签字认可的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所包含范围为准),运营期满,向业主办理移交手续,移交合格的工程

  1.7工期要求:

  1.7.1合同签订后 210 日历日达到竣工验收要求(包含设计阶段)

  1.7.2运营管理期:运营管理期限为8年,从验收合格后开始计算

  1.8质量要求:

  1.8.1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工程设计满足现行的市政工程建设标准、设计规范和招标文件要求的方案设计;

  1.8.2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施工质量达到国家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工程标准,一次交验合格。

  1.8.3设备及材料采购部分质量标准:符合国家、行业及地方现行相关法律法规、规范及技术标准。主要设备为一线品牌

  1.8.4出水水质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

  1.9保修要求:施工部分按国务院令2000年第279号要求保修。设备质保期为三年(不含6个月运营调试期)

  二、投标人资格条件要求

  2.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2.2、投标人须同时具有承接本项目所需的以下资质:

  2.2.1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行业(排水)专业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

  2.2.2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和环保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内;

  2.3、运营单位:应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2017年度的资产负债率应小于80%。

  2.4设计、施工项目部人员要求:

  2.4.1设计负责人资格:应具有给排水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

  2.4.2项目总负责人(项目施工负责人)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工程;施工项目部人员配备按湘建建[2015]57号文件的要求。

  2.4.3施工技术负责人应具有给排水工程或环保工程专业中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且无在建工程。

  2.4.4投标人需提供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设计负责人的社保证明资料(提供由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投标截止时间前近6个月的养老保险证明)。

  2.5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人还应满足以下要求:

  2.5.1、 联合体投标人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联合体成员各自的分工和权利义务;组成联合体的成员数量不超过3个;联合体牵头人为施工单位。

  2.5.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2.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2.7、信誉要求:

  2.7.1、未被责令停业;

  2.7.2、未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指被本招标项目所在地县级及以上的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或其他行政主管部门,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该区域建设市场,处于有效期内);

  2.7.3、2018年12月以前没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事故。

  三、资格审查方式及评标办法

  本项目资格审查采用开标后资格审查方式,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四、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捌拾万元整(¥800000 .00元),由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投标保证金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2.5.1项规定。

  五、招标文件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本项目的投标者,请于 2018年11月23日起至 2018年11月29日,每日上午8:30至12:00整,下午 14:30至17:00 整(北京时间,节假日休息)携带以下资料到智埔国际咨询工程有限公司(益阳市龙洲北路26号,邮政银行二楼)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及资料售价:500元/套(售后不退)。

  5.2、购买招标文件需提供的资料: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及其个人二代身份证(原件)、②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人2018年7月-9月交纳的社会保险费证书或证明、③营业执照副本、④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⑤资质证书副本、⑥联合体协议书、⑦法定代表人或项目负责人身份证,以上查验原件并需提供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壹份。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2018年12月24日10时00分,地点为益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益阳高新区中南电子商务园3号楼二楼,迎宾东路355号)。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注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3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如为联合体投标,则为牵头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拟任本项目施工负责人)必须参加开标会,并在开标会议上向招标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

  七、 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项目招标投标监督机构为益阳市资阳区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10. 招标人补充的其它内容

  10.1 招标人对本项目的所有投标人均不作任何投标经济补偿,其投标费用自理。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益阳市创鑫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联 系 人:龚宇

  联系电话:18373722588

  招标代理机构:智埔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益阳市龙洲北路26号,邮政银行二楼

  联 系 人:郭芳

  电 话:0737-4236691

  此招标公告的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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