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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长春市九台区卡伦湖街道办事处卡伦湖街道办事处东风村自来水工程公开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8-11-26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将此项目信息发送到邮箱 将此项目信息保存为WORD文档 项目信息纠错

  亿诚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长春市九台区卡伦湖街道办事处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卡伦湖街道办事处东风村自来水工程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卡伦湖街道办事处东风村自来水工程

  项目编号:YC18334128(ZBB)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经理

  项目联系电话:0431-81905699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长春市九台区卡伦湖街道办事处

  地址:长春市九台区卡伦湖

  联系方式:郭成余13944990082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亿诚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王经理0431-81905699

  代理机构地址: 长春市净月开发区生态大街与和美路交汇华荣泰写字楼7栋15楼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卡伦湖街道办事处东风村自来水工程

  招标公告

  招标项目编号:YC18334128(ZBB)

  (资格后审)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卡伦湖街道办事处东风村自来水工程已由长春市九台区政府采购办批准招标,招标人为长春市九台区卡伦湖街道办事处,招标代理机构为亿诚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和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名称:卡伦湖街道办事处东风村自来水工程

  2.2 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所含的全部内容。

  2.3工程建设地点为:长春市九台区卡伦湖。

  2.4 计划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个月。

  2.5 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及相关标准的合格工程。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单位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企业,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投标单位须提供企业注册地行业管理部门开具的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证明。【本省行政区域内的业绩认定(包括建筑企业业绩和项目负责人业绩),应当采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管理平台”工程项目信息中的业绩。在省域外的业绩认定,必须是通过互联网且不需任何权限即可在工程所在地的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政务网站查询得到,而且查询到的数据应能满足招标项目的要求。】

  3.2 投标人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具备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须提供企业所在地市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无在建证明原件)。技术负责人须具备相关专业中级工程师技术职称。

  3.3 投标单位拟针对本项目派出的项目管理人员均须在本公司至少连续缴纳近1年社保(备注:近1年指2017年10月至2018年10月)(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社会保险缴纳证明须提供社保开户名称及社保号,且为唯一社保并提供官网查询网址、登录查询所需的用户名、密码,以便进行核查。同时提供经劳动主管部门备案的劳动合同,否则做无效报名处理。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外埠入吉建筑业企业应按照吉建管〔2015〕50号、吉建管〔2016〕1号、吉建管〔2018〕12号文件办理企业信息登记。

  3.6 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7 经营状况商业信誉和财务信用良好,财务无亏损状态。

  3.8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应当被否决。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请于2018年11月26日至2018年11月30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3:0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长春市九台区民生大厦新政务大厅二楼(亿诚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窗口由投标单位法人或授权委托人持下列资料购买文件:

  1、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人身份证原件或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授权书须进行公证,要求公证机关加盖钢印、公证员签署,并且针对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字的真实性、授权代理人签字的真实性、投标单位公章的真实性做出公证,报名时提供公证书原件;

  2、营业执照(副本);

  3、资质证书(副本)【持有新版资质证书的投标人可提供与新版资质证书副本同样大小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鲜章)的复印件,复印件与原件效力等同】;

  4、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注:投标单位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等内容中各项内容必须一致(如单位名称、注册地址、法人姓名、注册资本金等)】

  5、项目经理建造师证(含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职称证及企业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无在建证明原件);技术负责人职称证;投标人至少需提供施工员1人、安全员1人、质量员1人、材料员1人、预算员1人职称证或岗位证;

  6、项目管理人员及被授权人须提供经劳动主管部门备案的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指加盖劳动部门备案印章,其余形式不予采信,劳动合同无需提供复印件,报名时携带原件备查】;

  7、投标单位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书(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书包括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管理人员、授权委托人;该函出具日期须介于本招标公告发布日期至递交投标报名截止日期之间);

  8、项目管理人员及被授权人须提供社保证明(报名时提供身份证号、个人参保编号、用户名、密码、网站链接,现场核验)【在本公司至少连续缴纳近1年社保(备注:近1年指2017年10月至2018年10月),外省入吉企业管理人员需在吉林省建筑市场诚信平台中备案可查】。

  9、企业2015年度、2016年度、2017年度完税证明;(提供税务局开具的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完税证明)

  10、提供2015年度、2016年度、2017年度财务报表。

  11、施工标段需提供企业注册地行业管理部门开具的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证明。

  (项目管理人员指: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施工员、安全员、质量员、材料员、预算员;总监理工程师、专业监理工程师、监理员)

  以上证件报名时需携带原件并提供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4.2 施工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图纸每套售价500元;文件及图纸售后不退。

  4.3 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200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3日内寄送。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同开标时间,下同)为2018年12月18日9时00分,地点为长春市九台区民生大厦二楼210开标室(福临小区旁新政务大厅)。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5.4 当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报价超出招标人设定的控制价时,该投标报价视为无效报价。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春市九台区卡伦湖街道办事处

  地 址:长春市九台区卡伦湖

  联系人:郭成余

  电话:13944990082

  招标代理机构:亿诚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净月开发区生态大街与和美路交汇华荣泰写字楼7栋15楼

  联系人:王经理

  电话:0431-81905699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3.1 投标单位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企业,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投标单位须提供企业注册地行业管理部门开具的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证明。【本省行政区域内的业绩认定(包括建筑企业业绩和项目负责人业绩),应当采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管理平台”工程项目信息中的业绩。在省域外的业绩认定,必须是通过互联网且不需任何权限即可在工程所在地的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政务网站查询得到,而且查询到的数据应能满足招标项目的要求。】3.2 投标人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具备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须提供企业所在地市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无在建证明原件)。技术负责人须具备相关专业中级工程师技术职称。3.3 投标单位拟针对本项目派出的项目管理人员均须在本公司至少连续缴纳近1年社保(备注:近1年指2017年10月至2018年10月)(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社会保险缴纳证明须提供社保开户名称及社保号,且为唯一社保并提供官网查询网址、登录查询所需的用户名、密码,以便进行核查。同时提供经劳动主管部门备案的劳动合同,否则做无效报名处理。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5外埠入吉建筑业企业应按照吉建管〔2015〕50号、吉建管〔2016〕1号、吉建管〔2018〕12号文件办理企业信息登记。3.6 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3.7 经营状况商业信誉和财务信用良好,财务无亏损状态。3.8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应当被否决。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0.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8年11月26日 08:30 至 2018年11月30日 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长春市九台区民生大厦新政务大厅二楼

  招标文件售价:¥1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现场购买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12月18日 09:00

  五、开标时间:2018年12月18日 09:00

  六、开标地点:

  长春市九台区民生大厦二楼210开标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无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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