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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广州增城区朱村运河黑臭河涌整治工程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9-1-12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将此项目信息发送到邮箱 将此项目信息保存为WORD文档 项目信息纠错

  1.1 项目概况

  1.1.1 工程名称:增城区朱村运河黑臭河涌整治工程勘察设计。

  1.1.2 工程位置:广州市增城区朱村街。

  1.1.3 工程范围:本招标完成对增城区朱村运河黑臭河涌整治工程范围的:1、勘察:工程勘察、测量、工程物探(含管线探测等);2、设计:包括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投资估算、设计概算、施工图预算文件的编制、协助竣工图编制,协助征地、用地及拆迁调查,协助规划报建工作、协助办理用地报批手续,以及工程实施到竣工验收全过程的勘察设计服务。。

  1.1.4 专业内容: □道路工程、□桥梁工程、□城市隧道工程、■排水工程、

  □给水工程、□照明工程、□公共交通工程、□城镇燃气工程、□热力工程、□ 水利工程、■相关配套设施。

  1.1.5 项目建设单位:广州市增城区人民政府朱村街道办事处

  1.1.6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1.1.7 建设规模:

  项目实施河涌整治工程,河道(含支涌)全长约3.88km。近期新增收集污水量约0.30万m3/d,远期新增收集污水量约0.38万m3/d。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建污水管网36.8km,其中:D500钢筋混凝土污水管2.3km,DN325×8钢管涌边挂管0.474km,DN200~300PVCM污水支管34.03km;堤岸修复河段1.21km,其中三维土工网植草护坡7260m2。本项目总投资约4619.72万元,其中工程费用:3663.89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629.43万元,预备费用338.60万元。

  1.1.8 设计合理使用年限:不少于法律、法规规定的期限。

  1.1.9 招标范围:■工程勘察(■岩土工程勘察、■工程测量、■工程物探(含管线探测)、■方案修改及修改、□编制项目建议书、□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及概算、■施工图设计、■编制施工图预算、■现场服务■建设期间图纸变更修改现场指导与监督。

  1.1.10前期服务机构名称:广州市公用事业规划设计院。

  [注释] 如果前期服务机构参加本次投标,应将本公告发布前最终完成的工作成果(含电子文件)在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的同时提供给所有投标人参考,否则前期参与的服务机构中标无效。

  1.2 资格审查合格条件

  1.2.1 申请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1.2.2 申请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

  1.2.3 申请人须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的①、②资质。

  ①设计资质: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市政公用行业设计丙级(或以上)资质,或市政公用行业(排水工程)专业设计乙级(或以上)资质;

  ②勘察资质: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和工程测量)丙级或以上资质;

  1.2.4 投标人已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企业信息登记,本项目负责人是本企业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企业信息登记中的在册人员。

  1.2.5 申请人委派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给排水专业工程师资格或以上。

  1.2.6 申请人委派的专业负责人需具备注册执业资格,或者本专业(含相近专业)高级技术职称,或者中级技术职称从事本专业工作10年以上。

  1.2.7 申请人没有处于被本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的处罚期内;

  1.2.8 投标申请人业绩要求(□需要 / ■不需要):

  投标申请人自年月日(近3年或以上)至今(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承担过类似业绩(类似业绩是指达到第1.2.3条所述资质方能承接的项目)。需同时提供如下资料:

  (1)中标通知书或项目审批部门出具的免招标的相关证明;

  (2)设计合同;

  (3)初步设计审查证明或施工图审查备案证明。

  注:广州地区业绩的中标通知书应由以下单位确认: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及其分部、前广东省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前广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前广州市番禺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招标中心)、前广州市花都区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前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前从化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前增城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其他地区业绩的中标通知书应由当地的有形建筑市场确认。

  1.2.9 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需要 / ■不需要):

  项目负责人自年月日(近3年或以上)至今(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承担过类似业绩(类似业绩是指达到第1.2.3条所述资质方能承接的项目)。需同时提供如下资料:

  (1)中标通知书或项目审批部门出具的免招标的相关证明;

  (2)设计合同;

  (3)初步设计审查证明或施工图审查备案证明。

  注:广州地区业绩的中标通知书应由以下单位确认: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及其分部、前广东省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前广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前广州市番禺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招标中心)、前广州市花都区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前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前从化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前增城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其他地区业绩的中标通知书应由当地的有形建筑市场确认。

  1.2.10 关于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成员(包括牵头人在内)不能超过2个,如投标人组成联合体,联合体应当在投标报名前组成,应以具备相应设计资质要求的企业为牵头人,并签定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投标人拟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应为牵头人正式员工。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投标报名截止后联合体增减、更换成员的,其投标无效。参加联合体的各成员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1.3 投标报名

  1.3.1 报名时间为2019年01月17日至2019年01月23日(上午 9:30 ~ 11 : 30 ,下午 14 : 30 ~ 16 : 00 ),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申请人必须同时凭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原件(非法定代表人报名时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到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增城交易部(增城区荔城街增城大道2号金河湾3栋108)指定窗口购买招标文件,逾期不受理。购买招标文件时应提交下列资料:

  1.3.1.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一份,项目负责人的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1.3.1.2项目负责人的注册执业证书(未实行注册制度的专业可用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代替)复印件一份。

  1.3.1.3填妥并盖章的《广州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申请表》二份,表格可从www.gzggzy.cn服务指南栏目下载。

  1.3.1.4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原件一份(若联合体投标)(格式见附录8)。

  以上资料不全的,不予报名。

  1.3.2 在规定的报名期间,报名的申请单位不足3名时,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有权:

  (1)发布公告延长接受报名时间。在延期报名时间内,已报名申请单位的资料仍有效并可自行补充资料,未报名的申请单位可根据公告的约定参与报名。

  (2)依法重新招标。

  1.3.3 申请人报名时,如遇到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阻挠,可以径直向招标管理机构投诉。

