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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灵武市第二污水处理厂乙酸钠、聚合硅酸铝镁药剂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9-1-4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将此项目信息发送到邮箱 将此项目信息保存为WORD文档 项目信息纠错

  宁夏工银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受灵武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灵武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第二污水处理厂乙酸钠、聚合硅酸铝镁药剂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灵武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第二污水处理厂乙酸钠、聚合硅酸铝镁药剂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GYCG2019-001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静

  项目联系电话:0951-4758380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灵武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

  地址:灵武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

  联系方式:郝彩霞、0951-4039285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宁夏工银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刘静、0951-4758380

  代理机构地址: 灵武市枣园湖畔A区-30幢1#营业房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灵武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第二污水处理厂乙酸钠、聚合硅酸铝镁药剂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宁夏工银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受灵武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的委托,组织实施灵武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第二污水处理厂乙酸钠、聚合硅酸铝镁药剂采购项目有关事宜。现对本项目以公开招标的方式进行采购,现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参加本次项目投标。具体事项如下:

  一、招标编号:GYCG2019-001

  二、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三、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四、项目内容及需求:

  本项目为灵武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第二污水处理厂乙酸钠、聚合硅酸铝镁药剂采购项目,根据灵城综发[2018]428号文件精神,现对灵武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所需的乙酸钠干粉药剂20吨、聚合硅酸铝镁药剂120吨进行公开采购。备注:具体需求及技术参数详见发布的招标文件。本项目预算金额为27.2万元。

  投标单位基本条件:

  1、投标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下列条件:

  1.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4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5 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1.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投标单位资格要求:

  2.1 有效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身份证明)(原件);

  2.2 营业执照副本(三证合一)(原件);

  2.3 根据财库【2016】125 号文件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信誉记录查询渠道:“ 信用中国” 官网( 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截止时间: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在开标评审前查询参与项目的投标供应商是否存在不良信用记录,并现场打印网络版本后由供应商签字确认留存原件记录;同时要求投标供应商提交无不良信用记录承诺函原件。

  2.4 经销商需提供生产厂家的销售授权书(原件)。

  2.5 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

  注:1、以上资质证明 2.2-2.5相应文件正副本中附复印件,投标现场需带原件备查;

  2、以上资质证明 2.1相应文件正本附原件,副本附复印件加盖公章;

  3、投标人必须自行承担参加此采购活动的全部费用,不论采购结果如何。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报名及领取招标文件的时间: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年1月4日09:00时起至2019年1月11日17:00时止(节假日不办公)。来我单位宁夏工银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报名及领取招标文件。

  注:?请各投标人在报名结束至开标前随时关注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变更补遗”公告栏。你所关注的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调整内容只在“变更补遗”公告栏中以公告形式公示。招标代理机构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招标公告或变更(澄清、补充等)公告从而导致投标失败,其后果自行承担。

  投标保证金:5000元(交至我单位)

  保证金缴纳截止日期:2019年1月29日10:00时止(超过本时间段所缴纳保证金为无效投标)。

  账户名称:宁夏工银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宁夏灵武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账号:5012674800016

  八、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9年1月29日上午10:00时。

  九、开标时间、地点及其联系方式:

  开标时间:2019年1月29日上午10:00时

  地 点:宁夏工银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

  地 址:灵武市枣园湖畔A区-30幢1#营业房

  招标(采购)单位(盖章):灵武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

  联 系 人:郝彩霞 联系电话:0951-4039285

  代理机构:宁夏工银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刘静 联系电话:0951-4758380

  Email:yangxiaoling163@163.com

  2019年1月4日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2.1 有效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身份证明)(原件);2.2 营业执照副本(三证合一)(原件);2.3 根据财库【2016】125 号文件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信誉记录查询渠道:“ 信用中国” 官网( 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截止时间: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在开标评审前查询参与项目的投标供应商是否存在不良信用记录,并现场打印网络版本后由供应商签字确认留存原件记录;同时要求投标供应商提交无不良信用记录承诺函原件。2.4 经销商需提供生产厂家的销售授权书(原件)。2.5 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注:1、以上资质证明 2.2-2.5相应文件正副本中附复印件,投标现场需带原件备查; 2、以上资质证明 2.1相应文件正本附原件,副本附复印件加盖公章; 3、投标人必须自行承担参加此采购活动的全部费用,不论采购结果如何。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27.2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9年01月04日 09:00 至 2019年01月11日 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宁夏工银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灵武市枣园湖畔A区-30幢1#营业房

  招标文件售价:¥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线下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9年01月29日 10:00

  五、开标时间:2019年01月29日 10:00

  六、开标地点:

  宁夏工银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灵武市枣园湖畔A区-30幢1#营业房

  七、其它补充事宜

  无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详见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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