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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广州市第四资源热力电厂二期工程及周边场地预处理工程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9-1-8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将此项目信息发送到邮箱 将此项目信息保存为WORD文档 项目信息纠错

  根据穗发改[2017]522号批准,并且本工程具有图纸证明及资金证明, 广州环保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现对广州市第四资源热力电厂二期工程及周边场地预处理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一、工程名称:广州市第四资源热力电厂二期工程及周边场地预处理工程

  二、招标单位: 广州环保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 金工 联系电话:020-85806362

  招标代理机构:广州建筑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 陈工 联系电话:020-61101333-1870

  招标监督机构:广州市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

  监管电话:020-28866213

  三、建设地点:广州市南沙区大岗装备基地(大岗镇新联二村),广州市第四资源热力电厂一期工程厂址的西南侧

  四、项目概况:项目为广州市第四资源热力电厂二期工程及周边场地预处理工程。广州市第四资源热力电厂二期工程项目位于广州市南沙区大岗镇新联二村范国内,北临东新高速,东靠上横沥河道。场地由A、B、C、D四块区域组成,占地面积分别约7.42万m2、2.23万m2、1.92万m2、3.01万m2,二期工程及周边建设用地总计约为14.58万m2。焚烧厂主要由主厂房、主厂房附属、烟囱、固化飞灰临时堆场、循环泵房及冷却塔、炉渣应急堆场等组成;污水处理站主要由渗沥液处理厂房、二级反硝化池,地下合水池,厌氧罐等组成。本期项目±0.00=8.50m,室外地面绝对标高8.20m,要求地基预处理完成后交工面标高7.7m,焚烧厂区域现状地面标高约4.20m,局部坑塘深约3.00m,局部凸起高程约4.80m-4.60m;污水处理站现状地面标高约3.50-5.80m,端本部有坑塘。场地清表后标高按4.00m考虑。厂区范围内清表、场地土石方平整,红线内挖方、填方平衡,真空预压联合加载,隔离措施等。总挖填土方约63万立方米,真空预压联合加载塑料排水板最大深度30 米。

  五、标段划分及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和招标控制价:

  1、本工程划分为1个标段。

  2、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和招标控制价:

  【项目编号】JG2018-0120

  【标段招标内容】:广州市第四资源热力电厂二期工程及周边场地预处理工程,包括但不限于工程的施工准备、施工、工程的验收、资料(包括但不限于开工资料、施工期间资料、竣工资料、政府特殊要求的资料)交付、安全文明施工等。具体内容以招标文件及工程量清单、施工图纸为准。包工、包料、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包文明施工、综合单价包干、以费率和以项为计量单位的项目措施费包干。

  【招标控制价】: 160532974.02元,其中真空预压联合加载总造价83309524.49元。

  六、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七、发布招标公告时间:

  从2019年1月8日00时00分至2019年1月28日10 时40分。

  注:发布招标公告的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止。

  八、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本项目招标文件一经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布,视为发售给投标人,招标文件由投标人自行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招标文件费500元/套,招标文件费在递交投标文件时缴纳。

  九、递交投标文件时间与开标时间:

  1.递交投标文件起始时间:2019年1月28日9时40分至2019年1月28日10 时40分。

  2.办理投标登记手续: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一时间和地点,办理投标登记手续。

  (1)投标人办理投标登记时提供资料:广州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申请表一式两份(应使用标准格式,详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www.gzggzy.cn);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仅限于非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报名活动时提供)、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委托人有效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如未按要求提供投标登记提交资料,提交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受。

  3.开标开始时间:2019年1月28日9时40分。

  4.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招标答疑中的相关信息。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开标时间因故推迟的,相关评标信息仍以原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信息为准。

  十、投标人合格条件:

  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2、投标人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按国家法律经营。

  3、投标人应具备以下资质:投标人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地基基础工程壹级施工专业承包资质及安全生产许可证;

  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的人员为: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

  注:①资质标准按照建市[2014]159号文颁布的新版《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中对应的资质类别及等级的承包工程范围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15]154号)承接工程,并按《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建市[2016]226号)执行。

  ②招标内容含有设计要求,且设计要求仅为深化设计的,在投标人的资质设置要求中,不允许设置设计资质要求。建造师的专业及等级标准按《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试行)》及《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试行)》;注册建造师包括延续注册成功的注册临时建造师。项目负责人在任职期间不得担任专职安全员,项目专职安全员在任职期间也不得担任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安全员不为同一人。

