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 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和交通局机关 委托,天津滨海经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以 公开招标 方式,对 开发区排水管道检测项目 实施政府采购。现对项目部分内容予以变更。
一、原公告主要内容
1.采购项目名称:开发区排水管道检测项目
2.采购项目编号:TEDA-BHJJGP-2018-032
3.首次公告日期:2018-11-26
二、更正事项和内容
1.更正事项:1.原招标文件P7(2)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2个月。更正为:(2)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个月。 2.原招标文件P20 1、实施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2个月。更正为:1、实施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个月。 3.原招标文件(二)时间周期 检测周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2个月;更正为:(二)时间周期 检测周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个月; 4.原招标文件P48 2.检测项目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2个月。更正为: 2.检测项目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个月。 5.原招标文件P80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2个月。更正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个月。 6.原招标文件P18项目需求书中增加检测工程量清单,详细内容见附件:开发区排水管道检测项目--工程量清单; 7.原招标文件P76报价明细表更正为报价清单,详细内容见附件:开发区排水管道检测项目--报价清单;
2.更正日期:2018-12-03
三、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1.联系人: 吴金星
2.联系电话:022-65293156-607
四、采购人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人名称: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和交通局机关
2.采购人地址: 天津市滨海新区塘沽水线路2号增1号(于家堡金融服务中心)
3.采购人联系人:肖健
4.采购人联系电话:022-66890679
五、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天津滨海经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天津开发区洞庭二街16号六楼
3.采购代理机构联系电话:022-65293156
4.采购代理机构邮政编码:300457
5.采购代理机构电子邮箱:binhaijingjianzfcg@126.com
6.采购代理机构汇款银行:锦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滨海支行
7.采购代理机构银行账号: 410100204244636
六、更正内容送达及反馈
更正公告内容为公开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公开招标文件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供应商获知更正公告后,请将“更正公告回执”送达 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和交通局机关或 天津滨海经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内容
包号 | 是否设置最高限额 | 预算(万元) | 最高限额(万元) | 采购目录 | 简要技术要求 |
第1包 | 否 | 950 | 950 | 市政公共设施管理服务 | 完成学院区泵站、泰丰泵站、第十一大街泵站、第五大街泵站辐射区等区域内的雨、污水管道检测 |
七、质疑、投诉方式
供应商认为更正内容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获取更正内容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 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和交通局机关和 天津滨海经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 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财政局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