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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章贡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污水处理一厂污泥处置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时间:2018-12-17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将此项目信息发送到邮箱 将此项目信息保存为WORD文档 项目信息纠错

  依据赣州市章贡区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下达的贡购2018F000149580计划,赣州市南康区环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江西章贡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的委托,对污水处理一厂污泥处置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现欢迎国内符合资格条件的响应供应商前来响应。

  (一)项目编号:NKHY2018-ZG-C009

  (二)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三)采购内容:

项目名称

数量

单位

主要技术规格及要求

预算金额( 元)

污水处理一厂污泥处置项目(只允许国内供应商参与)

1

一、污泥运输要求: 1 、运输对象主要为污水处理一厂污泥处置。 2 、污泥运输过程中的要求按相关要求执行。如因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所受到的行政处罚由承包服务方承担。

二、污泥运输承包管理:采用全包干形式(包括打包上车、运输、称重、处理等所有费用),即由承包方自行负担,包括人员聘请,人员安排,人员费用(含工资、劳保福利和法律法规规定的养老、工伤、医疗保险等保险),工具材料费,作业车辆维修、保险、年审费及燃油费、管理费、企业应缴税金,以及因工伤、死亡事故,民事纠纷等导致的费用。

三、交付地点:章贡高新区水西产业园。

四、数量:约 240 吨。

五、处理结果:按有关规定进行无害化处理。

792000.00

 

  (四)磋商方式: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开启结束后,磋商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各响应供应商就采购项目中技术参数、售后服务以及合同草案条款等分别进行磋商,磋商小组在磋商结束后,要求符合条件的所有参加磋商的响应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提出最终报价(二次报价)。最终报价(二次报价)在没有修正参数的前提下,最终报价(二次报价)不得高于一次报价;在修正参数的前提下,最终报价(二次报价)可高于一次报价。磋商顺序由现场抽签决定。

  (五)采购项目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中、小、微企业(含监狱和戒毒企业、残疾人企业);限制国外供应商;具体详见磋商文件。

  (六)响应供应商资格要求:

  响应供应商应首先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条件,同时符合根据该项目特点设置的特定资格条件。

  (1)基本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特定资格条件

  1、响应供应商须具有处置危废代码HW48(323-001-48)水泥窑协同处置或填埋场处置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

  (七)磋商文件公告期限:自磋商公告发布之日(2018年12月15日)起五个工作日。

  (八)磋商文件的购买:2018年12月17日至2018年12月21日(工作日内)08∶30——11∶30,14∶00——17∶30,在赣州市南康区环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购买,磋商文件工本费200元/本,文件售后不退。

  (九)响应截止时间和磋商时间:2018年12月25日14:30(北京时间),磋商地点:赣州市南康区环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开标大厅(赣州市章贡区五指峰路1-51号),逾期或不符合规定的磋商响应文件恕不接受。签到时应主动出示身份证明原件。(温馨提示:磋商地点交通拥堵,车位紧张,请各响应供应商提前做好准备。)

  (十)响应保证金及履约保证金:响应供应商的响应保证金足额一次性缴纳人民币壹万伍仟元整,须在响应截止时间前到账,从响应供应商(不得以分支机构等其他名义转入)的基本账户(如果响应供应商基本账户被冻结,需出具冻结单位的冻结文书和响应供应商的一般账户,报财政部门批准后,方可从一般账户转入)转入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户名:赣州市南康区环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开户行:中国银行赣州市城南支行;账号:194736136630),否则响应无效。各响应供应商在银行转账(电汇)时,须充分考虑银行转账(电汇)的时间差风险,如同城转账、异地转账或汇款、跨行转账或电汇的时间要求。未成交供应商的响应保证金,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按来款渠道直接无息退还。成交供应商的响应保证金,在采购合同签订后五个工作日内按来款渠道直接无息退还;成交供应商还须按成交金额的2%缴纳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以银行转账(电汇)、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履约保证金由采购人收取,采购项目验收合格后一次性无息退还。

  (十一)付款方法:总费用按成交价一次性包干,具体付款方式在《政府采购法》规定的范围内双方在合同中约定。

  (十二)招标代理服务费:本项目将向成交供应商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具体收费标准按成交金额采用差额定率累进法,即:当成交金额≤100万时,按1.5%收取。

  (十三)已购买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三日前,未书面通知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而放弃响应的,不得再参加该项目的采购活动。

  (十四)联系方法:

  赣州市南康区环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赣州市章贡区五指峰路1-51号

  电话:0797-5552869

  传真:0797-5552879

  邮箱:nkhygz@sina.com

  联系人:黄珊

  开户行:工行南康市政广场支行

  户名:赣州市南康区环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账号:1510200409025915762

  江西章贡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地址:赣州市章贡区沙河镇站东大道12号

  电话:0797-8334916

  联系人:胡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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