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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广州沥滘污水处理厂三期工程、沥滘污水厂提标改造施工图审查服务第二次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8-11-29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将此项目信息发送到邮箱 将此项目信息保存为WORD文档 项目信息纠错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沥滘污水处理厂三期工程、沥滘污水厂提标改造已由广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广州市发展改革委关于沥滘污水处理厂三期工程、沥滘污水厂提标改造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复函》(穗发改〔2018〕315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广州市净水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出资比例为分别占20%和80%,招标人为广州市净水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图审查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沥滘污水处理厂三期工程、沥滘污水厂提标改造施工图审查服务(第二次)

  2.2建设地点:广州市海珠区

  2.3建设规模:新建污水处理规模为25万立方米/日,配套污泥浓缩脱水干化设施,采用全地埋式建设形式,污水处理采用改良A²/O工艺。沥滘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规模为50万立方米/日,采用生物滤池+V型滤池工艺。沥滘污水处理厂三期工程及提标改造出水水质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及《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地表V类水标准的较严值。主要建设内容包括:

  1.沥滘污水处理厂三期工程:拆除一二期脱水机房、宿舍楼、机修间,新建粗格栅及污水提升泵房、细格栅及沉砂池、改良型A²/O生化池、二沉池、深度处理提升泵房、V型滤池及反冲洗泵房,解除消毒池、加氯间、尾水提升泵房、鼓风机房、加药间、重力污泥浓缩池、污泥干化间、在线监测仪表房等,配套控制室、宿舍楼(生活设施用房)、机修车间及仓库等辅助设施用房。

  2.沥滘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新建生物滤池、V型滤池及反冲洗泵房、提升泵房、鼓风机房等。

  污泥处理须符合《广州市城镇生活污水厂污泥处理处置技术路线》、《广州市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厂内污泥干化减量工作方案》、《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厂内干化减量技术标准》等要求,且满足后续处置采用焚烧(与垃圾混烧、水泥窑协同焚烧、电厂掺煤混烧)的要求。

  2.4项目总投资估算为349879.00万元,其中勘察设计费 7961.00万元。本次招标的施工图审查服务费用约413.9772万元。

  2.5施工图审查服务期限:在招标人按服务合同规定向中标单位交齐全部文件与资料后 15 工作日内,中标单位向招标人交付施工图审查报告及审查合格的施工图设计文件。

  2.6招标范围:本项目为施工图审查,施工图审查的范围为本项目的所有勘察设计文件(以下简称施工图),包括施工图设计各阶段、各专业的设计文件、技术文件(含勘察文件)等文件。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发包人有权对施工图审查范围进行适当调整(增加或减少)。

  招标内容:施工图审查的内容(具体工作内容详见招标文件附件施工图审查服务技术要求):

  (1)是否符合《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和其他涉及公共安全、公共利益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

  (2)岩土勘察文件提供的设计参数是否详细、准确、合理,基础方案是否经济合理、可行,其结论与建议是否存在安全隐患;工程勘察成果报告是否达到国家规定的深度及是否满足设计要求;是否按照批准的初步设计文件进行施工图设计,施工图是否达到规定的深度要求;

  (3)建筑物的稳定性、安全性审查,包括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体系是否安全、可靠;

  (4)是否符合防洪、消防、节能、环保、抗震、卫生等有关强制性标准、规范;

  (5)是否满足符合公众利益;

  (6)设计单位资质、执业情况、设计文件签字盖章等是否符合国家、省、市勘察设计有关资质、市场管理、注册执业制度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

  (7)审查项目中已确定的示范工程、绿色建筑、专项技术应用等业主需求的落实情况;

  (8)审查各项目各专业深化设计图纸;

  (9)参加重大项目施工方案、施工组织设计审查;

  (10)绿色建筑等其它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必须审查的内容;

  (11)国家、省、市建设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审查内容;

  (12)招标人要求审查的其他内容(不含按政府有关部门规定需另行进行委托的专业)。

  2.7 标段划分:本项目只划分为一个标段。

  2.8本项目前期勘察设计单位未确定。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法人营业执照或各级登记管理机关颁发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按国家法律经营。

  3.2投标人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机构一类资质证书[业务范围包括市政基础设施(排水)工程]。

