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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长春市中心医院污水处理站运行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9-1-23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将此项目信息发送到邮箱 将此项目信息保存为WORD文档 项目信息纠错

  中鼎誉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长春市中心医院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长春市中心医院污水处理站运行招标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长春市中心医院污水处理站运行招标项目

  项目编号:ZDJLFW-190001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马工

  项目联系电话:0431-81755988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长春市中心医院

  地址:吉林省长春市人民大街1810号

  联系方式:杨主任 0431-88953112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中鼎誉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马工 0431-81755988

  代理机构地址: 中懋天地写字间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长春市中心医院污水处理站运行招标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项目编号:ZDJLFW-190001

  1.招标条件

  长春市中心医院污水处理站运行招标项目受采购人长春市中心医院委托招标,采购资金来自自筹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通过资格后审的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名称:长春市中心医院污水处理站运行招标项目;

  2.2招标内容:污水处理站运行;

  2.3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2.4采购预算:55万元;

  2.5服务期:1年;

  2.6项目地点:长春市中心医院;

  2.7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行业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

  3.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形式;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3.3投标人须具备环保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证书并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4近三年(2015-2017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

  3.5近三个月连续依法缴纳税收及社保的相关材料;

  3.6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证明,提供投标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上查询的无犯罪记录查询结果网页截图;

  3.7对于近期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拒绝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 )或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提供未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的公示证明(打印彩页加盖投标单位鲜章);

  3.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9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1本项目不允许分包。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请于2019年1月23日至2019年1月30日,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30分至15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到长春市生态大街与和美路交汇处中懋天地写字间(8号楼)11层1111室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报名时需持以下材料的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本单位法人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开户许可证、被授权人身份证;

  4.2招标文件售价800元/份,过期不售,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9年2月20日9:30时,地点为长春市生态大街与和美路交汇处中懋天地写字间(8号楼)11层1111室。

  6.联系方式

  采 购 人:长春市中心医院

  地 址:吉林省长春市人民大街1810号

  联 系 人:杨主任

  电 话:0431-88953112

  采购代理机构:中鼎誉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中懋天地写字间

  联 系 人:马工

  电 话:0431-81755988

  2019年1月23日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形式;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3.投标人须具备环保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证书并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4.近三年(2015-2017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5.近三个月连续依法缴纳税收及社保的相关材料;6.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证明,提供投标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上查询的无犯罪记录查询结果网页截图;7.对于近期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拒绝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提供未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的公示证明(打印彩页加盖投标单位鲜章);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9.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11.本项目不允许分包。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55.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9年01月23日 09:00 至 2019年01月30日 15: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长春市生态大街与和美路交汇处中懋天地写字间(8号楼)11层1111室

  招标文件售价:¥8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需持以下材料的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本单位法人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副本、开户许可证、被授权人身份证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9年02月20日 09:30

  五、开标时间:2019年02月20日 09:30

  六、开标地点:

  长春市生态大街与和美路交汇处中懋天地写字间(8号楼)11层1111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详见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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