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五环(湖南)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株洲云龙示范区管理委员会国土建设部的委托,对荷叶塘干渠云龙段截污治理工程-污水处理站设备安装工程 (政府采购编号: /,委托代理编号:2018(WHCG-131)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现采用发布公告方式,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
一、采购项目基本概况
1、项目名称:荷叶塘干渠云龙段截污治理工程-污水处理站设备安装工程;
2、政府采购编号:/;
3、委托代理编号:2018(WHCG-131);
4、工程概况:本工程为荷叶塘干渠云龙段截污治理工程-污水处理站设备安装工程 ,主要包括电线、电缆、设备等安装工程。本工程是基于荷叶塘干渠流域现状人口,为解决生活污水排放问题,建设污水处理厂及配套污水收集管网,污水处理站规模为 1200m3 /d,污水经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Ⅰ级 B 标准,最终排入龙母河(走沙港)。
5、工期:60日历天,具体以采购人发布的开工通知为准。
6、质量要求:达到国家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工程标准,一次交验合格,污水经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Ⅰ级 B 标准,需完成设备安装、调试、排放水质检测达标,直至验收合格。
7、保修要求:按国务院279号令及磋商文件相关规定实行保修。
8、采购范围:本项目范围内全部工程的施工,具体内容见工程量清单。
二、采购项目预算:2613048.36元
三、供应商资格条件:
1、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条件,并提供以下资格证明文件:
1.1投标人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1.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人持授权委托书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1.3投标人税务登记证(国税或地税)复印件;
1.4投标人社会保险登记证或近3个月缴纳社会保险的凭证复印件。
1.5投标人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2、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
2.1(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2)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环保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企业资质;(3)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或机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工程。
2.2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工程投标,否则,其投标均无效;
3、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将被拒绝其参与本政府采购活动。信用信息查询的查询渠道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信息查询的截止时点为至项目投标截止时间止;提供查询记录的网上打印件;
注:投标供应商具有实行了“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符合相对应的条款。供应商如是“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请自行说明。
四、获取磋商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及磋商文件售价
1、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时间:2019年1月7日至2019年 1 月11日(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每天8:30~12:00,14:00~17:00。
2、发售竞争性磋商文件地点:中五环(湖南)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株洲市天元区庐山路庐山恋综合楼24楼)。
3、竞争性磋商文件售价:每份400元,售后不退。不办理邮购。
4、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时应提交的资料:
a)个人身份证;
b)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人持授权委托书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c) 磋商邀请公告中投标人所有的资格条件证明文件;
(以上资料提供原件核查,提交三份加盖公章复印件资料至代理公司)
五、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开启时间及地点
1、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为2019年1月17日10时 00 分(北京时间),地点为 株洲市天元区庐山路庐山恋综合楼24楼开标室 。在截止时间后送达的响应文件为无效文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磋商小组应当拒收。
2、首次响应文件的开启时间及地点与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及地点为同一时间及地点。
六、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伍万元整(¥50000.00元)由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
2、交纳方式:银行转账、银行电汇、银行汇票或网银转账,从投标人基本账户一次性足额转入到投标保证金托管专户管理,以现金方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无效。
3、投标保证金账户情况:
银行帐号: 9550880047237900322
户 名: 中五环(湖南)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保证金专户
开户银行: 广发银行株洲支行
(进账时须进账单“款项来源”注明“XX项目投标保证金”)
4、投标保证金的交纳截止时间:2019年1月 16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前到账,以银行到账为准,开标时现场查验。
5、对于未按规定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采购人将视为不响应磋商而予以拒绝。
七、质疑和投诉
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存在歧视性条款的,应在购买采购文件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提出。如对质疑答复有异议,可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八、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采 购 人:株洲云龙示范区管理委员会国土建设部
联 系 人:莫仕刚
电 话:13807333766
地 址:株洲云龙示范区云龙大道88号
代理机构:中五环(湖南)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陈巧玲、刘宁
电 话:0731-28828879、18007412211、18007415511
地 址:株洲市天元区庐山路庐山恋综合楼24楼
九、监督单位:株洲云龙示范区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此竞争性磋商公告的公告期限为3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