  4、持有项目负责人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或能够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打印页。

  5、专职安全人员须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或能够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打印页。

  6、投标人自2015年1月1日至今已完成类似工程业绩(类似工程业绩是指中标金额大于或等于4000万元的地基基础工程施工业绩)。

  注:①业绩取自广州市房建和市政企业库。投标人须提供类似工程业绩网页信息打印页,不提供打印页的业绩不予评审。评标委员会对业绩的评审以投标截止时间在库内业绩上传件为依据。) 业绩证明与企业库内上传件不一致时,以投标截止时间企业库内上传件为准。

  ②完成时间以竣工验收报告为准。

  ③库内业绩上传件不符合上述要求的或登记的工程资质内容与施工合同等业绩证明资料不相符的,该项业绩不予认定。

  ④金额以中标通知书为准,中标通知书上没有金额或免招标的,以施工合同(不含补充合同)为准。由总承包单位依法分包的专业工程业绩其金额以分包合同中约定的合同金额为准。

  7、投标人已按照附件一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申请人声明》。

  8、关于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9、资格审查前,投标人须在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建立企业诚信档案及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须是本企业诚信档案中的在册人员。

  10、未在以往工程中因不诚信行为或不充分履约行为被本项目招标人书面拒绝投标或未纳入联合惩戒范围的。(见公告附件二)。

  11、投标人未出现以下情形:与其它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按投标人提供的《投标申请人声明》第九条内容进行评审)。

  注:(1)资格审查文件组成见招标文件投标须知第11.2.3条,对于取自投标人在广州市房建和市政企业库内上传件的,企业库记录的该部分上传件将被视为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资格审查资料)的一部分。评标委员会对该部分资料的审查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在广州市房建和市政企业库内的上传件为依据(诚信档案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在广州市房建和市政企业库内信息为准)。其中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人员的安全培训考核合格证明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相应人员信息资料的打印页的,则该项信息不取自企业库。若招标人延长递交投标文件时间,以延长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在广州市房建和市政企业库内的上传件为依据,且投标人应及时维护相关上传件,确保各项上传件的有效性。

  (2)未在招标公告第十条单列的资审合格条件,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

  十一、资格审查方式: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投标人需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纸质文件及电子光盘,由综合评标委员会负责资格审查。

  十二、资格审查结果及中标结果将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公示,公开接受投标人的监督。

  十三、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或通过有效性审查的投标人不足 3 名时为招标失败。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报有关管理部门核准后,重新组织招标。

  十四、招标人因两次或多次招标失败,需申请改变招标方式或不招标的,应按《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省第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通过2003.4.2)的第四十条规定执行。

  十五、本工程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计价规范设置招标控制价。

  十六、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内容有异议的,向招标人书面提出。

  异议受理部门:广州环保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异议受理电话:020-85806362

  地址:广州市海珠区新港东路万胜广场C座7楼。

  十七、 招标公告网上发布时,同时发布招标文件、施工图纸、招标控制价等。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计算编制投标文件时间,编制投标文件的时间不得少于20天。

  如招标人需发布补充公告的,以最后发布的补充公告的时间起计算编制投标文件时间,并需在补充公告中明确说明。请密切留意补充公告中的相关信息。

  十九、《投诉处理决定书》和《行政处理决定书》在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网站上公布的,视为送达其他与决定书有关的当事人。

  二十、其它

  1、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后调整广东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的通知》(粤建市函[2016]1113号)和《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调整广东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增值税税率的通知》(粤建市函[2018]898号)计取相应税率。

  2、投标人须保证其提供的资格审查申请资料及投标资料的真实性,招标人有权在招标的任何阶段进行调查和核实,一旦发现虚假,将上报建设管理部门及相关部门严肃查处。

  二十一、特别提示:投标人在本项目招标人的工程项目中存在下列行为的,将被拒绝1年内参与本项目招标人后续工程投标。(注:拒绝投标时限由招标人视严重程度确定,最低三个月起,自招标人发出通知之日起计):

  1.将中标工程转包或者违法分包的;

  2.在中标工程中不执行质量、安全生产相关规定的,造成质量或安全事故的;

  3.存在围标或串标情形的;

  4. 拟投入的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等主要管理人员投入人员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的;

  5、存在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情形的。

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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