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标时间:2018年12月25日09时00分
项目名称:平山县2018年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机电设备、管材及安装工程
机构项目编码:HB2018113320020117
项目联系人:刘欣
项目联系电话:0311-82886261
采购人:平山县水务局
采购人地址:平山县冶河西路
采购人联系方式:0311-82919815
代理机构:河北瑞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平山县中山东路路南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311-82886261
预算金额:151.7196万元
投标截至时间:2018年12月25日09时00分
获取招标文件开始时间:2018-12-04
获取招标文件结束时间:2018-12-10
获取招标文件地点:平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服务大厅
获取招标文件方式或事项:现金发售
招标文件售价:500元
开标地点:平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开标室
供应商的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投标方必须具备机电设备、管材及安装能力;3、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记录黑名单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投标人可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并将查询结果网页打印做为证明资料(加盖投标人公章 );4、投标人需提供石家庄市信用办审核通过的《信用报告》(要求投标供应商信用达到BBB级及以上,投标报名时不用提供,开标时复印件需胶装至投标文件中,不能提供或信用报告无效者按无效投标处理);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6、本次招标接收联合体投标; 报名时需提供(1)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的仅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2)资质证书(3)信用中国查询截图(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适用)(5)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委托代理人适用)(6)联合体投标的,应提供联合体各方签订的共同投标协议;联合体各成员需在各自公司资料复印件上加盖各自单位公章。(7)委托代理人必须是本公司在职在册人员,须提供投标人为其缴纳养老保险证明(缴费时间:2017年9月-2018年9月,以社保管理机构出具的养老保险缴费凭证原件为准)。以上资料查看原件,留存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两套。
采购数量:1批
技术要求:17个村的饮水相应配套机电设备、管材及安装工程
备注:1、本项目不准分包、转包。2、潜在投标人应提前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行注册并在市场主体登录系统填写投标信息,报名现场进行确认,未注册的潜在投标人不予受理投标报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