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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宁波市鄞州区雨污水管网提标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8-12-11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将此项目信息发送到邮箱 将此项目信息保存为WORD文档 项目信息纠错

  项目编号:YZ-GCZB-2018521

  1.招标条件

  项目业主:宁波市鄞州区公用事业监管中心

  招标人:宁波市鄞州区公用事业监管中心

  招标代理人:宁波市斯正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鄞州区雨污水管网提标改造工程

  项目批准或备案机关及文号:鄞发改【2018】44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朝晖路、徐戎路、春园路

  项目规模:常青藤小区西门朝晖路上雨水改造总长370.6m;明楼南区西侧,徐戎路(民安路~通途路)雨水管道改造,全长274m;春园路雨水管道改造全长412m、暂定截污管每条路各50m等,及配套土方的挖、运、处置、雨水井等浇筑。(详见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

  项目总投资:/

  招标控制价:4899835元

  计划工期:60日历天

  资金来源及出资比例:财政资金

  招标范围 :对鄞州区雨污水管网提标改造工程的施工总承包(详见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

  标段划分数量及方式:1个

  允许投标的标段数:1个

  质量控制目标:国家施工验收规范一次性验收合格

  安全要求: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格要求:

  3.1.1投标人须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

  3.1.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为:宁波市鄞州区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美丽宜居村建设(项目总投资1000万元以下)和污水零直排(项目总投资500万元以下)市政项目入围单位。

  3.1.3投标人在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系统”)中须具有C级及以上信用等级(以开标之日所在季度的系统提供的信息为准);

  3.1.4企业注册在浙江省行政区域以外的投标人,须通过浙江省住房和城市建设厅的备案登记;

  3.1.5投标人须在系统录入信息的,相关内容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系统中审核通过;

  3.1.6人工工资担保须在系统中显示:

  ①已在宁波市行政区域内审核通过(适用于企业注册地为宁波市大市范围内的投标人);

  ②已在宁波市海曙、江北、鄞州任一一区审核通过(适用于企业注册地为宁波大市范围外的投标人)。

  3.2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资格要求:

  3.2.1拟派项目经理资格须具备注册建造师(含年龄在60周岁以下的临时建造师)贰级及以上,并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注册专业为市政公用工程;

  3.2.2拟派项目经理须在系统录入信息的,相关内容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系统中审核通过;

  3.2.3拟派项目经理无正在宁波市鄞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曝光台公示的不良行为记录和被鄞州区外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取消其投标资格且在处罚期内的不良行为记录。

  3.2.4拟派项目经理不得有其他在建项目,具体任务量控制必须符合《宁波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项目管理人员配备管理办法》(甬建发[2016]200号)文件规定;

  3.3其它要求:

  3.3.1拟派项目经理在“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有未解锁项目的,视同有在建项目。因特殊情况未能解锁的,须在资格审查申请文件中,提供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相关机构确认的项目竣工证明材料;

  3.3.3专职安全员不少于1名。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投标人及拟派项目经理无不良行为记录(不良行为记录界定的范围为:国家、浙江省、宁波市相关行政主管部门通报停止投标活动且处在被停止投标期间内);

  4.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鄞州分网(http://220.191.214.173:8080/)”注册成功后,请于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前(以下载成功时间为准)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

  5.2、投标人必须在鄞州区工程建设电子交易平台( http://220.191.214.173:8080/index)中下载本标段对应的招标文件等附件。未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不予受理。(备注:投标人可根据“鄞州区工程建设电子交易平台系统”中的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下方的“招标文件下载记录”来确认招标文件是否下载成功)

  5.3、如已组成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所有成员均需完成注册,由联合体牵头单位购买招标文件,并在系统内完成与联合体所有成员的组合。

  5.4、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5.5、如有补充的招标文件请关注本网站,自行下载,不另行提供纸质版补充文件。

  (具体操作流程详见办事指南中的《3.0建设工程电子交易平台企业信息库操作手册》和《建设工程电子交易平台操作手册—投标人》。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招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8年12月17日14时00分,地点为鄞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鄞州中心区四明东路588号,鄞投大厦内,具体受理场所详见当日公告栏)。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招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3、(本项适合电子投标项目)本项目投标文件包括书面投标文件和电子档投标文件,各投标人在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需同时提交书面投标文件、电子档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之后,开标系统名单中未显示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视为无效,并被拒绝参与后续的开评标流程。开标时,若投标人开标现场提交的电子档投标文件均无法读取,则按否决其投标处理。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波市鄞州区公用事业监管中心

  联系人:张工

  招标代理人:宁波市斯正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宁波市宁穿路566号创意三厂3#楼2楼

  经办人:胡旭昂

  电话:0574-871583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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