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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南雄市风雨亭生活垃圾简易填埋场移动式渗滤液处理设备项目更正公告

发布时间:2018-12-7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将此项目信息发送到邮箱 将此项目信息保存为WORD文档 项目信息纠错

  大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于2018年12月06日 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上提交的 南雄市风雨亭生活垃圾简易填埋场移动式渗滤液处理设备项目(440282-201812-390002-0001)(公开招标)采购公告, 因标题有误及增加部分内容原因,现将原公告部分内容作如下更正/变更:

  1. 原招标公告

  “南雄市市容卫生管理所南雄市风雨亭生活垃圾简易填埋场移动式渗滤液处理设备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现变更为

  “南雄市风雨亭生活垃圾简易填埋场移动式渗滤液处理设备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2.原招标公告

  “六、供应商资格:

  1 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财务状况材料);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

  3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如“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显示“没有找到您搜索的企业”或“没有找到您搜索数据”,视为没有上述三类不良信用记录。

  4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现变更为:

  “六、供应商资格:

  1 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财务状况材料);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

  3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如“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显示“没有找到您搜索的企业”或“没有找到您搜索数据”,视为没有上述三类不良信用记录。

  4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6获取招标文件方式:(投标人请携带以下资料的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购买招标文件)

  (1)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或三证合一证明文件);

  (2)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3)税务登记证(地税或国税复印件);

  购买招标文件经办人,需提供:

  (1)经办人如是法定代表人,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2)经办人如是投标人授权代表,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注:

  1)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以下任意记录名单之一:(1)记录失信被执行人;(2)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3)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同时,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如不符合的,不应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否则在查核后将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2)已办理报名并成功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的,不代表通过资格性审查或符合性审查。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原招标公告

  “七、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 2018年12月07日 至 2018年12月13日 期间(上午0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不少于5个工作日)到 大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详细地址:韶关市曲江区韶南大道曲江二中路口旭荣商务大厦六楼)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现变更为:

  “七、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 2018年12月07日 至 2018年12月13日 期间(上午0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不少于5个工作日)到 大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详细地址:韶关市曲江区韶南大道曲江二中路口旭荣商务大厦六楼)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人民币),如需邮购另加60元(但在任何情况下采购代理机构对邮寄过程中发生的迟交或遗失都不承担责任),售后不退。”

  其他内容不变。

  二、投标(响应)截止时间:2018年12月26日15时00分

  三、联系事项

  (一)采购项目联系人(代理机构):华工联系电话:0751-6661246

  采购项目联系人(采购人):刘先生 联系电话:0751-3822394

  (二)采购代理机构 :大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郑州市金水区经三路15号1号楼A区12层1202层

  联系人:魏茂灶联系电话:0755-36936088

  传真:0755-23765539邮编:518000

  (三)采购人:南雄市市容卫生管理所地址:雄东路23号

  联系人:刘守连联系电话:0751-3822394

  传真:0751-3822394邮编:512400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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