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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博白县城区污水处理工程第二阶段管网、截污工程、黑臭水体治理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招标

发布时间:2018-11-27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将此项目信息发送到邮箱 将此项目信息保存为WORD文档 项目信息纠错

  广西建通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受博白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博白县城区污水处理工程第二阶段管网、截污工程、黑臭水体治理工程的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博白县城区污水处理工程第二阶段管网、截污工程、黑臭水体治理工程的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

  项目编号:YLZC2018-G3-60834-GXJT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戴 工

  项目联系电话:0775-8222358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博白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博白县

  联系方式:陈军18176558399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广西建通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戴 工 0775-8222358

  代理机构地址: 博白县锦绣东路金地嘉园西门右侧40米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项目招标编号:

  建设地点:1.博白县城区污水处理工程第二阶段管网—绿珠大道西段、东风北路三鸟市场至朝阳东路、锦绣东路、城东大道(书香小镇-城东工业园)、南城路及人民中路(南城路口~兴民一路)、兴隆东路和杉木塘南街以及人民北路﹙自来水公司~兴隆东路口﹚;博白县城区乌豆江大桥至绿珠大道东截污工程;博白县城区黑臭水体治理工程。

  建设规模:

  博白县城区污水处理工程第二阶段管网: 绿珠大道西段污水管网工程主管长2370米;东凤北路三鸟市场至朝阳东路管网工程主管长777米;锦绣东路污水管网工程主管长1887米;城东大道(书香小镇-城东工业园)污水管网工程主管长1957米,其中重力流管920米,压力管1037米,设泵站一座;南城路及人民中路(南城路口~兴民一路)污水管网工程主管长3575米,其中重力流管2651米,压力管924米,设泵站一座;兴隆东路和杉木塘南街以及人民北路﹙自来水公司~兴隆东路口﹚污水管网项目主管长2269米。博白县城区乌豆江大桥至绿珠大道东截污工程:主管长3542米,其中重力流管3179米,压力管363米,设泵站一座。博白县城区黑臭水体治理工程:主管长4000米。主要建设内容为:雨污管网的分流、污水提升、污水截流、沟渠清淤等。

  项目投资估算:约8769.89万元

  合同估算价:325万元

  设计服务期限:初步设计,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0天内(工作日)完成初步设计及概算编制,并提交初步设计及概算成果文件及电子版;施工图设计,自初步设计批复后20天内(工作日)完成施工图设计及预算编制,并提交施工图设计及预算成果文件及电子版。

  招标范围:√初步设计及概算招标 √施工图设计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市政行业(排水工程、给水工程)专业乙级(含乙级)及以上资质或综合资质,并在人员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3.2 业绩要求: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8769.89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8年11月27日 09:00 至 2018年12月03日 16: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博白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博白县博白镇锦绣东路,博白县政务服务中心六楼)

  招标文件售价:¥25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由潜在投标人代表凭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单位介绍信、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资质证书复印件,博白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博白县博白镇锦绣东路,博白县政务服务中心六楼)购买招标文件。 5.2招标文件(不含图纸)每套售价¥250元,售后不退。 5.3招标文件的领取 凡通过实地报名者,请于2018年11月27日至2018年12月3日(不少于5个工作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北京时间上午9:00时至12:00时,下午13:30时至16:30时,在博白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博白县博白镇锦绣东路,博白县政务服务中心六楼)领取招标文件。凭报名人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本次招标文件不接受邮购方式发售。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12月19日 10:00

  五、开标时间:2018年12月19日 10:00

  六、开标地点:

  博白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博白县博白镇锦绣东路,博白县政务服务中心六楼)

  七、其它补充事宜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12月19日10时00分,地点为博白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博白县博白镇锦绣东路,博白县政务服务中心六楼)。

  6.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3 投标文件必须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递交,否则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7. 7. 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方式:可以银行保函、银行转账、电汇、支票、工程担保、工程保证保险等方式提交。禁止采用现钞交纳方式。【备注:严禁要求投标人只能以现金方式提交保证金的行为】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伍万元整(¥50000.00)。

  采用银行保函、工程担保或工程保证保险方式的,必须为无条件保函,保函有效期不得低于投标有效期【备注: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于开标现场将开具的无条件银行保函或工程担保或工程保证保险原件递交给招标人,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装入投标文件中】,否则做否决投标处理;采用银行转账、电汇、支票形式的,必须从投标人的基本账户转账或电汇到以下指定的投标保证金专用账户【备注: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于开标现场查验投标保证金提交收据(如有)、银行转账(电汇)底单原件(可采用彩色打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形式),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装入投标文件】,否则做否决投标处理。

  账户名称:广西建通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博白分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博白县支行

  账 号:20437101040019159

  (备注:1、未中标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五个工作日内退还。2、中标单位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应按中标通知书中规定的时间、地点与买方签订合同,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合同签订后 5 天内退还。

  8.评标方式

  √综合评估法(设计方案招标)

  9. 设计费用支付方式

  1、初步设计文件批复后10个工作日内,发包人向设计人支付至最终设计费总额的40%。

  2、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通过后10个工作日内,发包人向设计人支付设计费总额的80%。

  3、在本项目工程预算经博白县财政部门评审确定后10个工作日内,发包人向设计人支付至最终设计费总额的95%。

  4、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10个工作日内,发包人向设计人支付剩余的全部设计费。

  10. 本项目要求采用新型技术(可选)

  √无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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