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第一章《招标公告》第五条:“5. 投标文件的递交”中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时间为: 2018 年 11 月 27 日 9 时至 2018 年 12 月 8 日 9时。投标人应当通过远程登录电子化平台(网址:http://ec.ccccltd.cn )上传,递交时间即为上传成功时间。
5.2逾期未上传成功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现更正为: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时间为: 2018 年 12 月 8 日 10 时至 2018 年 12 月 11 日 10时。投标人应当通过远程登录电子化平台(网址:http://ec.ccccltd.cn )上传,递交时间即为上传成功时间。
5.2逾期未上传成功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二、第五章 《设备物资需求一览表》中
A包件“交货期”由2018年12月10日更正为“以投标人自身实际情况,投报最短供货完成时间”。
特此说明
文昌市清澜片区污水截污并流工程(三期)
项目经理部
2018年1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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