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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哈尔滨市靖宇街棚改项目-停车楼排水外网工程施工(二次)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8-12-6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将此项目信息发送到邮箱 将此项目信息保存为WORD文档 项目信息纠错

  项目编号:SG0100G18166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靖宇街棚改项目-停车楼排水外网工程施工已由哈尔滨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哈发改审批【2014】134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哈尔滨棚户区改造开发建设有限责任公司(哈尔滨棚户区改造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开发银行硬贷款及开发银行软贷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靖宇街棚改项目-停车楼排水外网工程施工;

  2.2建设地点:哈尔滨市道外区景阳街和靖宇街交汇处附近;

  2.3资金来源:自筹资金、开发银行硬贷款及开发银行软贷款;

  2.4招标控制价:190120.74元;

  2.5计划工期: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1月15日,共计15天;

  2.6招标范围:完成上述项目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自项目实施、调试、竣工验收、交付使用、至后期维保等所包含的所有工作内容;

  2.7标段划分:不划分标段;

  2.8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及其他组织;同时还应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如三证合一无需提供)、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哈尔滨市清欠办针对本项目出具的无拖欠农民工工资及工程款证明;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及履约能力;

  3.2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建造师注册证书、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书;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为投标人本企业在职人员并提供投标前六个月(2018年06月-11月)企业为其连续缴纳社会保险的有效证明(哈尔滨市企业应提供社保证明的查询方式及相关信息,包括社保号、身份证号、密码等;外省、市投标企业必须提供查询网址及相关信息,包括社保号、身份证号、密码等。如外省、市未联网企业须提供当地社保部门出具的未联网证明及加盖社保部门专用章的社保证明。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拟投项目管理机构人员(注册建造师 1 人、施工员(工长)1 人、质量员(质检员) 人、安全员1人,以上人员均要求为市政公用工程相关工程专业)。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5企业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是投标项目负责人(拟派建造师)本人。投标项目负责人本人必须按照要求参加所有招标投标活动,投标企业不得委派其他人以投标代理人的名义代替投标项目负责人投标,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3.6资格审查方式: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hljggzyjyw.gov.cn)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图纸、工程量清单。下载时间为2018年12月6日14时00分至2018年12月11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有关手续请查看“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关于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用户注册及办理数字证书的说明》。

  4.2招标文件每套1000.00元,售后不退。潜在投标人使用数字证书通过“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在线支付下载。

  5.踏勘现场和答疑安排

  5.1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踏勘现场,由潜在投标人自行前往踏勘;

  5.2投标人提问、质疑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均通过网上进行。

  6.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

  6.1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18年12月27日09时30分。

  6.2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方式为“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网上递交电子投标文件,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系统不予接收。

  7.开标方式

  7.1该项目为线上开标,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解密;

  7.2开标时间为2018年12月28日09时30分;

  7.3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须在开标时间前递交密封的纸质版投标文件、资格证明原件及使用电子投标编制工具(正式版)编制的工程量清单电子光盘,递交地点为哈尔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哈尔滨市南岗区中山路181号市民大厦)四楼开标室,逾期递交的不予接收。

  8..其他

  8.1投标人不得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查询日期自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日);

  8.2投标人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近三年均无行贿犯罪行为(依据“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ww.court.gov.cn/wenshu.html)查询记录,如有违法违规记录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查询时间不得早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

  8.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有异议的,应当在获取招标文件受理期间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进行异议和恶意缠诉的,将严格按照国家及省市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9.联系方式

  招标人:哈尔滨棚户区改造开发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哈尔滨棚户区改造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哈尔滨市

  联系人:吕女士

  联系方式:0451-84286724

  招标代理机构:中资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汉水路76-6号

  邮编:150090

  联系人:王女士

  电话:0451-81888888

  传真:0451-88188888

  电子邮箱:yw2@zzzb.net

  日 期:2018年1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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