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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昆明经济技术开发区倪家营、普照水质净化厂污泥运输处置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9-1-10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将此项目信息发送到邮箱 将此项目信息保存为WORD文档 项目信息纠错

  1.招标条件:

  1.1 本招标项目昆明经济技术开发区倪家营、普照水质净化厂污泥运输处置项目(项目名称)已由中共昆明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作委员会以会议纪要第15期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昆明经济技术开发区水务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质量要求:按国家、省、市及行业有关标准、规范、规定和招标人制定的有关要求完成倪家营、普照水质净化厂污泥运输处置等相关工作,且满足招标人有关要求。

  (2)资格审查方式: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

  2.1 招标内容:

  倪家营水质净化厂位于经开区昆明信息产业基地倪家营村,设计污水处理规模5万立方米/天,污水处理采用MSBR工艺,设计出水水质达城市一级A标准。倪家营水厂于2012年建成投入试运行,2018年水厂日均处理水量约5.1万方/天,日均产泥量约35吨/天,污泥含水率80%以内。

  昆明市普照水质净化厂位于经开区普照村(小普路与宝象河间),设计污水处理规模5万立方米/天,污水处理采用MSBR工艺,设计出水水质达城市一级A标准,普照水厂于2013年8月开工建设, 2015年7月投入试运行,2017年水厂日均处理水量约4.1万方/天,日均产泥量约25吨/天,污泥含水率80%以内。

  2.2 招标范围:

  昆明经济技术开发区倪家营、普照水质净化厂污泥运输处置项目,并满足招标人的要求及项目的实际需求。

  2.3 总投资:798.036万元

  招标规模:798.036万元

  2.4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资金落实情况:资金已落实。

  2.5 项目实施地点:昆明经济技术开发区。投标人的方案若有场地需求的须自行解决,招标人不提供场地。

  2.6 项目实施时间:1年。

  2.7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8 其他:

  (1)质量要求:按国家、省、市及行业有关标准、规范、规定和招标人制定的有关要求完成倪家营、普照水质净化厂污泥运输处置等相关工作,且满足招标人有关要求。

  (2)资格审查方式: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向建设单位提供由检察机关出具的自本招标公告发布日前三年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未提供的,视为放弃中标资格;联合体投标的应当提供所有联合体成员的信息查询。

  3.2 本项目对失信被执行人,执行法【2016】285号文规定。

  3.3 其他:

  3.4.1 营业执照: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单位,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且其经营范围应包括污泥运输或污泥处置的相关内容。

  3.4.2 企业业绩要求: 近三年(2016年至今)承担过至少一个运输处置量在1万吨/年及以上的污水处理厂或类似行业污泥运输处置项目业绩,并提供业绩证明材料(业绩证明材料是指:合同或中标通知书或业主证明材料)。

  3.4.3 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提供近三年(2015年~2017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及报告。

  3.4.4 资格要求: 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投标人只具备运输能力的,除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云南省道路运输相关业务经营备案证》、《货车入城通行证》以外,还需提供至少2家污泥最终处置接收单位由云南省或昆明市政府相关部门出具的经营许可证明材料(如许可证、公文、会议纪要等均可)以及合作协议(或针对本项目的污泥接收同意书);

  2)投标人只具备满足本项目要求的污泥处置能力的,除提供污泥最终处置由云南省或昆明市政府相关部门出具的经营许可证明材料(如许可证、公文、会议纪要等均可),外,还需提供其合作运输单位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云南省道路运输相关业务经营备案证》、《货车入城通行证》以及合作协议(或针对本项目的污泥运输同意书);

  3)投标人同时具备满足本项目运输能力与污泥处置要求的,须同时提供污泥最终处置由云南省或昆明市政府相关部门出具的经营许可证明材料(如许可证、公文、会议纪要等均可)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云南省道路运输相关业务经营备案证》、《货车入城通行证》。

  3.4.5 信誉要求:

  (1)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暂停或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等状态;近三年(2016年1月1日至今)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没有被项目所在地政府或国家部委禁止市场准入等情形;投标人当前未有不良记录(提供信誉承诺或相关证明材料)。

  (2)投标人未处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结果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记录(提供相关失信被执行人查询截图证明材料)。

  3.4.6 其他要求:具有完成本项目道路运输、处置的相应作业机械、密闭货箱运输车辆、处置场地等并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密闭货箱运输车辆须符合《昆明市新型智能环保渣土车推广使用实施意见(草案)》及《昆明市建筑垃圾运输车辆行业专用功能规范》昆城管联【2017】5号文的要求;如为公司自有车辆须提供行驶证原件,非自有车辆须提供租赁合同原件)

  3.4.7 投标人须提供书面承诺:保证投标人针对污泥开展的运输、处理处置等相关工作满足国家、省、市法律法规及行业规范的要求;若由于投标人未按照法律法规及规范要求开展工作,造成不良影响及相应的责任后果全权由投标人承担。

  3.4.8 投标人须提供由污泥最终处置接收单位出具的为本项目预留污泥处置额度的书面承诺,同一投标人提供的所有污泥最终处置接收单位为本项目承诺的处置额度合计不少于60吨/天。

  3.4.9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9-01-10 14:43 至 2019-01-17 23:59 (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昆明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公共服务系统(网址:http://www.kmggzy.com),凭企业数字证书(USBKEY)在网上获取电子招标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未办理企业数字证书(USBKEY)的企业需要按照昆明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认证的要求,办理企业数字证书(USBKEY),并在昆明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公共服务系统完成注册通过后,便可获取招标文件,此为获取招标文件的唯一途径。

  4.2 招标人不提供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9-02-01 10:30。

  5.2 网上递交:网上递交网址为http://www.kmggzy.com,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网上确认电子签名,并打印“上传投标文件回执”,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

  网上递交投标文件后,还须到开标现场递交刻录投标文件的光盘,地点 昆明市呈贡区市级行政中心锦绣大街1号综合服务楼3楼(昆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光盘),视为撤回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联系方式:

  招标人名称:昆明经济技术开发区水务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名称:云南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招标人地址:昆明经济技术开发区春漫大道 招标代理地址:昆明市人民西路328号

  招标联系人:谭工 招标代理联系人:吴静、李兵

  招标人联系电话:0871-68163287 招标代理联系电话:0871-65316016

  监督部门名称:经开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室:0871-68163935

  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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