  1.4 费用

  1.4.1 工程勘察费最高投标限价暂定为108.47万元。投标人在附录5中报价不得超过此限额。

  工程设计费(含设计费、施工图预算编制费)最高投标限价暂定为136.13万元,其中:工程设计费暂定123.75万元,施工图预算编制费暂定12.38万元。投标人在附录5中报价不得超过此限额。

  本项目投标报价报勘察费和设计费报同一下浮率。

  工程设计费参照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建设部2002年颁布的《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计算。设计费下浮率为0%~20%,在合同实施期间设计费按建设规模和设计工作量调整,但费率浮动幅度不变。投标人在附录6中报价不得超过此限额。

  岩土工程勘察费用参照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建设部2002年颁布的《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计算,下浮率为0%~20%。 在合同实施期间工程测量费按实际完成工作量调整,但费率浮动幅度不变。

  工程测量、工程物探(含管线探测)费实行政府指导价参照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建设部2002年颁布的《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计算,下浮率为0%~20%。在合同实施期间、工程物探(含管线探测)费按实际完成工作量调整,但费率浮动幅度不变。

  1.4.2 市财政投资项目应实行限额设计,初步设计的建设内容和建设标准不得超过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的范围,编制初步设计概算不得超过经批准的可行性研究报告总投资。

  政府固定资产投资应当坚持估算控制概算,概算控制预算,预算控制决算的原则。

  1.4.3 未中标单位经济补偿及补偿金额

  ■本工程不设未中标单位经济补偿,投标费用由投标人自理。

  □本工程设未中标单位经济补偿。中标价=工程勘察设计费总额+未中标单位经济补偿总额(未中标单位经济补偿包含在中标价内),中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的评审排序,在收到招标人的第一笔预付款后分别向未中标单位支付经济补偿(含税金等):

  评审排序第2名万元;

  评审排序第3名万元;

  评审排序第4名万元;

  评审排序第5名万元;

  …………

  其余投标人费用自理。

  注:1.如果招标失败,则当次不向未中标单位支付经济补偿。2.招标人和中标人有权在实施方案中参考使用获得经济补偿的所有投标方案成果的部分内容。

  1.5 工期

  1.5.1设计工期:中标人应在设计合同签订后40工作日内完成方案修改,方案确定后40工作日内完成初步设计,初步设计审查批准后45工作日内完成施工图设计,施工图设计文件经审查发现问题后 5 工作日内完成补充、修改。如果延误工期,承包人向发包人支付的误期损害赔偿费每天为最终合同价格的0.3%;误期损害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为最终合同价格的30%。

  1.5.2勘察工期:中标人应在发包人发出项目设计任务通知书后30工作日内承包人提交勘察成果文件。如果延误工期,承包人向发包人支付的误期损害赔偿费每天为最终合同价格的0.3%;误期损害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为最终合同价格的30%。

  1.6 其他事项

  1.6.1 投标时是否需要提交设计模型:否。

  1.6.2 招标项目的电子地形图及相关资料由投标人自行收集。投标人可通过http://maps.google.com选择satellite(卫星图象)观察本项目的周边环境。

  1.6.3 投标报名费人民币 100 元,交纳后不予退回,由交易服务机构开具发票。

  1.6.4 购买招标文件每套人民币500 元,由收款机构开具收据。

  1.6.5 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内容有异议的向招标人书面提出。

  异议受理部门:广州市增城区人民政府朱村街道办事处

  异议受理电话: 020-82853499

  地址:广州市增城区朱村街朱村大道中288号

  1.6.6 诚信评价分(权重20%)取自本项目投标报名第1天,诚信评价信息系统中发布的最新一期的分数。诚信评价分数在广州市水务局工程企业信息库及诚信中心网站(http://121.8.226.19/gzswcx/index.jsp)中的“诚信排名>>勘察-给排水”或“诚信排名>>设计-给排水”中“诚信综合评价”中查询。未入库企业或在广州市水务工程企业信息库及诚信中心网中尚无诚信排名的投标人,其诚信评价分按基本分计算,计算方法如下:市场行为基准分为70分,质量管理评价及履约评价基准分均为60份,则诚信评价分=70×0.2+60×0.6+60×0.2=62分。诚信评价结果按照勘察、设计资质分值低者得分乘以评标得分权重(20%)。

  1.7 招标人

  1.7.1 名称:广州市增城区人民政府朱村街道办事处

  1.7.2邮政编码、地址:511370、广州市增城区朱村街朱村大道中288号

  1.7.3 联系人:刘先生

  1.7.4 电话(手机)号码:020-82853499

  1.7.5 传真号码:020-82854078

  1.7.6 电子邮箱:zcjsls@126.com

  1.8 招标代理机构

  1.8.1 名称:广州市云兴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1.8.2 邮政编码、地址:510060、广州市越秀区建设六马路10号二楼

  1.8.3 联系人:肖工

  1.8.4 电话(手机)号码:020-83851835 、15017521454

  1.8.5 传真号码:020-83851520

  1.8.6 电子邮箱:287122459@qq.com

  1.9 交易服务机构

  1.9.1 名称: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增城交易部

  1.9.2 邮政编码、地址:510000 增城区荔城街增城大道2号金河湾3栋108

  1.9.3 电话(手机)号码:020-82656543

  1.9.4传真号码:

  1.9.5 网址:http://www.gzggzy.cn

  1.10 招标管理机构

  1.10.1 名称:广州市增城区水务局

  1.10.2 邮政编码、地址:510000 增城区荔城街园圃路4号

  1.10.3 电话(手机)号码:020-82639502

  1.10.4 传真号码:020-82639502

  1.10.5 网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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