  3.3本项目的法定代表人的委托代理人须为投标人合法雇佣员工,需提供身份证及社保证明[2018年8月~2018年10月(连续三个月)]。

  3.4投标人拟委派的项目负责人必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具备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或给排水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资格。如为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注册执业单位名称与投标人名称一致,且注册执业证在有效期内;

  (2)为投标人的合法雇佣员工,投标人并为其购买社会保险。需提供由投标人所在地的社会保险机构出具、有关投标人为其缴纳2018年8月~2018年10月(连续三个月)社会保险费用的证明文件(以加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印章的《缴费历史明细表》或《社会保险参保人员证明》为准;

  (3)必须是本企业信息登记中的在册人员。

  3.5投标人须按照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提交签署盖章的《投标人声明》和《投标人廉洁承诺书》;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在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时,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16)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17)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4.投标说明

  4.1投标报名前,投标人须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企业信息登记。

  4.2本工程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进行评标。

  4.3本项目各项投标活动具体可通过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服务指南〉交易活动安排,查询具体的时间和场地安排。

  5.资格审查方式

  5.1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

  5.2当满足资格评审标准条件(详见招标公告第3条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投标人不足3名时为招标失败。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报有关管理部门核准后,重新组织招标。

  5.3资格评审结果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网址:http://www.gzzb.gd.cn)公示3个日历天。公示期间的最后1天应当为工作日,否则将公示期的最后1天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招标人进行资格评审结果公示时,将对投标人投标文件中的资质、人员、业绩等资料进行公示。

  5.4招标人因两次或多次招标失败,需申请改变招标方式或不招标的,应按《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省第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通过2003.4.2)的第四十条规定执行。

  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招标公告发布时间内登录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www.gzggzy.cn)下载电子招标文件。招标文件一经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

  6.2如招标人需发布补充公告的,以最后发布的补充公告的时间起计算编制投标文件时间,并需在补充公告中明确说明,如有补充资料通过交易中心网站同时发布。

  7.招标公告发布时间及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招标公告发布日期(含本日):自2018年11月29日至2018 年12月3日23时59分(北京时间,下同)。注:招标公告发布时间不得少于5日。

  7.2递交电子投标文件的时间为2018年11月29日00时00分至2018年12月19日9时00分,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18年12月19日9时00分。投标人递交电子投标文件通过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登录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投标人服务专区完成投标人的相关信息录入;投标人核对并确认投标文件信息无误后,上传带有电子签名及电子签章的加密投标文件。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补充、修改或撤回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须于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整上传并保存到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电子评标系统且取得回执。

  7.3开标时间为2018年12月19日10时00分,地点为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8开标室。

  7.4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交易中心网站中的相关信息。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投标文件评审时间因故推迟的,相关资审信息仍以原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信息为准。

  7.5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网站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6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前,应按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要求办理进场和投标登记手续。若投标人未按要求办理手续,招标人将不承担与此有关的责任。

  8.投标文件解密

  8.1投标人解密:投标人在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到达后的1个小时内使用制作该电子投标文件的机构业务数字证书对电子投标文件进行解密。逾期未解密或因投标人原因造成电子投标文件解密不成功的,视为投标人未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8.2招标人解密:招标人用打包电子招标文件的机构业务数字证书对电子投标文件进行解密。

  8.3因投标人原因造成电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不参与投标文件评审。

  9.异议受理

  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向招标人书面提出。

  异议受理部门:广州市净水有限公司;

  电话:020-38890841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临江大道501号

  10.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广州市净水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中通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广州市天河区临江大道501号 地 址:广州市天河区金穗路68号A2栋1203

  邮 编:510655 邮 编:510000

  联 系 人:林小姐 联 系 人: 郑工

  电 话:020-38890841 电 话: 18922713790

  传 真:020-38890252 传 真:020-85272043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 409075516@qq.com

  网 址: 网 址:

  项目监督部门: 广州市水务工程招投标管理办公室

  地 址:广州市天河区瘦狗岭路555号

  邮 编:510640

  电 话:020-61300522

  传 真:020-61300522

追踪项目建设进展:

广州市沥滘污水处理厂三期工程http://plan.dowater.com/info/6345.asp

广州市海珠区沥滘污水厂提标改造工程http://plan.dowater.com/info/23278.as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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