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HNZB2018-11-2851
一、变更内容
本项目:“1.业绩要求:投标人应提供近5年(自2013年7月1日以来)至少3项300MW等级及以上火电机组类似工程监理业绩。须提供业绩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合同复印件首页、签字盖章页及能证明与招标人要求的业绩相符的页面)。”
变更为:“1.业绩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处理能力不小于200m3/h的循环水排污水或中水处理系统(采用超滤+反渗透工艺)设计及整体供货且投运的业绩不少于2个,同时具有出力不小于1000m3/h的高密度澄清系统设计及整体供货且投运的业绩不少于2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