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投标单位:
一、如东洋口港经济开发区如东县人民医院洋口港分院污水处理设计项目采用固定发包价随机抽取中标人的评标方式,本项目固定发包价为8万元。
二、现将本项目投标函格式变更如下:
投 标 函
致:南通洋口港港城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人)
1、根据贵方如东洋口港经济开发区如东县人民医院洋口港分院污水处理设计项目(第二次)招标文件要求,我单位将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规定并根据工程招标文件的规定,经考察现场和研究招标文件后,我方针对本项目的投标报价为捌万元。按招标文件要求承担本次招标范围内的全部设计内容。
2、我方已详细审核并确认全部招标文件,包括修改文件(如有时)及有关附件。
3、一旦我方中标,我方将按照投标文件中的承诺组建项目成员组,由投标文件所承诺的人员完成本项目的全部工作,保证在未征得招标人同意的前提下不变更项目负责人及其他主要人员,保证按投标函附表中承诺的设计周期完成设计设计并提供相应的服务。
4、我方同意所提交的投标文件在招标文件的投标须知中规定的投标有效期限内有效,在此期间内如果中标,我方将受此约束。
5、我单位金额为人民币1000.00 元的投标保证金已按招标文件要求带至开标现场。
6、如我单位中标,将在中标后签订合同前,自愿缴纳中标价的5% 作为履约保证金。
7、除非另外达成协议并生效,贵方的招标文件、中标通知书和本投标文件将成为约束双方的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
投标人(加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三、若招标文件其他条款与本补充通知不一致的,以本补充通知为准。
备案章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单位
2019年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