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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长春市新凯河水系综合治理工程-南部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8-12-17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将此项目信息发送到邮箱 将此项目信息保存为WORD文档 项目信息纠错

  招标项目编号:2018ZHYX812002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春市新凯河水系综合治理工程-南部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已由长发改审批字[2017]219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吉林建工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银行贷款和建设单位自筹。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勘察、设计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南部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南部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出水标准在一级A工程的基础上,对南部污水处理厂进行进一步提标改造,将出水水质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水污染物排放标准(北京)DB11 890-2012,提升规模为15万吨/d,对原有设备、设施、综合管线、道路、绿化进行维修、改造等。

  2.2建设地点:长春市南部污水处理厂位于飞跃路北侧,欧亚卖场东南侧。

  2.3招标范围:本项目勘察、设计,包括地形图测量、基坑支护设计、基坑工程检测、物探测量、岩土工程勘察、物探、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概预算、后续设计服务等。

  2.4服务周期: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2019年12月31日

  2.5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分1个标段;

  2.6质量标准:按照相关建筑工程国家设计规范要求,进行勘察、施工图设计。符合国家及省市关于勘察、设计相关规范、标准,并满足伊通河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目标要求。按《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水十条)、《城市黑臭水体整治工作指南》要求。近期目标:在工程完工后,主要出水水质指标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水污染物排放标准(北京)DB11 890-2012。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申请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甲级及以上资质的设计单位和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勘察设计能力;

  3.2拟派本项目的勘察负责人须具有国家注册岩土工程师执业资格或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近五年(2013-2018)担任过类似工程的勘察负责人;设计负责人须具备相关专业国家注册执业资格和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近五年(2013-2018)内主持过一项及以上类似工程的设计工作。

  3.3企业近年(2015年1月1日至今)完成过同类或类似工程勘察、设计业绩;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拒绝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参与投标,拒绝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参与投标;

  3.6外埠企业办理入吉备案须执行吉建办[2018]12号文件的相关规定。备案登记后方可参与投标,拟派出的设计、勘察项目负责人必须为该平台注册人员;

  3.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四.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 12 月 17 日至2018年 12 月 21 日(法定 公休日休息),每日9时00分至11时00分,13时30分至16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携带下列证件及资料到(吉林省长春市前进大街996号力旺广场B座8楼(前进大街与繁荣路交汇))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逾期招标代理机构不予受理。报名时须携带下列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须加盖公章):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2)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复印件;

  (3)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5)设计项目负责人注册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6)勘察项目负责人注册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7)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管理平台入吉企业及注册人员官网截图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外省入吉企业);

  以上证件及资料的复印件需加盖本单位公章,投标单位只能授权1人办理投标报名及招标投标相关事宜,该被授权人必须出示身份证原件,整个招标过程不得更换被授权人。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800元,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19年 1 月 8 日13时30分(北京时间),地点为长春市朝阳区前进大街996号力旺广场B座8楼第二开标室;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供投标保证金人民币 5 万元;

  5.4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六.联系方式

  招标人:吉林建工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存

  电话:13214499954

  招标代理机构:中恒一信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吉林省长春市前进大街996号力旺广场B座8楼(前进大街与繁荣路交汇)

  联系人:焦媛媛

  电话:15843061380、043185670001-8127

  招标监督管理部门:长春城投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2018年12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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